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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一位英雄,一个被渭南某些官员不待见的举报者,一个被广大民众爱戴赞誉的普通人。
一个在厌恶和拥戴的激烈对立中得以存在并被社会承认的人物的出现算不了什么奇闻,然而这个简单而又复杂和涵盖了太多故事的新闻人物使我们不得不本能地想到这样一些问题:李万明为什么要告状?是什么原因使他不屈不饶地告状?是什么力量支撑着他十多年如一日地告状不止,最终成为移民的代言人和“全国公益领袖人物”?
因为他是“**主义和马克思毛泽东思想的忠实拥护者”?这样的说法未免太牵强,太空洞,与他的实际太遥远。
因为与原市移民办主任郑博的个人恩怨?李万明说,2001年,郑博两次“三讲”不能过关下台后,我们的恩怨早就结束。何况,他受伤(郑博因车祸受伤时李万明曾到现场救援)后连走路都非常困难,我还有必要同这种值得同情的人较真?
为博得“反腐英雄”之类的美名?多年前的清明时节,成群结队的移民早就把“反腐勇士”、“为库区移民保驾护航”之类的锦旗挂在墓前告慰他母亲的在天之灵……
事实上,李万明告状的动机似乎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神圣和复杂。他说:去看看黄河上的三门峡电站对关中百姓的祸害,到库区去看看移民们过的日子,听听他们的倾诉,你也许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要长期举报、告状了……
35、“举报失实”
据李万明讲,他对渭南市及陕西移民部门的举报是1992年开始的,到目前为止,举报的问题共43个,“涉及多方面的腐败问题”。而在1997年前,他举报的问题只有20个,主要集中在移民资金的借出和投资造成的损失等方面。那时,他对自己举报的问题的定性是渭南移民办对移民资金“乱花滥用”。
他说,举报之前,我曾在党小组会上给郑博提了两条意见,一是移民经费不能乱开支,二是对老同志应尊重。当时,我是党小组长,又刚从部队回来不久,在部队上,面对面地给连长、指导员或更高级的长官提意见都是很正常的事。我以为郑博也会像我的连长、指导员一样,会接受我善意的意见。但我错了,地方不是部队,郑博不是连长、指导员。他因此而记恨我。从此,好事没有我的份,分房他卡我,进修他不批。人事局给移民办三个副主任科员的名额,我是最有资格评上的,但在郑博的授意和操纵下下,我“落选”了。后来,还剩了一个名额,郑博扬言宁愿让这个名额瞎了也不让我评上……
在那段被编排的日子里,李万明并未屈服。他改当面提意见方式为投书举报。“我先将举报信分别送给市移民办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省移民办领导,并告诉他们,我李万明搞阳谋不搞阴谋,也不愿与领导闹矛盾,所以先请你们阅看举报信,希望你们能自省自纠。当时我想,如果他们能改,那么我就可以不投书举报了。可是,几位领导看举报信后都不以为然,我只好愤然将举报信发往了北京……”
渭南的一些领导和有关文件都认为李万明举报的都是些“不成问题的问题”(渭南市政府(1997)2号文件语)——尤其是李万明第一次举报的那件事儿:1993年春节前,渭南市移民办准备到北京给有关领导送礼,不想,李万明竟给中纪委发去加急电报,举报渭南移民办将拉两卡车西凤酒等贵重礼品到北京给某某部、某某领导送礼,希望中纪委能派人拦截。移民办获得消息后延迟进京送礼,才没有被中纪委拦住……
事过13年,郑博对此事记忆犹新:“那一年,我们的确给北京某部某些领导拜过年,但不是拉的两卡车礼物,是两小车,礼品也不全是贵重东西,还有本地的酒和土特产。”
因两卡车和两小车的区别,因贵重礼品中还有本地土特产,所以,在渭南市政府给陕西省政府的调查报告和陕西省政府给国务院报告的【陕政函】226号文件中,李万明的这项举报被认定为“失实”。
《工人日报》记者丁国元说,事实上,中纪委后来对水利部某官员的处分从侧面证实了渭南方面进京“进贡”的问题。
对某官员的处分的消息登载在2004年6月29日的“思源廉政网”上。消息说,财政部门就是财神爷。每年到编制各部门财政预算时,就会出现利益之争,反正是公家的钱,谁不想多争取呢?不少部门巧立名目,钱拿到手了,小金库填得满满的,专项资金挪用挤占,新建楼堂宾馆说是内部的培训中心,竞相以“集体的名义”胡作非为却不受惩罚。多年来,这几乎是地方公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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