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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读者至少能看完我这篇文章。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本书所说的“芙蓉”,是指1987年乐清撤区扩镇并乡之前的“芙蓉(镇)”,即当地人所称的“大芙蓉”,它不包括当时与“芙蓉(镇)”并存的“小芙(乡)”,即当地人所称的“小芙蓉”,同时也不包括今天人们习惯以“芙蓉”之名统称的“雁湖(乡)”和“岭底(乡)”。
芙蓉是浙江省乐清市的一个半山区小镇,历史上没有出现过什么伟人、大名人及奇人,也没有发生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件,它平平常常,名不见经传,因此我写《芙蓉旧事》,似乎是很愚蠢的,而《芙蓉旧事》问世之后,命中注定会受到冷落的。然而,我还是坚持写了,这是为什么呢?
第一.芙蓉很有特色,我认为值得一写。
旧时的芙蓉,三面环山,一面临海,海上涨大潮时,潮水常常漫进街道,人们大可临街垂钓。街上个别人家,台阶下竟布满了蟹洞。赶上集市,芙蓉街人流如潮,市声鼎沸;特别是全年最后一次集市——腊月廿七市,芙蓉街更是人山人海,人满为患,街道上常常掀起人浪,呐喊声此起彼伏,混乱中不时有人被挤伤、踩伤,而一街两旁做生意的人,为躲避“人浪”冲击,往往收起摊子,半关店门。芙蓉溪海相连,鱼虾蟹军团随着潮水而动,长年出没,不管是在浦湾中还是在溪流里,皆逮之不尽。芙蓉的香鱼会跟人斗智,芙蓉溪中的虾子,多得一脚踩下去,会踩伤一大片。芙蓉境内溪流清唱,溪椤林片片,且叶叶虫声;田畴上空不断划过的五色彩带,却是一种叫作“长儿巴丁”的鸟,它们与布谷鸟、翠鸟、白头翁等常常闹春,给寂静的乡村带来了盎然生机;每到麦熟时分,芙蓉更是蟋蟀遍地,歌声嘹亮。芙蓉是个比较封闭的地方,民间传统活动多而奇特,而当地人特别是芙蓉街上的人,好客,豪爽,乐观,爱做生意,爱赶热闹,爱无事找事,他们是农民,有的还是小市民、渔民,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永远说不完。
第二.我熟悉芙蓉,应该写芙蓉。
我生于芙蓉,长于芙蓉,熟悉芙蓉的一切。芙蓉最热闹的地方是芙蓉街,芙蓉街最热闹的地段是后边街,而我家就居住在后边街上横头。从解放初期到现在,我母亲以家为店,一直做小百货生意。我母亲人缘好,芙蓉方圆几十里地方,成年人特别是中老年妇女很少不知道她的名字的,她生意做得灵活,特别是集市,我家店堂前面总是挤满了人,一片嚷嚷,很热闹。我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母亲身边,有时店里生意忙,也帮一手,因此,我见过的人与事比同龄人多,对做生意这一行及芙蓉市面的盛衰变化,平时观察得比较细,有关的感受也比较深。同样道理,我一直生活在芙蓉街,见多闻广,对芙蓉街及周边地区的风情习俗、民间活动比较熟悉,而对当地所发生的一些有意思的事情,平时记得也比较深刻。可以这么说,我是“芙蓉通”。因此,作为作家,我不去写芙蓉,那是在浪费写作材料,太可惜,我应该写芙蓉。
第三.我热爱芙蓉,有责任写芙蓉。
我在芙蓉生活了30年,有着深深的芙蓉情结。尽管虹桥镇仙垟陈村是我的祖籍地和户粮所在地,那里住着我的父亲、弟弟和叔伯亲戚,有我的房子和竹园,而我在芙蓉,顶多只能算是半个芙蓉人,但是我却一直视芙蓉为第一故乡。诚然,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填写各类表格,都按户粮所在地称自己是虹桥人,但从2003年开始,我却按照公安部的最新规定,按出生地填报自己是芙蓉人。应该说,这是一种籍贯回归,是对故乡的确认。尽管当前芙蓉的经济文化明显落后于虹桥,做虹桥人似乎比做芙蓉人体面,但我把自己的籍贯由“虹桥”改为“芙蓉”,没有感到任何的遗憾,相反,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让我有资格以芙蓉当地人的身份说芙蓉,写芙蓉——试想,写芙蓉旧事,作者如果不是芙蓉人,而是一个外地人,那他写出来的“旧事”,读者一般会相信吗?
我对芙蓉的爱是真挚而深沉的。1980年,我于乐清师范学校毕业,母校的老师劝我留校执教,我却因为要求回故乡芙蓉中学就教而谢绝了,而1984年,乐清县委组织部调我到县委办公室供职,我又因为舍不得离开芙蓉而犹豫了好些时日。有趣的是,1981年,我还在芙蓉街盖了两间楼房,打算在芙蓉长期住下去,而在十年之后由于在县城缺钱买房子而不得已出售这座楼房时,我依然情系芙蓉,无奈地给大门口贴上这么一副对联:
江山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