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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运用了他最大的努力去控制脸上的肌肉,争取能使得自己的面目表情自然一点,可惜当面对“心上人约我去吃饭”这一大杀器的时候,一切的努力都成了纸老虎,不攻自破!
同样坐在马车上的福尔摩斯此时刚刚在脑中过了一遍案件,基本破解的好心情特别需要和身边的人分享一下。
这一转头,就看到了乐晗脸上抽风似的要笑不笑。分享的欲。望瞬间冷却,因为福尔摩斯优秀的记忆力让他回想起在凶案现场时他的合租人好像就被那个讨厌的雷斯垂德劝说去医院过。
而且之前他就知道自己的这位合租人在战场所受的身体伤害并没有彻底好转。看那蜡黄的脸色,消瘦的身体,无论是谁都会知道这个人的身体一定很差。
想到这里福尔摩斯有点懊恼,带着身体不好的人去凶案现场实在是太欠考虑了!
一向对人体、医学了解非常深的福尔摩斯决定帮助乐晗诊治一下,谁知道第一步就遇到了困难,因为他一点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病能使人的脸上呈现出这种怪异的表情。
细细观察了一会儿,福尔摩斯还是想不出来。
而沉浸在幸福喜悦之中的乐晗这时终于发现了问题,那就是马车前进的方向,居然是贝克街221号B!
系统中的明确标注了现在的他们应该已经坐在前往肯宁顿花园门路的奥德利大院46号的马车上。那里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警察——约翰·兰斯的家。
“我们现在是回家?”乐晗问道。
“是的,不然还能去哪里?”福尔摩斯粗声粗气的说道。
乐晗愣了愣,猜测应该是自己再一次扰乱大侦探的思路了,乖乖的闭上嘴巴不再说一句话。
回家之后,福尔摩斯继续扳着一张脸坐在了舒适的扶手椅上,双手合十陷入沉思。
看到他这个样子,乐晗放轻自己的脚步静静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明天就要去约会了,形象真的很重要!
原主华生的衣服并不多,款式也是中规中矩。但是乐晗却没有这种感觉,19世纪英国流行的服装再怎么老旧在他眼中也是极为有特色的。
穿上风衣,戴上帽子,拿起手杖,乐晗满意的看着镜中的自己,真是非常帅气!
当然身体再好一点,长点肉的话,他的模样会更好。
看了一会儿,乐晗突然有点伤心,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在叶庄天面前展示自己真正的样子呢?有什么时候才能看见叶庄天真正的样子呢?
他不是在意外表,只是他想知道一下,感觉看见了他们的距离就变得更近了,美好的未来也可以期待了!
惆怅了一会儿,乐晗就打起精神推开门试图劝服福尔摩斯按照剧情前往约翰·兰斯的家。
推开门他就发现福尔摩斯已经不再思考了,而是神色专注的看着一本书。那本书特别厚,乐晗一看就知道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正在他为难应该怎么样合理打断福尔摩斯的时候,侦探先生注意到他了。
放下手中的书,福尔摩斯微微扯了扯嘴角,态度温和的说道:“哦,华生,你现在脸色看起来不错。”
乐晗缓了缓,适应了一下,说道:“是的,谢谢关心。不知道今天的案子怎么样了?”
听到他问起这个,福尔摩斯的眼睛立刻亮了,有点神气的说道:“可以说我现在对这个案子已经清楚了。哦!对了,我还有几个小问题需要再查一下!”说到这里,他懊丧的拍了拍脑袋,飞快的穿上大衣,拿着帽子就要离开。
乐晗知道他这是要去那个警察家了,按照剧情华生也是需要跟着去的,于是他赶紧开口喊道:“嘿!伙计!带上我好吗?”
谁知道福尔摩斯居然拒绝了!
“为什么?”乐晗问道。
福尔摩斯扫了他一眼,皱了皱眉说道:“你现在还是把身体养好吧。”
乐晗凌乱的晃了晃头,他觉得自己现在的这副身体除了有点瘦之外,其他都很好啊!
想了想他说道:“哦,让我跟着去吧,我真的很想看你破案。毕竟你拥有那么神奇的技能!”
他的这番话很显然取悦了福尔摩斯,最终点头答应。
跟着福尔摩斯跳上马车,乐晗觉得非常开心,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剧情神马的走得这么顺简直不能更爽!
在到约翰·兰斯的家途中,福尔摩斯兴致勃勃的给乐晗讲了一些案件相关的事情。虽然这些事情他都能在系统中查到,但是由侦探本人亲口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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