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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出手可比宦淑阔绰。每次提了什么好东西回来,都要拿到林母面前报告一番,然后让林母根据喜好随便挑几个。等到林母挑了那个最贵的拿到她面前时,她通常是连眼皮也不眨一下,就一脸笑意地赠送了给对方。这和宦淑相比,确实是天壤之别。宦淑可是都从来没有赠送过礼物给林母,非亲非戚的以什么理由送礼呢?
她通常是到林母家里吃晚饭的。每次薄暮时候回来,林母都会烧好饭菜叫上她一起吃,她每次下楼梯之前,也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像是为了特地去见某个人一样。而她的心思,宦淑也能够猜到几分,只是林振宇近来忙着闵行的工作,怕是不能如她所愿。可不是,林母今天也回苏北老家去了,所以她不得不和宦淑、明睿二人共用晚餐。
“当别人开始工作为理想而活的时候,我却还在开始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千里迢迢地赶到这片鎏金之地,我想抚摸理想的皮面,可碰触到的却是现实的锁骨。”她自言自语地说道,话语间是一阵又一阵哀怨的叹息。
此时此刻,三人正闲坐在浦东新区的一家上海小菜馆里(罗亚琳非上海菜不吃),夕阳的光辉从地平线上发挥投射出来,照在几寸见方的朱红色餐桌上,金光灿灿的颜色,可以清楚地看见桌面上的油污。宦淑透过玻璃窗欣赏窗外的夕阳,明睿低头盯着手机屏幕,罗亚琳在地板上跺着双脚,一边用竹筷无聊地敲打饭碗,一边怨声载道地叹息。
或许是由于上海纬度低的原因,冬季的白天总是格外短暂。午饭一吃过,不消多少时刻就该准备着吃晚餐,而通常是晚餐未吃,天色便昏暗下来。时间在指缝间悄悄地溜走,一个季节走得总是比另一个季节来得要快,秋去冬临,此时已经到了又一个寒冬的傍晚时分——宦淑思忖,有些感叹时光的飞逝。外面的夕阳懒懒地照耀着餐厅的玻璃门,那些终日奔波的上班族们都下了班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忙活了一天身心累了肚子也饿了,都带着满面倦容推开玻璃门,到这餐馆里来好好地饱餐一顿。
脚尖刚踏过玻璃门的中轴线,那个把干抹布怀揣在腰间的店小二(宦淑第一眼见他,就觉得他特别像古代客栈里的店小二,而不是现代餐厅里的服务员)取下抹布,擦了擦干净的空桌面,满眼笑容地走过来招呼客人道:“几位要吃点什么呢?随便坐啊——”
来客簇拥着落座,拿着菜单简单点了几个素菜,又要了一个紫菜蛋汤,末尾还不忘记叮嘱多加几碗米饭。店小二听了心中不悦,刚想咒骂文文弱弱的知识分子饭量怎么这么大,但一看见他们从口袋里掏出的钱包,便又笑容不改语气温和道:“其实小店的米饭每一碗分量都是很足的,几位大可不必——”
来客不高兴了,怒道:“不就是多要几粒米饭,你们这——”店小二一见形势不妙了马上朝里间喊:“厨师大哥,做一碗紫菜蛋汤,要热腾腾的,多打几个蛋,还要一大碗米饭!”说罢又不住地对来客赔笑道歉。
来客这才又恢复了略带倦意的笑容。
宦淑坐在桌前,目睹此景,便用手一甩她的波浪卷发,带着鄙夷的神情笑了笑。明睿盯着手机看,只是无动于衷,罗亚琳呢,已经放下那双发黑的竹筷,双手无力地弯曲在桌面上,一颗头颅慵懒地趴在雪白的手腕上,仿佛整个人都塌陷了一般。她身材娇小,形体削瘦,皮肤本来也是白皙,但是近年来由于“以瘦为美”风气的流行,她倒是使了吃奶的劲儿减肥控制饮食,一日三餐肉不吃荤不碰的,零食小吃想吃又不能吃,油脂放多了的不肯吃,脂肪含量高了又怕消化不了,整日里一碗白粥一盘鲜蔬菜一瓶矿泉水或者一个苹果香蕉的,倒真是苦煞了她那饥饿的肚子和胃。
宦淑伸手把桌面上的水壶拿了过来,倒半杯水在空杯子里,又把三个人的筷子取了来混在一起放进里面清洗。筷子还是老式的,上方下圆,整支被漆成了亮黑色,一根根地倒放在筷盒里,盒盖敞开着,筷子少不了要沾灰尘,每次用餐前,宦淑都要放在茶水里洗一洗。
明睿见状,便啐她一口道:“真是多此一举。”
宦淑笑了笑,并不言语,只是从桌面上抽了一张纸巾擦干了筷子上的茶水。
罗亚琳见了明睿嫌弃的模样,却是心不在焉地道:“我刚刚看见上面还有洗洁精的泡泡呢。”
明睿不再多语,只接过宦淑洗净的竹筷,挑起一片肥猪肉往自己嘴边送,边吃边道:“林振宇说再招一个人顶替徐艳婷的位置,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