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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有人怯生生地看向方才被压倒在地的头头,那人凝重着眉眼伸出手,“还……还不快扶老子一把!”
被拉起来后,那黑社会的头头长舒了口气,在心中感慨,太吓人了,还以为真的要被杀掉了,刚刚那杀气绝对杀过一两个人吧,这件事要不要和上头说一声呢……虽然钱不是什么大数目,不过大老板的手下有说过要留意人才,虽然这是个女人……
“老大,老大你怎么了?”耳畔叽叽喳喳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他不耐烦地一挥手道:“先扶老子离开这里。”
之后的两天于凛凛就压根没开机,便宜父亲自己借的高利贷,自然也不敢报警,直到第三天于凛凛才让他联系上,简单敷衍了一下情况,这次对方倒是一脸鼻涕一脸泪地赌咒发誓,再不会赌,不过于凛凛只是态度冷淡地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留给对方无限遐想与后悔。
对此,于凛凛只有一个评价——
该。
于凛凛每周四次在【时雨】的工作,每次都能遇到第一次给她送花的青年,似乎是知道她在这里弹钢琴之后,对方就成了她的忠实粉丝,每周她工作的几天都会风雨无阻地过来,给她送上花束,于凛凛都几乎以为对方要追她了。
徐正宇也偶尔会来,死皮赖脸地要走了她的联系方式之后,有时还会打电话邀请她出来吃晚饭,不过自从某次一起出去,于凛凛对他的殷勤只反问了一句——
“怎么,我是下一个猎物么?”
于凛凛这句话之后,徐正宇当即露出一脸受伤的表情,不过于凛凛也不为所动,这让那顿饭最后在沉默中不欢而散,而在徐正宇最后送于凛凛回到暂租的房子时,于凛凛只留下一句——
“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我不会上钩的。”
说完后,于凛凛便下了车,踩着高跟鞋头也不回地回了房间。徐正宇坐在车内望着她上楼的背影,她那层楼的灯光亮了又暗下去,久久未曾动弹,仿佛已成了一具雕塑。
他趴在方向盘上,痴痴地望着她那层楼的位置,心中蔓上的苦涩令他连笑都笑不出来。
他其实是想说,他妈妈要他回首尔了,他不日就要坐飞机离开,他想问她,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去的。他想告诉她,对他而言,她是不一样的。
在不知不觉的时候,他就已经无法从她身上移开视线。一见钟情,二见就已倾心,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这么一个花花公子,纨绔子弟,竟动了真情。
但是,对方却自始至终只将他当成了玩玩的对象——不,或许,她连玩玩都没有过。
这算什么,报应吗。徐正宇忍不住苦笑。
整整一夜,徐正宇都趴在方向盘上一动不动,望着她一片黑暗的公寓,抽了一根又一根的烟,整夜都不得而眠。直到天色蒙蒙亮,他才开车离开,彼时,他在心里与她轻轻道了一句,再见。
再也不见。我的初恋。
☆、第130章 壹贰〇黑道男子
在那之后,于凛凛再没见过徐正宇,不过她也并不在意。她每周四天会去【时雨】工作,其他日子她会研究点其他有趣的东西。人生太长,她已经习惯性地找点什么来做。或许……也正是因为还有可做的事情,才能够不想太多地走下去吧。
音乐能够抚慰人心。于凛凛已经很久没有任由自己沉浸在音乐里了。最佳学习音乐的时间已经过了,最佳学习时段是三到五岁,她已经不可能在音乐这条道路上有多么专业的造诣了。
虽然徐正宇在心中曾赞叹过于凛凛的琴声可比维也纳大师的演奏,但于凛凛若是知道他的评价,只会对他的评价太高而嗤之以鼻的。
外行可能会这么以为,但内行却知道,他们之间的差距是真正的天壤之别。
不过,于凛凛也并非是想要得到什么突破性的进展,毕竟自己已经错过了最佳学习的时间,那么就一定不会有多大的成就。但是,只要还有喜欢的心情在,这些东西总归可以聊以慰藉。
钢琴已经弹得纯熟,再进一步,也只能磨练技巧,在情感表现上反而愈发难以达成共鸣了。可能是她现在心中波澜不惊,已经愈发难以涌起激情了吧,正因为如此,弹奏的时候,也很难与作者达成共鸣。
现在的于凛凛,已经能够更高技巧更高难度的曲子了,不过乐声里总像是缺了点什么。大约也是为了找到这点“什么”,于凛凛开始尝试起了其他的乐器,笛子清脆悦耳的声音她很喜欢,大约是因为练习钢琴的缘故,对于其他的乐器,上手倒是挺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