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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必须牺牲一两天的良好感觉让大叔睡旅馆,因为他抱着我时从不敢打瞌睡,他的睡相真不是一般
的糟。我必须要让大叔有一两天的时间补补眠,他憔悴,我心疼。
半夜,大叔不舒服的扭动惊醒了我的美梦,大叔说他脸疼,我不耐烦地告诉他那是药在起作用,没事,然后睡觉。一夜安
稳,大叔没有再动过。
几天之后,大叔脸上的纱布渗出了血,我揭开纱布,大量的血夹着丝丝的腐肉流了下来,我冷笑——大叔终于破相了,那
些万恶的眼神终于可以消失了,能用那么炽热赤裸的眼神看大叔的就只剩我一个了。
看着大叔因疼痛而微眯着的双眼,我——虔诚地舔去了从他脸上流下的腐汁。
接下来的几天,我弄清了我对大叔的独占欲究竟有多病态,我总不想有任何人观看大叔,可是却又迫不及待地向别人展示
他的美好,然后骄傲地炫耀——大叔是我的!
恼人的是大叔的自我恢复力实在是太好了,几个月后,大叔惨不忍睹的左脸又恢复了原来的白净,只余一条淡淡的伤疤调
皮地留在上面。
恼人!亏我还那么费尽心思!
看吧看吧,反正你们再怎样做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随你们怎么看好了,反正大叔是我的!
大叔爱吃东西,但怎么吃也不能让脑子再多长出一根有用的筋。倒是我,吃得多,但至少把个提高了。虽说大叔潜在的人
格会偶尔跑出来玩几天,虽然这个人格和大叔一样贪玩,但重点是这个人格似乎多长了一根筋,但可悲的是这人格能力仅
在捉摸人心方面而已,对人类肮脏的感情一窍不通——和本尊一样。相较而言,我还是比较喜(…提供下载)欢本尊,傻傻的,又乖宝宝,多
可爱啊!——除了经常给我惹麻烦外。
鉴于大叔脑里只长了一根专管吃喝玩乐不搞兼职的筋,于是乎,我必须时时刻刻盯紧大叔,免得他被人吃豆腐。在人潮中
心的大街上最要防狼手,我告诉大叔如果有人摸他屁股就要毫不犹豫地揍那个人,因为那个人是小偷。我只能这样说了,我实
在没办法告诉他事实,因为他接下来要问的问题会让我的脑筋也变得像他一样迷糊。不过大叔纳闷了很久——钱袋是挂在腰上
的而不是挂在屁股上啊,小偷咋就老摸他屁股呢?更何况钱财还是由我来管的来着。话虽如此,但大叔还是很乖地照我的话第
一反应揍摸他屁股的人,这成了他的自然反应。
但我总有疏忽的时候,所以我制定了一系列要求给大叔背,当然,我并不指望大叔那根不干兼职的脑筋能把我的话记录在
案,但不要紧,三四年后这就会成为大叔身体的本能。
路过村子的时候,爱看热闹的大叔自然是拉着我往人多的地方跑了,不过这一回热闹的地方有点儿不详——村民们在执行
火刑。
于是,我知道了矢落一条残酷的行文——相爱之人的年龄不得相差十岁之多!
于是,我明白了我对大叔所谓的独占、所谓的心疼、所谓的骄傲究竟为何物了,是爱情,相差了二十岁的禁忌爱情。
大叔说那场面很不详,想拉我走,可是我不动,我想要知道那对恋人的下场——那也许将会是我和大叔的下场。村民们脸
上尽是扭曲的快乐,他们叫喧着快点执行火刑。大叔不解,他一直都认为死亡是痛苦的。他讨厌死亡,因为人死前都会露出他
最讨厌的痛苦表情,更多的,大叔希望所有人都能平和地活着。因此,大叔不明白那些村民为什么会那么欢快地叫喧,他也不
明白刑台上被捆绑的那对恋人为什么会在火起时凝视、微笑,于是他就站着,不明地看着那个熊熊的烈焰。
他们会微笑,是因为他们生不同时,却依旧能死在一块,这或许对他们这队苦难的恋人而言会是一个很安心地结局吧。生
不能相依,死却相依。焰未灭,人未倒,我便拉着大叔离开了,因为我不能像他们那样洒脱地面对死亡!
我怕会有一日站在那刑台上的人是我和大叔,如果有那么一天,大叔肯定是被我拖累的,因为凭大叔的能力是没有人能奈
何得了他的,更何况,不管大叔爱不爱我,他都不会丢下我不管的。
我越想就越想哭。
可是我还会想,会想着有一天会被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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