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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的说,新婚第二日几乎和第一日没啥大差别的过去了。
新婚第三日,清晨七点半,林珑想要起床给自己男人做早饭,等她终于挣扎着爬起来穿衣服的时候,才发现枕边已经没人了,走出卧室一看,早餐已经上桌!
这一整天,龙泉陪着林珑去了她就职的私立音乐学校,旁观林老师上古筝课。一整天包括晚上,出了吃饭之外,几乎是连轴转的教了9个学生。
尽管林珑一再强调她上课时大多数时候都是学生弹,她只是指点和做小小的示范,可龙泉还是觉得自己老婆很辛苦,内心各种纠结和叹息。
内疚于自己赚钱不够多还无法顾家,跟大哥一比,真是个超级不合格的丈夫。如此一来,他更是想用这有限的休假时间,对林珑加倍的好。
于是,新婚第四日,清晨七点,极其想为自己丈夫弄一顿爱心早饭的林珑姑娘挣扎着起床后,发现三大五粗的中校同志正研究着摆弄她的面包机,并且顺利做出了一大块松软香甜的可可面包。
“太厉害了!这你都会?!”林珑惊讶得直咂舌。
“有说明书,不难。面包这种西方的东西,所有配料的份量都能精确称量,时间也是固定的,比川菜的什么盐少许、油适量这种莫名其妙的配方更容易操作。”
好吧,这丈夫都万能了,自己还能有用武之地吗?我就是想学着电视剧里的贤惠媳妇样给你做顿早饭啊,咋就那么难啊!
林珑想了想,终于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你每天几点起床来着?”
“六点,”龙泉从微波炉里端出牛奶,递到她手边后又疑惑道,“怎么了?”
“没什么……”林珑埋头狠狠咬了一口面包——六点!一晚上不睡才有可能在清晨六点前“起床”吧?!看样子,我这辈子都别想给他做一次早饭了……
龙泉一面看着林珑吃早饭,一面问道:“今天有空吧?陪我去跟战友吃个饭。三个以前的老同学,我找他们借了军礼服,说好了今天去拿。”
“好啊。不过,你借那干嘛?”林珑好奇了,休假还要穿什么礼服啊?
“你不是想照结婚照吗?之前我不同意主要是怕影楼、围观的路人把照片给流传出去,不过,后来想想,又觉得可以自己找人在大哥送的那别墅照一套,那小区人烟稀少,风景却不错,还挺合适。”
啊!可以照啊?!林珑瞬间就从阴云满面变成了三伏天的灿烂笑颜,原本她郁闷死了龙泉小心谨慎的保密态度,说不想被人看见自己的脸,于是没婚宴没婚纱照,没想到,至少还能有一件事情可以被满足!
真是惊喜啊!
☆、青春年华热血儿郎
次日,林珑应龙泉的要求,换了身素净而清雅的连衣裙,带着一只翡翠戒指参加了他的大学校友小聚会。实际上,并不是去见三个兵哥,而是与另外四对夫妻聚餐。
除了自己同学之外的大半人龙泉都不认识,只知道另外那个男的是他同学现在的同事,军礼服就是借他的,因为三个同学都比他矮一大截衣服不合适,于是帮忙搭线找了这高个子。
既然借了衣服,也就顺便请客一起吃顿饭,反正都是一个大军区的战友,吃吃喝喝也就熟悉了。
五对人都住南边的,几个大老爷们儿对吃也没什么大讲究,只想有个地方聚会、喝酒而已,于是,大伙儿就在双楠小区找了个价格适中却很美味的店吃爬爬虾、香辣蟹。
席间,众人先是回忆往昔,然后盘问现在,惊叹于龙泉不靠拼爹就能这么快升中校,一个带兵的居然比技术干部还爬得快!
“唉,还是你这样的干劲足、有激情,”长得圆乎乎的姓胡的兵哥拍了拍他的小啤酒肚,叹道,“当初大学毕业你说要去念作战指挥的硕士,我们还觉得你吃撑了,好好的技术干部不去当,非得离开城区去吃苦。可现在,唉!”
另一个位陈哥苦笑着接口道:“可现在,看看我们,在机关呆太久,总觉得热血没了,人也颓了,混吃等死一样。我都越来越不好意思给书记打电话了,最近两年都没啥值得汇报的好事。”
“别说这两年,前年还更惨,一次电子对抗的交流,我们居然被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国防生踩死一片。那小子据说还没满十八岁,一人横扫千军啊!不仅年轻说话还特冲,鄙视我们是‘办公室里宅废掉的大叔’。气得我想吐血,又说不出反驳的话——那时候就在想,如果你在就好了,绝对能削死他!”
胡大哥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