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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以言谈举止中,胡家二姐妹对她颇为敬畏。
林子怡闲着没事,还教她们唱了一首《送情郎》。
胡四姐本想以教林子怡秦腔作为回报,但林子怡考虑到自己这个形象估计不太适合唱这么硬气的调调,就拒绝了她的好心。
事后的剧情倒是与林子怡所读的话本相差不多。
那陕人追踪至此,为弟报仇,将三姐与四姐抓进一个瓶子中。
胡四姐被那书生相助,从瓶中脱出。逃亡时见到林子怡,四姐泣不成声,断断续续讲述这件事情,想要林子怡相助去救三姐,然而心中却也明白回天乏术,只是提了半句,便摇头不再多言。
林子怡与胡家二姐妹只算得上是泛泛之交,也清楚自己如今的修为容不得逞强。所以,她就只是目送胡四姐独自走远,想着送别总该和着歌,便望着月色,随口唱起了《送情郎》。
哪曾想,一曲刚唱完,就听到草丛中,有人豪爽地来了一句,“唱得好!”
林子怡转头看去,便见到胡四娘口中所说的陕人背着一把剑,骑在一头驴身上,就这么晃悠悠地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那陕人便是燕赤霞。
要是问起燕赤霞为何会与林子怡相熟,还如此护着她,林子怡自己都觉得很迷。
按理讲,她是妖,他是捉妖人,两个人身份画风都不一样,本不该如此熟络才对。
林子怡能瞧出燕赤霞与呆在道观里修炼的那群瞎眼道士不同,是个有些本领的人,所以起初她还有些畏惧于他。然而在太山相处了大半月,林子怡也就想开了。
燕赤霞此人一向嫉恶如仇,爱憎分明,为人豪爽大气。
林子怡估摸着他可能是觉得自己虽然是妖,但妖气颇为纯净,没做过什么坏事,两人又聊得来,便对她睁一只眼闭一眼了。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林子怡总觉得自己这首《送情郎》才是他们友情的基点。
林子怡上下打量了一番燕赤霞的穿着,纳闷问道:“虽然你不当捉妖人,我这个身份是挺开心的。但你怎么想着要考取功名,还穿起这种衣服来了?”
要说燕赤霞从前的穿着,便是破破烂烂不修边幅。背着斩妖剑,怀揣酒葫芦,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从哪里跑来的疯癫道士。
而如今这番打扮则体面了许多,不仅将胡子刮了,还换上了当年燕赤霞最为唾弃的白色。
燕赤霞长叹一声,沮丧道:“甭提了。我习惯云游四方,本打算一辈子如此。然而胞弟被害,我虽复了仇,将那狐妖杀了,可胞弟的魂魄终究也回不来。胞弟一死,家里便只剩我一个男丁,娘亲盼我能稳定下来,又觉得我不该窝在那个小县城里,便想让我去京都。”
林子怡点点头,“所以你就想去考取功名?”
“最开始没打算考功名。”燕赤霞一手捂着半张脸沉痛道,“前阵子皇上不是张贴皇榜,说宫里闹鬼,求能人异士前去解决嘛。我本想着就进宫除个鬼讨个闲差也算是了了娘亲的心愿。可惜我知道的太晚,我刚出县城,就看到那些官差把皇榜都撕掉,说事情已经解决了。既然要去京都稳定下来,若是没得个一官半职像是损失了什么似的。而进宫除了当太监,便只有考取功名这一条路。”
他不适应地扯了扯自己的袖子,“我只好先这样,打算先去试试。云游四海,圣贤书早就忘了好几轮,若是与官场有缘,自然能得个一官半职。若是无缘,强求不得。”
林子怡听他这样说,暗地里松了口气。
幸亏那些官差撕皇榜撕得快,若是燕赤霞来了京都,辛老翁修为在那里虽然无事,但十一娘与十三娘必然难逃厄运。
他们虽然欺瞒过林子怡,林子怡也与他们划清了界限,但终究还是心软,不愿他们蒙灾。
林子怡叹了口气,嘀咕道:“大概我这一辈子,也就栽在情这个字上了。”
燕赤霞一拍大腿,似乎想起什么,“大妹子!《送情郎》你还没教全我呢。上次在太山,你才教了我一半就失踪了,我再想找你就怎么也找不到了。”
林子怡:“……”
林子怡神色很是复杂,“五年了你还念念不忘呢,你是有多喜欢这歌啊?”
“要说喜欢倒也没到那种程度。”燕赤霞摸着下巴,“这是我杀的第一个妖唱过的歌,印象比较深,但再后来也没有听到过。而且这歌你只教了我一半,自然让人时刻惦记。”
林子怡:“……”
林子怡:“……你这么一说我哪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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