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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缨,九寸的枪锋犹如利剑一般。一看就知道是一个用枪的好手,当然,此枪非彼枪。
“兵器?匕首算不算?”李冲锋放弃了腰间的半月弯刀,选择了裤腿间的匕首。弯刀是古蒙帝国常用的兵器,以前李冲锋在风舞帝国的时候用的是长剑。但是他为什么会选择匕首?
俗话说的好,一寸短,一分险。李冲锋在地球上就练过,来到这个世界后从实战中更是得到了很多的启示。所以匕首,现在是他的最佳兵器。
听见李冲锋的话,在场的众人又是一愣。
匕首?面对着有‘刺枪’之称的卡修队长,竟然要用匕首?不是开玩笑吧?
卡修双手持枪进入校场,站在李冲锋的面前,眉头紧皱。为什么会选匕首?难道是看不起自己?
李冲锋手持匕首,看见对方异常粗壮的手臂就知道,对方的枪法一定很好,所以李冲锋这次收起了微笑,保持着极度的谨慎,刚刚树立起的威仪不能就这样转眼被打败。李冲锋仔细看着对方的动作,同时身体保持着最佳状态,为爆发蓄势。
校场再次恢复到了平静,人们屏住呼吸,静静的注视着场上的两人。
没有谁喊开始,但是两人却同时向对方冲了过去。卡修双手握枪,直直的向对方冲了过去,没有后势也没有变化,只是一记直刺,但确实必杀一击。
李冲锋右手持匕首,反握住刀尖向下,身子快要贴在了地面,匕首之尖逐渐的出现闪亮的一点。同样也是必杀的一击。
周围的人看的心跳,因为一上来就拿出了必杀技巧,在比武场上,是非常少见的。
其实高手对战,外人又怎么会看明白呢?在李冲锋与卡修对峙的时候,已经通过眼神的交流读懂了对方的意思。那就是一招订胜负。
“啊~~!”
“啊~~!”
两人高声大叫,接着长枪匕首破空刺耳的声音传遍整个校场。卡修长枪的去势,完全是朝着李冲锋的心脏位置。李冲锋的速度犹如疾电一样,没有丝毫多余的动作,干净利落。就在长枪带着劲风冲向自己的时候,李冲锋急速运动的身子向边上一侧,穿入对方密麻分布的枪尖之中,匕首狠狠的挡在长枪的侧面,而对方的长枪也不由自主的划过落空,卡修的侧面露出了空隙,空门完全的暴露在侧面的李冲锋眼前。
电光火石之间,李冲锋借势一个转身,手持匕首近身,靠近对方的身体,左手紧紧的抓住枪身,右手的匕首已经抵在了对方的脖颈处。
一阵清风吹过,校场上泛起滚滚的尘土,较量又在一招之间结束了,周围的官兵再一次为之发呆。
李冲锋手持匕首紧紧贴在对方的脖子处,眼神冷冷的看着对方。
“你输了!”李冲锋底声的说道。刚才的一切完全不属于正式的兵器比斗技巧,或者说李冲锋刚才的一系列动作,完全跟杀手刺杀一样。不过李冲锋哪里会管那些?他所学的,只是用最简单的办法,干净利落的战胜对方,这也是他在经历过了两个多月的残酷战争所领悟到的。有的时候,过程……并不重要!
“我输了,副团长!”卡修收回长枪,半跪在地上向李冲锋行了一礼,这是对强者的尊重。
“还有谁?”转身面对校场被所有的官兵大吼道,威武的气势震挟着在场的每一个人。豪气冲天,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使在场的每一个人,心跳都不自觉的加速。
其实李冲锋并不是一个喜欢招摇装X的人,最后这一声嚣张并极其自负的这一声大喊其实是有原因的。因为在收匕首之时,眼神的余光看见了团长的身边多了一个人,准确的说是一个美女,她就是卡卡城的城主冷雪。
自古以来,女人都喜欢强势的男人,喜欢她们的男人与众不同,最好是盖世英雄成就一番霸业,让世人都知道。
今日世界,虽然泡妞者众,然得妙境者微,何也?世风日下,人心浮躁,不求上进,教育滞后,无前辈之经验,不曾总结失败之原因。
对李冲锋来说,泡女人有时跟战争一样,都是讲究计策的。而刚刚李冲锋用的那招,可以叫做孔雀开屏,就是在将泡之人面前自我表现,并让对方注意到自己。而刚才大喊所暴发出的霸气,甚至说是嚣张之气,便是男人向女人展现自我,让女人注意到自己的最好办法。
眼睛稍微向美女城主的方向瞥了瞥,如李冲锋所料,果然见对方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
嘿嘿,成功,有门!
第六章只为活着
“啪啪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