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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的请求。“好孩子,要不你就搬回海南岛和义父一起住,这样一举数得哩!”天涯仔细敲过计算机了,和儿子媳妇住可以享受天伦之乐,只要他努力催促,或许他们可以生个白胖胖的娃儿给他玩也说不定。
“你啊,一副老奸巨猾的嘴脸,到现在还做想抱娃娃的美梦,有办法自己去生一个。”海角实在受不了他的“恋娃症”,追溯晚辈第一个结婚的雷神、安东尼到快手,他都要求人家快快生下小孩给他玩,老变态!
“自己生?”天涯的核桃眼逐渐睁亮,对啊,为什么不自己去生一个!
他雀跃地走到玛莉亚身边,努力地清着喉咙。“玛莉亚……我想……”
“玛莉亚,天气那么好我带你兜风去。”三颗大头在天涯人生最重要的转折关头不识趣地插播。
“对,对,对,借快手的游艇好了,咱们出海钓鱼,很好玩的。”角海兴致勃勃地计划着冒险的事。
“嗯……”一个劲点头的当然是行动力差了点的涯天,不过他总算附议了嘛!
“你们这群没义气没血泪的老东西!”天涯气得跳脚,却只有眼睁睁看着一堆人把玛莉亚簇拥出去。
他重重地跺了下脚,旋即追了上去。他们的争夺战才拉开序幕哩!
一室的安静好不容易还给快手和唐诗画。
“你猜他们谁会得到玛莉亚阿姨的青睐?”她也颇为关心。
“我不在意,我想知道的是你什么时候愿意嫁给我?”他必须在赤蛇组织那群家伙杀过来之前拐跑她。
“不急嘛!”她还没满二十岁呢,结婚?太早了。
快手痴迷的眼中漾起小小的危险火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如果——”他眼中跳跃的光芒令她心跳加速。“你很坚持,我不反对先同居——”
“同居?”快手石破天惊地吼。“你想都别想,我不搞这种洋玩意儿,我要婚礼,一个注册的婚礼,堂堂正正地把你娶进门!”
“你哪来这种迂腐的观念,一张纸能代表什么?”
“我不管,横竖婚礼我是要定了!”
到底谁不合乎潮流啊?这两个人!
“不!”唐诗画也卯了起来。
“由不得你!”扛起小佳人,快手志得意满地往门外走,拣日不如撞日好,就今日吧,顺便把那群爱凑热闹的老家伙们全带去当结婚证人……结婚证人应该是越多愈好的吧?
唉!管他去!
后记
懒虫毓华回信时间
从来不知道自己拥有如此丰富的读者友情宝藏——每当自己爬格子爬累或诸事不顺的时候,总会几次的对自己发誓:要放弃这种令人白发丛生,又不能每天打扮得美美的去上班的行业,可是自从上回一批令人窝心的读者来信后,毓华已经很久(好几个星期)没打电话向老编自怜自哀去。
那些可爱的读者告诉毓华他们和我的渊源可直溯到第一本书《温柔贝勒靓刺容》,有的囊括了陈华和山顶洞人(指的当然是刚出道那时期的毓华——或者你们不爱“山顶洞人”这古早味的名字,不如用代替啦)时期的书,害我看得眼泪和鼻涕齐下,差点没把这些信给供起来,每天焚香膜拜一番。
懒虫华前些天去了一趟台北,其精彩过程实在值得大书特书一番,原来以为可以趁北上之便交稿的,不料四天的日子晃呀晃的过去了(吃喝玩乐是此行最大目的,而且都得逞了),一叠厚不隆咚的稿件还在牛皮纸袋中,于是下定破釜沉舟的心,“发四”在离开台北之前要把稿件完成……第一天懒虫华真的气魄非常,在编辑大人甜美的笑容“鞭策”下写了足足一章那么多的字。
毓华乐得几乎要忘了我是谁,更惨的是完全忘记出版社上下几十只眼睛全程记录了毓华拖稿的实况转播,只怕以后我再也无颜可见出版社“父老”了。失算啊!
稿债出清,毓华又落得一身轻了(君不知此刻的我可是用牙签撑着眼皮,黑着熊猫眼写这篇后记),趁此之便把一些读者的信一并回覆。
下次不喜欢“粉墨登场”的英雄(其实英雄经常从缺,呜,或许毓华没啥男生缘,所以,下次会慎重考虑把“英雄”二字剔除),美人,来信时请先注明。
另外,毓华有一个超级大发现,我的读者群们几大部分都是同宗、远亲(三百年前是一家),毓华很兴奋,搞不好咱们可以来组一个陈氏宗亲会呀什么的……哈哈哈!
又偏离话题了,言归正传。
埔里的Becky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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