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1/4 页)
叵低场R虼耍�资衷诹沃蚁萑牖杳院螅�忱��好骶��脸醵�ㄋ模┌嘟淌摇K��好骶�囊挛锍�ィ��科渌�郑�⒔�涫只��诒O障渲小6�螅�资智锌�好骶�耐蠖�觯�科人�酶直收貉�馓庖曰袢”O障涿苈搿N好骶�诖似诩淦疵�馓猓��焙�野炊�O障涿苈肱蹋�⒘粝露啻Υ��赣 V找蚴а��啵�好骶�诹璩慷�毙硭劳觥�
这显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凶杀现场,但警方很快从中解读出凶手的动机。
报复。
这个结论,来自于死者的特殊身份。
死者魏明军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数学教师,但是近期却成为C市市民关注的焦点人物,起因,是一个十四岁孩子的死。
这个叫于光的孩子是C市第47中学初二(四)班的学生,班主任正是魏明军。
于光的学习成绩较差,数学成绩尤甚,排名垫底是家常便饭,身为数学教师兼班主任的魏明军对此颇为恼火,据知情的学生讲,魏明军经常在数学课上提问于光,回答不出来,就让他整节课都站着听课,有几次甚至动手体罚。
在9月初的月考中,初二(四)班的整体成绩不佳,数学成绩更是在年级排名中位列倒数第一。魏明军觉得自己很没有面子,认为于光拖了全班的后腿。责骂一番后,魏明军扔给于光一本习题集,要求他在当晚做完全部习题,否则第二天就别来上学。
据于光的母亲讲,孩子当晚做题至凌晨一点多,家长多次要求他睡觉,均被于光拒绝,孩子哭着说,如果做不完这本习题集,老师是不会饶了他的。凌晨四时许,十四岁的于光从自家七楼一跃而下,当场身亡。
事发后,于光的家长多次到学校讨要说法,沟通无果后,向新闻媒体通告了此事。一时间,市内多家媒体纷纷跟进。C市电视台新闻频道“C市导报”节目更是连续三天进行跟踪报导。
在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压力下,第47中学对魏明军做出了处分决定:撤销班主任职务,扣发当年奖金,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然后,这一切并没有因此而画上句号。
事件始末及相关新闻报导被上传至网络后,各种来自网民的侮辱和谩骂铺天盖地而来。随便打开任何一个网络搜索引擎,“魏明军”都是热点词汇,且都与“禽兽教师”、“人渣”这样的词相互关联。甚至有人提出要让魏明军以命抵命,赞同者还为数不少。
近一周来,魏明军家中的玻璃数度被砸,他本人更是接到了无数恐吓和辱骂的电话。魏明军自知理亏,因此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咬牙承受,指望时间能平复公众的愤怒。然而,他没有等到那一天。
根据凶手的动机为报复这一思路,警方将嫌疑人锁定在于光的家属身上,并依法对于光的父亲于善平进行了传唤。
于善平,男,42岁,C市车辆厂工人。在警方传唤于善平的时候,他正在是第47中学门前燃放鞭炮,并在现场打出“天理昭昭,恶有恶报”的横幅。校方劝阻无果后,拨打110报警。附近的派出所出警后,并为强力阻止于善平的违法行为,而是予以口头警告了事。校方表示不满,指斥警方不作为。出境的警员只说了一句话: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于善平接受传唤后,仍处于情绪激动的状态中,对魏明军被杀一事反复说他是罪有应得。被问及案发当晚的行踪时,于善平称在医院陪伴因过度悲伤而入院治疗的妻子。经查,于善平所言属实。而且,通过对于善平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关系的调查,基本可排除于善平雇凶杀人的可能。至此,于善平的作案嫌疑被排除。
方木也认为凶手不是于善平,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是在极其冷静的心态下安排布置了一切。换作于善平,恐怕没有耐心让魏明军慢慢死去,而是恨不得操刀将其大卸八块而后快。此外,如果杨学武的现场重建分析大致符合案件真实情况的话,那么凶手应该是一个心思缜密,处事冷静,具有相当体力、反侦察能力,经济状况较好的人。而这些人格特质,都是于善平不具备的。
这个结论同样是令人生疑的,一个看似与本案被害人无关的人,怎么会以“报复”为动机杀人呢?
难道,真有所谓“替天行道”的侠客?
方木发言后,案情分析会上陷入一片沉默。不少人抬起头偷偷的瞟着方木,目光中有好奇,也有猜疑。方木清楚,这并不是因为他的分析,而是因为他在案发当天下午向一个即将被送劳教的问题女孩求婚。
廖亚凡当然没有被送劳教,其中既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