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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好,你一定记得带着她来找我。
往回走的时候,她的眼泪一直迎着风掉,掉得很急,那过去,好象一瓶过期的罐头,虽然过了期,可是,一直在那里啊。
回北京后她打电话给他们,来呀,我等你们呢。
他不好意思,怕麻烦你。
不麻烦,我给你们约好了,来吧,有地方吃住,我都安排好了。她不嫌他们,把自己的屋子腾出来让他们住,自己住公司去。
来的那天他亲自去接的,在火车站,他介绍给她:这是你嫂子。她和那个面如土灰的女人叫:嫂子。
到了大夫那,她嚷着,哥,你去取药,我陪嫂子买点东西去。
那是她再次叫他哥,他们好的时候,她一直叫他哥,而十五年之后,她依然叫他哥,这声哥,有情有义,有多少旧光阴!
她一直叫他和她哥嫂子,叫得极为自然,那大夫说,你哥长得可够土。她笑笑,不答。
走的时候,买了大包小包,特别给嫂子买了化妆品,四十岁的女人哪能不用化妆品?上车的时候,她还塞了一万块钱给他,他不要,她说,那一百八十块钱,换成今天,加上利息,有一万了。
他一直没有说话,一直和她很客气,火车开动后,他忽然叫她,小鸽子,我都记得。
十五年了,她没有哭过,可是,那天她在站台上,她和傻子一样哭了,小鸽子,那是她的小名儿,只有父母和他知道,父母去世了,这世上唯一一个叫她小鸽子的人就是他!
那些过去啊,原来我们都记得……什么都没有了,原来我们还是亲人!
春风知道我
更新时间2009…7…3 15:16:00 字数:1470
她是十七岁那年爱上他的。
他是个公认的坏男孩儿,打架动刀子,抽烟喝酒赌博,身上刺了一条青,本来,她与他毫无联系,可是有一天,有几个人在半路上拦住她,然后欺负她,因为她生得美,她求了几个路人,没人管。
他管了。如神降临,是从那一刻,她动了心,本来,她是极有前景的女孩子,学习如此好,老师家长心中的宝贝,可是,她一意孤行地爱上了他,喜欢听他弹吉他,看他穿着破牛仔裤飞车的样子,家里人把她关起来,不让她和他见面,他跳墙进去,然后给她开了门,两个人拿了家里的钱私奔了。
这一去就是几千里。
他带她去了内蒙,在呼和浩特,有他一个开酒巴的哥们,哥们知道他会唱歌,于是让他来驻唱,他临走前问她,敢和我走吗?她说,敢。
她很勇敢地跟他走了,坐了三天三夜的硬座,终于到了,哥们的酒巴却着了火,她和他也不能回去了,于是在呼和浩特住了下来,
这一住就是十年。
十年,她由少女变成妇人,脸上有岁月风霜,生子后,不复当年动人的腰身,她为了他追求音乐的道路,曾经卖过豆腐脑,糊过纸盒子,甚至扎过花圈,也帮人哭过死人,只要能赚钱,只要让他能写歌,一切她都肯干。
十年之后,他一夜扬名,成了远近闻名的歌星,也出了唱片,也开演唱会,有记者问他恋爱史,他竟然说,不,我还没有恋爱。
电视上,他是这样说的。
电视下,她的心冷成一坨,冻得僵蛇缓了过来,轻轻地咬了她一口,她不觉得疼,只觉得比疼还惨烈,竟然是被凌迟的痛。
有人让她去找他,去告他,把他搞臭,有人说,这孩子可以做DNA鉴定,他不承认行吗?
她没有去,而是一个人选择了离开。整整十年,她觉得无言见自己的父母,所以一直没有回来,这次,她带着年幼的小儿,千里迢迢回来,进门就跪下,叫一声娘,这声哭,是为了自己对不起娘。
后来他更红,她却离他更远,当初就是同居,根本没有那张结婚证,他不承认就不承认,可是,有人问起他的时候,她不曾说过他半个不好。
她有多委屈,只有自己知道。
那委屈是蚕,一丝丝抽着,到最后,她成了自己的空壳。
再后来,她嫁了一个老实男人,老实男人也不曾问及她的过去,只无限地对她和女儿好,她知道自己活过来了,人的生命力就是这样强,以为再也活不下去了,可是,还是能活下来,哪怕给一丝丝氧气。
有人问过她胳膊上的刺青,那是他英文名字的缩写,她试图涂了去,可是效果并不佳,到后来,索性就那样青着。
也有人问过她的过往,她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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