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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怜花瞥了一眼,忽然笑了起来,这笑容真是美丽,却也充满了恶意,于凛凛一阵不好,就见他已是开口了——
“小弟出两千零一两。”
他边起身边将于凛凛轻轻一推。于凛凛相当机警,拉着一旁坐着的白飞飞就躲到一边看戏了。这两人是见神杀神,见佛杀佛,明摆着谁敢抢马就是要杀人的态度,王怜花还非要上前去触这霉头。
不过,他心中有什么思量,于凛凛也全然不知。
只见电光火石之间,这两人就围攻上了王怜花,在那西门皎出掌的时候,那龙常病就趁机发出了七点寒芒,直冲着王怜花而来,只见王怜花袖子一卷,将那寒芒悉数收入了袖子里,袖子再一挥,那西门皎就中了那七点寒芒倒下去了,那龙常病健壮面如土色,却还是稳了下来,又掏出左右两柄涂了毒的匕首,结果王怜花身子只是轻轻一抬,那两匕首就插入了檀木椅的雕花椅背上,这椅背上全是洞,他这一发一动的动作之精妙,时机把握得炉火纯青,完全可以看出他的功力不俗。
龙常病看到这一手,自然知道自己不是王怜花的对手,目光如电般一转,就移到了于凛凛身上,一抬手就要朝于凛凛攻过来。
于凛凛下意识就侧过身子挡在了白飞飞面前,她伸出食指和中指轻轻一夹,就将对方夹风而来的手掌给夹住了。那龙常病动弹不得,也抽不出来,大骇之下,只闻“噗”的一声,原是王怜花并未将那七点暗器全数射出,还留了一颗在袖子里,而这一发就是送给了龙常病。
于凛凛将这尸体一推开,皱着眉头瞪了王怜花一眼:“你也不怕这暗器穿过来射到我身上。”
王怜花赔了笑脸迎上来,搭上于凛凛的肩膀软语解释:“朱兄说的这是什么话,我哪能伤到朱兄。我就算伤了自己,也不舍得伤你半根毫毛啊。我这不是怕他近距离对你用暗器,这才先下手么。放心,我力道把握精准,决不可能伤到你半点的。”
王怜花讨好的态度吓了欧阳喜一跳,他不由一脸怪异地看着他们俩,若说之前他还无法相信一向食色性也的王怜花会变成断袖,这短短的时间就已经颠覆了他整个认知。
他甚至已经脑补出了王怜花追求真爱而不得心下痛苦一度放浪形骸,现在真爱在怀,他便已经对美女再无兴趣。没看那白飞飞这样的绝色美人就站在一边,王公子却一眼都没看她,尽是专注地盯着这朱公子瞧,还软言软语地加以安慰么!他哪里瞧见过王公子这副模样!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不对劲来。
☆、第102章 〇玖肆雇佣关系
这棺材店名字叫“王森记”,于凛凛暗暗记着。说来也是巧,于凛凛出了棺材店才发现这里是洛阳城,她当初就想来的地方。那时她想去海外白云城找叶孤城比较剑法,若是比完了,就来这洛阳城来看一看,没想到那时她没能去成,这会儿倒是阴差阳错到了。不过她这原主堂堂朱家千金的身份,竟是身无分文,当真是尴尬的很。不过刚刚那地方倒是没法待的,若是就这么待在那儿,不说云梦仙子事后想起来会对她如何,那会易容的绯衣少年也不是善茬。不过……
“咕噜噜”肚子一阵乱响,于凛凛尴尬地挠了挠头发,若是这么饿下去的话,她恐怕也抗不了多久。不过她现在还能做点什么呢,说起来,堂堂朱家,不该给个什么凭借,让她能去当铺当点银子也好么。啊对,当铺!
于凛凛微微一笑,身上这件衣服是绯衣少年丢过来的,姑且不论所谓的白衣牧女到底是什么人,她们赶那些在古墓中失踪的武林高手们到底有什么目的,于凛凛都没太大兴趣,她现在的目的就是能好好吃顿饭把肚子填饱。
于凛凛不再犹豫,果断去了当铺把身上这身白云牧女的衣裳拿去典当了,不过就算这衣裳材质不错,应是蚕丝绸缎所制,不过再怎么好,它终归只是件衣服,只当了一两多的碎银子,不过拿到这些,还是可以吃个饱饭了,至于之后的生计那便再考虑就好。
于凛凛坐到路边一面店要了一碗面,一碗面的价格大约是10文钱,她正慢慢悠悠地吃着面,一个身影却忽然投射在她的面碗上,于凛凛慢慢悠悠地抬头,却见是个陌生的锦衣公子,那公子面皮极为年轻,又英俊,此时正摇着扇子笑吟吟地望着她。而他身边跟着个清秀的小书童,一双眼睛咕噜噜转着,十分娇俏灵动,面容可称得上一声可爱,看着有些面熟。
于凛凛下意识地多看了他几眼,他倒是冲她俏皮地眨了眨眼。于凛凛这下看出来了,她应当就是方才在那地室里看见的白衣牧女。于凛凛心中一震,却是装作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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