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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黄色的封面晃得人眼花,定睛一瞧,却原来是不知从什么人送过来的奏折。
他保持着这个姿势坐在她的身边,也不知道是一早就已经醒了,还是一宿没有合眼睡觉。
听到身边声响,宇文轩低头看看,见易玲珑醒了,lou齿一笑,放下手里的奏折,轻抚她尚有些朦胧的睡脸:“醒了?昨夜,可是累着你了?”
易玲珑再一次不争气地脸红了。昨夜,的确是有点次数多了。嘴一努,有些娇嗔:“还说,都怪你!每次都……”
宇文轩便笑得越发地明媚,轻拧一拧易玲珑的脸蛋:“怪我么?谁叫你这么好……”
易玲珑盖了被子闷笑。
爱么?爱吧。这就是所谓的爱的滋味吧,那么欢喜,欢喜得不知该告诉谁才好,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又恨不得所有人都不知道,生怕别人抢走了自己的欢喜似的。
想这个样子,就是和他一辈子住在这小木屋里,捡捡野果,捕捕小鸟,kao山吃山kao水吃水,没有数不尽的金银珠宝,没有看不完的帅哥美男,不能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米虫,不能颐指气使仗势欺人,那又有何妨呢?她有他,可以看着他,抱着她,爱着他,这不就够了吗?
“又在发什么呆?”宇文轩笑着xian开被子lou出她的头来,“小心闷坏了。”
“没什么。”易玲珑觉得很幸福,幸福得简直快要爆炸了。眼睛朝着窗外一望,不由惊道,“咦,雪停了?什么时候停的?”
“嗯,雪停了。”宇文轩似乎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眼睛朝窗外扫了一眼就再没看去,只望着被他搁在手旁的奏折出神。
过了好久,方才长出一口气,手盖上易玲珑的手,像是有些不确定地问她,“要过年了。珑儿,随我回宫去,可好?”
易玲珑一愣,不觉有些心慌意乱,待看到宇文轩期盼的眼神时,复又安定了下来。想了一想,终于横下心来,重重地一点头,绽放出一个如迎春花一般明媚的笑容:“嗯,好啊。”
无论朝堂之上,还是乡野之村,只要有他陪在她的身边,那朝堂之高,乡村之野又有什么区别呢?只要她能够和他,相濡以沫,日夜厮守,那便是甘之若饴的好日子吧。
相濡以沫么?只是易玲珑忘了,相濡以沫的后面,还有一句话,叫做,不如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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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有话说:
嗨,我又冒出来了~~~不要丢我砖头~~~
话说小轩轩也真够下血本的啊,一个剑伤养了三个月也养不好,血哗啦啦地流,敢问他那血管里流的不是血,是自来水么?
最后,厚脸皮地问一句,这章写得够不够温馨?
嗯,通常,温馨是虐心的前奏~~
一二六、一统江山一片红云
金瓜开路,旗纛先行。黄土铺路,鼓乐齐鸣。
浩浩荡荡行在御驾之前的,是马五对,纛二十杆,旗二十执,枪十杆,撒袋五对,大刀十口,曲柄黄伞四,直柄黄伞八,红伞二,蓝伞二,白伞二,绣龙黄扇六,金黄素扇四,绣龙红扇六,彩凤红扇四,吾杖二对,豹尾枪四根,卧瓜二对,立瓜二对。
另有持拂尘、金炉、香盒各二人。持沐盆、唾盂、大小金瓶、金椅、金杌各一人,手执大刀的、手执弓矢的、手执豹尾枪的,各30人,手执荷殳戟的各4人,侍殿前执曲柄黄盖的一人,执净鞭者四人。
车撵前面已是如此浩荡,跟在队伍后面的,还有数以千计的卫士,骑在高头大马之上,手持利器,身上的铠甲在阳光下反射出明亮的光泽。
易玲珑坐在车撵里发呆。宇文轩说回宫,她便跟了他回宫,哪里想到,他这所谓的回宫,动用的,竟是皇帝巡幸归京的卤薄仪仗!
也不知道这屁股后面跟着的千八百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来得如此迅速,家伙带的如此齐全,真不愧是妖孽轩一手调教出来的,果然训练有素,有素的很。
易玲珑坐在通高五尺九寸,檐纵四尺七寸,横三尺六寸的车撵里,身子斜kao着描金凤的蒲团,以手支颐,被明黄色的垂帷晃得一阵眼花。这就是皇帝出行的排场么,果然威风的很。连她都跟着沾了光,狐假虎威了一把。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坐得离宇文轩太远了。明明他们曾是那样的亲近,近到一丝距离也没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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