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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在房里留下了一张字条,说明了自己的去处。相信豹婶她们发现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芮城。
到银庄兑掉了身上唯一的一张五十两银票,那还是当年陆惊雷留给她的,朝廷的招安银子,她曾经发誓不碰,现在却别无选择。
以前在宫中当乐女时,公孙筠秀其实有攒下一些月银,不过在巴托的时候已经尽数遗失。幸好北泽军攻城那晚,她带着鸣幽琴去了城主府,不然很可能连它也保不住。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犯什么毛病,其他的东西都无所谓,唯独这五十两银票一直收在贴身荷包里,像护身符一样走到哪儿带到哪儿。她暗自自嘲,没准儿还真把它当成护身符了,因为那是陆惊雷唯一亲手送给她的一件东西。
换好银子,公孙筠秀便去购置了几身男子衣衫,改装易形,租了辆马车直奔永邺。
赶车的车夫姓赖名川,四十出头,言谈举止无不粗糙。公孙筠秀起先还有些担心,但相处几日便发现他是个值得信赖的好人。她尊称他一声赖大哥,他也拿她当自家兄弟,一路上格外照顾。
十四天后,公孙筠秀平安抵达永邺。与赖川告别之后,她开始找寻陆惊雷。本以为最容易的事,却忽然变成了最大的难题。
永邺城是北泽的国都,也是当今世上面积最大的一座城池,长住的百姓就有十万之众。那里不仅是北泽核心所在,也是商贾云集、贸易繁荣之地。她之前虽在永邺住了三年,却几乎没有离开过王宫。如今走在街市上,处处都是陌生的风景,不一会儿便迷失了方向。
她只记得陆惊雷被封了折冲将军,按理说应该会在官舍居住,可当她好不容易打听到那里,竟没有人认得他。而城中驻防的军士直属北泽王,问起大王子大家都清楚,说到陆惊雷,皆是摇头三不知。
永邺是王都,不比边关。峒山关那里三军同力,将士一心,陆惊雷以血肉打拼的功勋,大家都看在眼里,敬他重他,即使军衔不高也不妨碍他声名远播。而在永邺这里,权势背景才是真金白银,没有北泽王的认可,再亮的星星也会沦为滩中沙砾。
灰心泄气之时,公孙筠秀想到了大王子。可大王子还没有封王,按规矩仍然住在宫里。公孙筠秀虽然曾经是乐女,但人脉还没有广到能自如出入王宫,所以这条路也是个死胡同。
明明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却像被隔在洪荒之地。茫然地看着四周,公孙筠秀一时不知该何去何从。
“筠秀?”
忽然听到有人唤自己,公孙筠秀回头,花了一点时间,才在人群中锁定那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身影。
“白姨娘?”
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见白仙芝,公孙筠秀在诧异之余,难掩惊喜。当年因为那个解释不清的香囊,她只能看着小产的白仙芝在风雪肆虐的夜晚被堂叔赶出家门,从此下落不明。还以为以她当时的惨状,多半是凶多吉少,可如今得见,竟是十分不错的模样。
虽然不再是艳妆丽服,身姿也比当初丰腴不少,但她眉宇间流动的润泽光彩,是由内而外散出来的幸福光晕,那是当年的她不曾拥有的。
“我早就不是什么姨娘了,你若不嫌弃,可以叫我一声芝姐。”白仙芝不光是容貌气质发生了变化,连当年尖锐刻薄的性格,也被她一并丢弃了。
“芝姐。”公孙筠秀笑着点点头,只觉眼眶酸涩。
白仙芝的事,一直是她的心结。因为她与陆惊雷的纠葛,她没能站出来为白仙芝澄清误会,虽然一切都是李姨娘在背后操控的,但她确实在无意间行了帮凶之实。如今知道她逃过一劫,而且生活如意,经年纠缠在公孙筠秀心底的愧疚总算是得到了化解。
她两步走到她面前,热切地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已经在永邺定居两年了。”白仙芝笑了笑,拉起她的手,温柔地问:“你呢?怎么也来了这里?”
这事还真是说来话长,公孙筠秀张了张嘴,不知该从何说起。
“来,别站在这儿,我们进去慢慢聊。”
白仙芝拉着她往一旁的铺子里走去。公孙筠秀仔细一看,居然是间茶铺,秀气的招牌上刻着“听音茗茶”的字样。
时值正午,铺子里没有客人,一个瘦长的身影正在里面忙碌着。
“正哥,你看这是谁?”白仙芝笑眯眯地同那人说话。
那人闻声转头,又是一张稍显陌生的熟面孔。
“杨先生!”
认出他是琴师杨正,公孙筠秀不由又是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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