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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会引起一场风波。左邻右舍立即会发出一片喧嚣和吵闹。每个人都准备惩罚如此的大罪。而且,在案件尚未审理之前,在那个可怜的人还没有经过正式手续受到剥夺其自由、财产或生命惩罚之前,那些狂热分子就很难保持克制和忍耐而不立即采取暴力和掠夺行为。
呵!
我们教会各宗派的那些雄辩家们,将要竭尽全力地施展其雄辩之才来颠倒是非,论证人们的过失。
但是,请他们饶恕这些人吧!请他们不要以暴力手段来弥补他们理智的匮乏吧!因为暴力属于另外一个管辖的范畴,与教士之手是不相称的。请他们勿以官长的权威来补救他们的辩才和学识,否则,当他们诡称只爱真理时,他们那带着火与剑味道的极度狂热或许会使其野心暴露无遗,而使人看到,他们所追求的无非是世俗统治权罢了。因为确实很难说服稍有常识的人使其相信:一个眼不掉泪、心安理得地把他的弟兄交给刽子手去活活烧死的人,是真心实意地关心于拯救他的弟兄,使其在来世中免遭地狱的火刑的。
最后,让我们来考察官长在宽容问题上所负的职责,这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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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友人的一封信91
我们已经证明了掌管灵魂的事不属于官长——我之所以说,它不是官长的职责(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
,是因为我认为官长的职责,是由法律所规定并以惩罚作为强制手段的。
但是一种仁爱的关怀,包括教诲、劝诫和说服,是对每个人都不能否认的。因之,掌管灵魂的事属于每个人自己,也只能留归他自己。
可是,如果他对掌管自己的灵魂漠不关心呢?
我倒要反问一句:如果他对自己的财产或健康漠不关心,而这些显然与公民政府关系更密切,那又该怎么办呢?官长能以法律保证他不会成为穷人或病夫吗?法律充其量只保障公民的财产和健康不受他人的欺诈和暴力的侵害,而不能保障所有者自己不会对财产漫不经心或管理不善。一个人不论其愿意与否,谁都无法强迫他一定要发财致富或身体健康。
不,上帝自己也不会违反人们的意愿来拯救人。然而,我们不妨假设有某个君王欲强迫其臣民积累财富或保养好身体。
可是,能够以法律规定这些臣民只能找罗马大夫就医并遵照其开列的药方生活吗?假若人们只能服用梵蒂冈或日内瓦店铺里出售的药剂,事情会怎么样呢?
或者说,为使臣民们发财致富,难道就得以法律来迫使大家都去做商人和音乐师吗?
或者说,因为有些食品店主和铁匠能够富足地供养全家并因为从事这些行业而发了大财,于是就下令让大家都去开饭铺或铁匠铺吗?但是,却可以说,生财之道有千条,而到天国之路却只有一条。这话说得实在太好。尤其是出自那些主张强迫人们走这条路或那条路的人之口!因为,假若真的数条路可通天国,强迫他人者就不必要那样多的借口了。可是,假如我正劲头十足地沿着神圣的地理学所标示的那条直通耶路撒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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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论宗教宽容
道路前进时,为什么我还要因为不穿短筒靴;或者因为我的发式不够标准;或者因为我未按正确方式受洗;或者因为我在路上吃了肉或其它可口的东西;或者因为我遇到荆棘和悬崖便绕路而行;或者因为在有几条路可走时,我拣了一条最捷径、最干净的支路;或者因为我不愿与一些不是不严肃、就是过于尖刻的同路者结伴而行;或者,因为我的向导是否穿白袍或戴不戴主教冠等等而受人殴打和虐待呢?当然,如果我们能够正确地加以考虑,就不难发现,这些大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如果不带有迷信和伪善的东西,对宗教或灵魂的拯救并无害处)是可以遵守或者不予理睬的。我说,正是这些区区小事将会在本来对宗教的本质或基本部分完全意见一致的兄弟基督徒中激起不共戴天的仇恨。
但是,假使我们赞同那些对一切不合于他们模式的东西一律加以谴责的狂热派的意见,不同的方式将产生不同的后果。由此我们又能引出什么样的结论呢?真正通向永生之路只有一条。可是,在人们所走的如此纷繁杂芜的道路中,究竟哪一条是正路,却仍然是一个疑问。政府的关照或者正确的法规的制订,都没有为官长发现较之私人自己寻找与研究发现出来的更加确实可靠的这条通往天国的道路。假定我因为患衰竭症而身体虚弱,又只有一种我不知道的药可治好这病,难道能够因为只有一种、又是我所不知道的药,我就得请官长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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