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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汤匙舀起一杓盘子里的羊肉炖菜来看了半天,再小心翼翼地尝半口。
朱玛无奈地叹了口气。“因为打从小时候开始,女孩子们就爱缠着他不放,那还不要紧,但那些女孩子们只要有一个以上在他身边,用不着几句话就会吵起来,甚至大打出手,如果是男孩子打架他还可以硬分开他们,但女孩子打架他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也不懂得要哄哄她们,只会一本正经的告诉她们女孩子打架不好,那样当然没有用,她们照打不误,最后他只好躲开……”
唔,味道不错嘛!比妈妈煮的还好吃呢!
欧阳萱莎大口吃起来。“然后呢?”
“等他长大以后,女孩们又催促父母向他父亲提亲,他父亲要他自己挑四个妻子,而他一想到结婚后天天都会有四个女人在他身边打架头就大,于是干脆向他父亲要求跟商船出去,说是渴望到远方看看,其实是想躲掉这些麻烦。”
“所以他就在外面流浪了一年?”
“不,四年,他出去了四年,前年才回来,感谢阿拉保佑他平安。”
“他也是你们部落里的人?”
“不是,”朱玛摇头。“卡布斯是我儿子沙勒米的血盟兄弟,也是我们阿拉威部落的救命恩人。”
“怎么说?”欧阳萱莎好奇地问。
“九年前他才十七岁,当时他和沙勒米已经是很好的朋友,那一年干旱特别严重,我们部落到处迁移都找不到水,不得不请求卡布斯的父亲让我们进他的领地,但是他父亲不肯答应,于是卡布斯便亲自带领整个阿拉威部落的人硬闯人他父亲的领地,还扬言说如果他父亲要伤害我族人,必须先踩过他的尸体,由于他父亲很疼爱他,只好随他去,就这样,我族人才得以捱过连续三年的干旱。”
“酷!”欧阳萱莎脱口赞叹。“呃,我是说,他真勇敢。”
“他是个好男人,”朱玛赞同道:“虽然不懂得如何哄女人,个性严肃又无趣,但他是个非常勇敢的战上,也会是个细心体贴的丈夫,嫁给他你一定会幸福的。”
或许是吧!但这个婚约只是权宜之计,她可从来没想过要留在这里,更没兴趣和其它三个女人战斗,而且,看在老天份上,他们几乎可以算是陌生人耶!
他们流行陌生人跟陌生人结婚,她可不流行!
“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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