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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林轩出手的不是自己。
“哥,耍得好。”李菲菲拍着小手叫着。
李菲菲身边知道事情起末的特勤组队员,看着叫好的李菲菲,不禁把自己身子挪动两步,离李菲菲远点,这位公主可得罪不起啊!
没过一会儿,心地善良的李菲菲开口叫道:“哥,把大个子放下来吧,他怕头晕了。”虽然大个子陈钢当时吓得她够呛。
“嗯。”李菲菲开口了,林轩当然照做,本来就是为李菲菲出气而已,既然气已经出了,就没必要再抓着人家不放了。
林轩把陈钢抛出去,浑身力量得到自由的陈钢立马站立住,头晃晃几下。
“还比么?”林轩还是那副不轻不重不温不火云淡风轻的语气问道。
“我陈钢认输。”陈钢郑重道,一点不拖泥带水扭扭捏捏,虽然他心里此时觉得很羞辱,但是,即便是人家这么“羞辱”他,把他当杂耍,也是人家手下留情了。
“嗯,是条汉子!”林轩笑道,能屈能伸方为大丈夫,这陈钢是个人物。
“谢谢。”陈钢咧嘴一笑,能被如此高手称赞一句也不枉打一场。
汪蓉见两人以笑收场,心里松了一口气,于是赶紧站出来上去宣布林轩的身份。
汪蓉还没跳上擂台,一个特勤组的人已经跳上去了。
“贾亮。”
“枪王。”
“他上去干什么?难不成想跟高手比枪么?”不经意间,众人已经给林轩取了一个外号,那就是“高手”。
不错,上去的正是有着特勤组枪王之称的贾亮。
汪蓉站住了,即便她这个处长也不好去干涉一场即将发生的比斗,再说她也想看看林轩又会如何应对“枪王”的挑战。
正文 第三十七章 一枪还一枪(恭贺新禧)
其实,论综合势力,苏海特勤组里,第一高手不是处长汪蓉,也不是大个子陈钢,而是枪王贾亮。
特勤组的人员来源是华夏现存的武林世家子弟和各门各派弟子,虽然武术在热武器时代已经没落的差不多了,但是自幼练过武术的人无论是在身体素质还是反应敏捷都比那些后天训练的特种兵强的多。
各家各门子弟在以华夏武术为基础上再训练各种热武器的使用,使得他们具有远攻和近战的双重能力;而且他们使用的武器都是经过改良和威力加大的,抑或是专门克制某种生物的,这样他们在处理一些神秘事件的时候的成活率和成功率比那些特种兵更高,损失更小;因着某些原因,华夏特勤组的主要任务是防御,只要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来华夏国内搞东搞西,他们就不加理会,当然也会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他们需要主动出击,这样一来危险系数就大大增加了,牺牲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国家对特勤组人员的家里是非常优待的,只要不过分,基本都应许,这样一来就使得各家各门对特勤组的加入更加热情,毕竟现在是物质社会,经济为重。
一般的新加入的特勤组队员至少需要两年以上的枪支训练,才能参加执行任务。
枪王,顾名思义,就是在枪支上有着深厚造诣的人。
枪王贾亮是华山派弟子,现年二十六岁,二十岁下山加入特勤组,被分在了苏海分处。
贾亮一接触到枪支,就对枪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在枪支的使用上表现出了惊人的天赋,仅训练了一年,在枪支的使用上就不亚于老特勤组人员,训练没满两年,就在一次紧急任务中参加了战斗,并在关键时刻以关键的一枪挽救了参战人员的性命,使得他名声大振,称之为枪王。
有才的人几乎都摆不脱自傲的毛病,贾亮也一样,他也自傲,他今天看了林轩和陈钢的对决,林轩的轻松肆意,让他感觉到了林轩的强大,威胁了他苏海特勤组综合实力第一的地位,于是他上台了。
贾亮的上台让台下众人感到不解的同时也很鄙夷,贾亮在苏海特勤组从来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许多人都看不惯他,这下见他上台准备挑战一个还未经过任何枪支训练的特勤组新人,台下众人嘘声一片。
贾亮不理众人不满,直接面向林轩说道:“我看过你的资料,你在与孙家保镖对战中,他们的沙漠之鹰没有伤你分毫,我想试试。”
林轩看贾亮那酷酷样子,心下不爽:“你想怎么试?咱们拿枪对射?”
“不,我想试试你能不能接住我的子弹。”贾亮此时并没有失掉分寸,两人对射的危险还是很大的,他不想冒那个险。
“能看看你的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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