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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日记,过去好的、不好的,就会全部消失。
“写完的日记,她不想再翻看又不想丢掉,只能请唯一信得过的我替她保管。她说过,她信任我,所以不介意我看她的日记。
“我今天来,是完全背叛了她的信任,你说你爱安淇,我想知道你有多爱?想知道,一旦你了解真正的方安淇,你是不是还能狠得下心娶别人?”
安东厘不清此刻心里的感觉。安淇把写完的日记本给了陈剑文,她多相信他甚至不在乎他看她的日记……
他嫉妒那份信任,甚至怀疑某部分的安淇其实爱着陈剑文。
眼神复杂的他低下头看日记,密密麻麻的字体在他眼底流转、飞掠……
我十三岁,杀了人。所有人以为那是意外……
你看到为什么不救我?我被他强暴了!你为什么不救我?
安东震惊、心痛,他飞快地翻开日记,陈剑文的声音在耳边缓缓响起。
“那禽兽是安淇的继父,安淇告诉我,那天她洗完澡出来,看她继父弯身拿水果刀,她从他背后冲撞他,他跌倒,刀子刚好刺中心脏……”
安东从头翻起,跳入眼的字迹变得模糊,他的眼眶湿热刺痛,因为日记正对着他述说残酷的话——
他像禽兽、进入我的身体、撒裂我……
十三号星期五,多好的日子,我看见鲜血流出来,痛快地想,他一定会下地狱……
安东忽然想起第一次见方安淇,他们打算去士林夜市,她说想喝西瓜汁,锁门时,她声音轻快表示——
我喜欢它的颜色像血,如果可以,我想变成吸血鬼,永远不会死。
只要不会死,就不会下地狱了。她是这样想的吧?!安东眼眶发热、发痛。
安先生,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是我要很快乐、很快乐地过日子,而且要活得很长很久,所以不想因为别人顾虑太多。
翻开了日记,他终于将一切串连起来。
为什么安淇特别喜欢十三?为什么她把十三号星期五当成幸福日?
她在十三岁那年杀了那个禽兽、陈剑文的老家是十三号五楼。
她亲手结束恶梦的那天,正是十三号星期五……
他总算知道,在台东那晚,安淇听见他母亲被强暴,因而怀了他,当时的安淇为什么跳起来冲进浴室呕吐、淋水……
她并不是突然身体不适,而是想起那可怕又丑陋的记忆。
难怪她会穿着衣服,直接淋得浑身湿透,事后还说觉得自己很脏……
那些在当下没能想通的事,现在他全都懂了。
安淇根本不快乐!
她在逃避,脸上灿烂的笑,是装出来的快乐。
安东流下眼泪,终于理解她肩上扛的包袱究竟有多沉重!
他眼角扫见安淇送给他的礼物,那一小幅手绘插图里,写着“痛苦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利”安淇将那句话实践得多么彻底!
她竟连他都骗,她根本办法快乐地活!
如果她真能像她说的,活得自我,只想追求自己的快乐,她会留在他身边。她应该要开口,要他别结婚,要他继续给她幸福、继续让她快乐。
安东控制不住泪水,他想着安淇老是说:“我不是不敢杀蚂蚁,只是不想再造杀孽。”
而他做了什么?
竟然将她抛下,打算让她一个人过活?!
他的心从没这么痛过,那深深的痛,瞬间侵占了四肢百骸,令他几乎无法喘息。
他的安淇……他以为活得精彩灿烂又快乐的安淇……
他真的给过她幸福吗?
当她抱着他说,她很幸福、很快乐的时候,她真的快乐吗?真的幸福吗?
深刻的痛,折磨着他,现在的他必须去找安淇……他再也不要放她一个人,不要她面对整群蚂蚁时束手无策、不要她一个人喝西瓜汁……
如果他能给她幸福,让她快乐,哪怕只有一点点也好,今生今世他要陪她到最后,绝不再让她孤单一人。
要是老天爷没长眼睛,真让方安淇下地狱,他也要跟着去!
安东顾不得陈剑文,起飞冲出办公室。此刻他唯一的念头,就是回到安淇身边。
情况有些诡异,安哲、安沁站在安淇住处门外,看着他走出电梯,朝他们而去,不过三个人有个共同点——全顶着一双红眼睛。
安东停下脚步,朝他们点头,“安淇在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