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早开始,早结束(第1/2 页)
金在元听了唐清风的话后,点了点头,然后对着唐清风九十度鞠躬。
他是跟着他的母亲学字,他的母亲姓郑,是棒子国百余年前书法界出现的三大奇才之一郑信勋的后人。世人也将那三人称之为‘永江三笔’。
就连学校的老师同学都不知道他的母亲是谁,他也从来没有向谁提起,但是,竟然被唐清风这个天朝老师一眼看穿。
唐清风搀扶起金在元,笑着说道:“如果是那位女士来写这幅字,我会给她更高一些的评价。而我所说的胭脂气过重也就不是缺点,是优点,因为,这属于女人的特质。”
“但是,金在元同学不行,你是男性,你刻意的模仿那位老师的笔法,就犯下了本质上的错误——男女有别,女人学不了男人的豪迈大气,男人也写不出女人的温柔细腻。”
“一字千金。”金在元再次鞠躬,感谢唐清风这种无私的指点。他终于找出自己书法的弊端,这对他以后的发展影响深远。
书法如佛法,讲究一个顿悟。
金在元的字确实写的漂亮,但是他自己也能够感觉到遇到了瓶颈,这条路已经走到了尽头,却找不到其它的路口,要么站在原地不动,要么就倒回去往回走。
这两者都不是金在元愿意看到的。
今天,唐清风的这一番话点醒了他,让他对自己的前路有了清晰明了的认识。他找到了出口,可以在另外一条道路上面策马狂奔——这不是最幸福的事情吗?
两次鞠躬,代表的意义完全不同。
第一次是礼节性的感谢,感谢唐清风对他的称赞。第二次则是心悦诚服的感激和尊重。
一字千金,说的就是此时此刻。
看到唐清风简简单单几句话就把金在元给征服,金文恩暗自叹了口气,果然书法还是暂时落于下风啊——回去一定要多培养几个好苗子,以后再争取书法的申遗。
“至于秋枫的字——”唐清风再次开口。
“天朝文化,博大精深。无数的人在研究,无数的人在学习和模仿……我们面前的金老师也是汉文化的学习者和研究者,他研究诗词歌赋,研究琴棋诗画,研究易经八卦,研究所有他觉得值得研究的东西。”
“可是,在我看来,这研究只是外表,却触碰不到核心。天朝真正的文化是什么?是传承千年生生不息的传统美德,用七个字概括就是忠、孝、仁、义、礼、智、信。这些东西不见其形,不闻其声,但是深入每一个天朝人的血液里、骨髓深处。我们活着,它们就活着。我们死了,会有无数后来者继承。”
“百善孝为先。孝是一个会意形声字,这个字的造型很巧妙,上半部是‘老’字的一半,下半部是‘子’字全形——上一代人与下一代人融为一体,儿子继承老子,子能承其亲,并能顺其意。”
唐清风走到书案前面,指着秋枫的书法说道:“我们先看秋枫这个‘孝’字的上半部份,古朴沧桑,笔墨浑厚,像不像一个阅历丰富为了子女奉献一生的老人?”
听唐清风这么讲,大家认真欣赏,还真从这个字上面看到了一些不同的东西。
亲切、真挚、付出、无私、还有心酸。
唐清风又指着孝字的下半部份,说道:“老人老了,所以才有全新的儿子。你看这上半部份和下半部份连成一体,而老字只有一半,另外一半去哪里了?给了自己的孩子。父母不正是这样吗?前半天为自己而活,后半生为子女而活。”
“秋枫的这个‘子’写的矫健、精细、代表儿子欣欣向荣,也代表着儿子在健康茁装成长。这个孝子布局大气,结构清晰,用墨应该浓的时候就浓,应该浅的时候就浅,用笔应该重的时候就重,应该淡的时候就淡。它有感情,有气质,有格局,这也是我认为秋枫的书法比金在元的书法更胜一筹的原因。”
“谢谢老师。”秋枫很好地扮演了一个关门弟子的身份,即便真要论起来,他或许很快就能超越唐清风。
“结局似乎很明朗了。”陆无双看了一眼崔志一,说道。
金在元走到崔志一面前,对着崔志一深深鞠躬,然后抬起头来说道:“老师,请答应我一个请求。”
“什么?”崔志一问道。
“把这一票投给我的对手吧。”金在元说道,“我能够感觉到他写这幅字的时候所饱含的感情,我重于形式,他神形兼顾,论书道修养,我不如他。”
崔志一沉吟良久,拍拍金在元的肩膀,说道:“金在元同学,我答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