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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地生花
文案:
穿书成七十年代文里的女知青,并且还是一个黑化大女配。
佛系的霍笙表示:你是女主,男主是你的,主角光环也是你的,我不争,我不抢,不羡慕不嫉妒更不想当炮灰。
给男主下药企图爬床…不干。
利用男配…不干。
毁掉女主的脸…不干。
霍笙的目标,远离男主,做一名根正苗红的知青,赚赚公分,再谈一个温文尔雅的对象。
然而因为一场意外,霍笙和生产队队长赵卫东开始处对象了。
赵卫东,书中一笔带过的路人甲,流里流气凶巴巴的泥腿子,时不时欺负一下霍笙。
两人约定做戏三个月之后就桥归桥,路归路。
三个月之后霍笙走不掉了。
赵卫东:“去哪?洗脚水都给你打好了,洗不洗?”
***
阅读指南:
1、前期看文勿急,东哥表面不是好人实则不坏,身心清白。
2、文笔逻辑负无穷,努力提高水平,甜宠打脸文(大概)
3、本文设定半架空,勿考据勿喷(容易陷入低迷)看文为了快乐,去留随意,不必告知,(ノ>▽<。)ノ
4、更新时间晚上10~11点之间,其余为修文,可忽略。
5、鞠躬谢谢支持的小可爱,你们都是最美哒~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甜文 穿书 年代文
主角:霍笙、赵卫东 ┃ 配角:一大箩筐 ┃ 其它:
第1章 001
1974年,霍笙缓缓睁开了眼睛。
“救上来的快,肚子里的水也吐得差不多,就是腕骨骨折可得养一段时间,等人醒了就没事了,现在的女娃娃年纪轻轻就要死要活的,还知青呢,一点思想觉悟都没有。”
“好像是为了返城名额的事闹得,都闹到公社支/书那去了。”
随后的声音伴随着窗子“咯吱”的摇动而小了下去,破旧的一张木板床上,霍笙早就醒了,喉咙胸腔里面还弥漫着一股沙土味,呼吸也有些不太顺畅,她睁着眼珠看着屋顶上贴着一两张张斑驳泛黄的旧报纸,屋顶不高,隐隐约约还能看清报纸上几个“大力发展”的清晰字体。
完全陌生的年代。
风从床头边的木窗户呼啸着吹了进来,顶上边角起了的报纸被吹的哗啦啦作响,霍笙动了动身子,左手手腕被夹板固定住,还能感觉到刺痛,她抬起另一只手,陌生的手掌,秀窄修长,手指又细又白,像是才从地里钻出的苗芽,这可不是自己的手。
霍笙终于接受了自己穿书的事实,她穿进了一本年代文,书中和自己同名又跳过河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书中的大女配——女主的姐姐。
这本年代文,霍笙当时是为了打发时间看的,一句话概括就是女主成为人生赢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兼虐渣渣的爽文,而霍笙就是那个恶毒的渣渣。
霍笙仔细的回忆了一下原书中的剧情,在资匮乏的七十年代里,书中的霍笙却不曾吃过什么苦,17岁的人生都是一帆风顺,直到拥有主角光环的女主出场,狗血的来了。
原来霍笙并不是霍家两口的亲孩子,当初两人的孩子不幸走丢,随后才收养了霍笙,但亲女儿出现了,霍妈妈看着自己的亲孩子,也就是书中女主胡秀姗,后改名叫霍姗,在农村里长大,受了那么多的苦,就把孩子接了回来,打算两个女儿一起养。
随后为了响应国/家号召,知青下乡,霍笙的文化程度比霍姗的高,自然这下乡就到了她头上,本来女主发挥了善良的品质,说自己从小就会干活,能吃苦,下乡她去,本是一番好意,听在霍笙和霍妈妈的耳中就不是这个意思了。
霍笙觉得霍姗是揣着明白当糊涂,就她不识几个字,下乡也轮不到她。
而霍妈妈则是心里愈发愧疚了,觉得自己的亲闺女吃了那么多的苦,不能再吃苦了,这心里的一杆秤一旦稍稍有些偏斜,霍笙是能立马感觉到的,毕竟不管是不是亲生的,娘俩可是在一起生活了多年,这也为她后面黑化埋下了种子。
下乡之后没多长时间霍笙就受不了,难以下咽的食物、每天都吃不饱、干不完的活,不管你识多少字,在这就是要干活。
接下来的日子里,霍笙为了知青返城的名额,真是挤破了脑袋,她所在的生产队队长也透漏出会把她的名字上报到公社,但最后谁能想到返城的名额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