第13部分(第1/3 页)
而这一切,只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可以配得上她。
他是那样的在乎她……
信纸轻而薄,但此刻落在叶梨若的手中,却感到沉甸甸的。
吉他在手中弹奏,耳边是隆隆的音乐声,眼中是昏暗的灯光。
这间乌烟瘴气的酒吧,在夏天的夜里显得特别炎热。
从前父亲就是在这儿演唱,在这儿认识了母亲,如今他又回到盛满童年记忆的地方,但却物是人非。
老板换了人,昔日的酒保和服务生也换了一批人了,虽然感到有些落寞,但没人认识他,也是好的。
这样,他就可以冒充一个不得志的流浪歌手,像父亲那样在这儿演唱。
唱的,还是从前父亲写的歌。
这些歌,父亲临终前曾嘱咐他把乐谱烧毁,但在担任“傅氏”总经理的那段日子,他却把乐谱卖给了世界最大的唱片公司,由当今最走红的乐团演唱它们。
於是,这些默默无闻的歌曲,一夕之间登上了摇滚乐的排行榜冠军的宝座。
父亲如果知道有这一天,想必会很开心吧?
他终於证明了父亲并非没有才华,只不过,没遇上好机会罢了。
喝下一杯啤酒,费阙伽继续弹奏手中的吉他。
酒有些烧喉,让他的声音变得格外沙哑,也格外迷人。
不在乎周围是否有掌声,也不在乎一夜的酬谢劳有多少,沉浸在这间小小的酒吧里,只是为了让一颗受伤的心得到暂时的宁静。
他知道丢掉总经理的身分,充当一个小歌手,是很没有出息的事。
但就算再有出息又怎么样呢?
这两年,他全力打拚,挤身上流社会、拚命挣钱,一切都是为了她,却万万没有想过,到头来,在她的眼里,他仍是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
曾经过用女孩子的钱,难道就是永远也无法饶恕的罪过?
他恨自己曾经走错了堕落的一步,更恨自己无法向她坦言他是私生子的事。
“费,那边有位小姐想请你喝杯酒。”店经理走过来对他说。
自从他在这儿演唱之后,无论穿著有多不体面,胡子再长、头发再乱,总会有小姐请他喝酒。
他不是男公关,自尊心让他一再拒绝,可老板却说,如果他再拒绝,以后就不用再来了。
丢掉一份工作无所谓,但这里是父亲曾工作过的地方,他著实舍不得。
於是,他不得不铁青著脸走过去,仰头喝尽一杯酒,一声不吭,让那些小姐们觉得他这个人无趣,久而久之,自然也就不会再来找他了。
今天,他也打算这样做。
然而他却惊呆了。灯光闪烁下,他看到一张极为熟悉的脸。
此刻的叶梨若,恢复了昔日染黄的大波浪鬈发,银亮的露肚装,颊边点著一颗晶莹的蓝色泪痣,跷著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托著一杯香槟摇晃著,笑望他。
他注意到,她的颈项间缠绕著一条红宝石项练,正是他送给她的。
“费先生,我好喜欢听你的歌哦!”她朝他调皮地眨眨眼,“等会儿一起吃个宵夜,怎么样?”
“我不是男公关!”他没好气地撇过头去。
本来,乍看到她,心中欣喜若狂,但她对他说话的样子,活像是富婆包牛郎出场,让他怎能不动气?
“不肯给面子?”叶梨若恶作剧似地笑,“好吧,经理,那就另换一个吧!”
“小姐,他只是来唱歌的不懂事,您别见怪,”店经理连忙赔不是,“我们这儿的杰米、奎恩呀,都比他有趣得多,一定能让您满意的。”
费阙伽一听,更加火冒三丈,他无法想像,别的男人陪著她吃喝玩乐的模样。
“不用了,经理,就让我来伺候这位小姐吧!”他一把抓住叶梨若的手臂,把她拎起来,“这位小姐,想去吃宵夜是吗?我一定陪你吃个够!”
“哎呀呀,急什么?我现在还不饿呢!”叶梨若懒懒地靠到沙发上,“不如,我们先来玩一个游戏吧。”
“游戏?”看到她像一个浪女似的坐在这灯红酒绿的地方,他都快气昏了,她还要玩什么游戏?
“对呀,趁著人多,大家围成一个圈,来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怎么样?”
“好好好!”四周的男女不知吃错了什么药,竟然统统像顽童一样鼓起掌来。
“嗯,从我开始!”叶梨若兴高采烈,“我二十四岁的时候被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