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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能像这些闪耀着共产主义思想光辉的先进模范人物那样生活、学习和工作,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事业发出自己的光和热。
叶剑英还经常接见文化界的一些著名人士,勉励他们为文化事业的繁荣不断做出贡献。1979年7月,他在颐和园休息垂钓时,得知全国七省市部分著名国画家正在这里开会,他高兴地与大家会见,并欣然命笔,写下了《藻鉴堂赠画家》诗一首:
画家渔叟喜相逢,明媚湖山写意浓。
清代兴亡昨日事,匠心勾出万山松。
不久,他获悉中国国画研究院即将成立,便在住所专门接见了研究院负责人蔡若虹、李可染、黄胄,向他们表示祝贺。他说:“继承和发展中国画的优良传统是很重要的,祝你们的事业繁荣昌盛。”
1978年3月,为了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个向科技现代化进军的高潮,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科学大会。来自全国各条战线上的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技术革新能手、科学种田模范等专家、学者济济一堂,研究制定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加速进行。在这样一个我国科学史上空前的盛会上,叶剑英填《忆秦娥》词,特致祝贺。词曰:
追科学,西方世界鞭先著。鞭先著,宏观在宇,微观在握。
神州九亿争飞跃,卫星电逝吴刚愕。吴刚愕,九 天月揽,五洋鳖捉。
叶剑英还抽出时间,会见郭沫若、华罗庚、荣毅仁、刘白羽、赵浩生、钱昌照、关山月、秦牧、欧初、王匡、俞振飞、袁雪芬、徐玉兰、王文娟、夏梦、邝健廉(红线女)、关正明、岳美缇等全国著名科学家、教育家、作家、画家、表演艺术家、诗人,以平等的同志式的态度,与他们交往探讨学术艺术等各方面的问题,许多人与他建立了亲密友谊。
粉碎“四人帮”后(11)
叶剑英与记者谈话中提出了完善法制的一些根本指导思想:这种法律和制度必须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它们是人民制定的,代表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利益,人民必须遵守和执行;它们一定要有极大的权威,只有经过法律程序才能修改,绝不能以任何领导人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检察机关和法院一定要忠实于人民的利益,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事实真相,一定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一定要有一大批大无畏的不怕以身殉职的检察官,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一定要保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叶剑英以极大的精力投入了领导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工作。他亲任宪法修改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宪法修改委员会首次会议,并在会上就修改宪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要求、方法等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他提出,修改宪法应当在总结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经过修改的宪法,应当反映并且有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要坚持采取多种形式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加这项工作,做到“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本国经验与国际经验相结合”。他说,这是毛泽东同志领导制定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时总结的立宪经验。叶剑英的意见,得到宪法修改委员会全体同志的一致赞同和拥护。经过多年的反复修改、多次讨论,终于定稿,在1982年12月4日召开的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全体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由叶剑英委员长主持制定的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叶剑英以普通人大代表的身份,庄严地投了赞成票。他在大会闭幕式的讲话中,高度评价这部宪法说:“大会通过的新宪法,是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既总结了三十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又集中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我深信,新宪法的公布和实施,一定会把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他在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信中写道:“古人们曾把法律铸在铜柱上,以信守以垂久远。我们继续深入宣传新宪法,使它铭刻在每个人的心上,成为人民群众手中捍卫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的有力武器,使新宪法得到彻底实施。”
依据这个根本大法,叶剑英又为制定从属这部法典的各项治国具体章程,付出了辛勤劳动,在1979年6月召开的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7个重要法律。他领导人大常委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