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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心里话,甜杏的家可比自己母亲的家要温馨许多,也热闹了许多,且不说家里有两个挺着大肚子的男人,只说那一大一小两个小女孩儿,就把家里的气氛搞得欢快之极。
甜杏的小女儿金锭儿现在正学走路,基本是走三步摔一次,摔了又会马上爬起来,再走,以矢志不渝的精神,摔得满头是包。
大女儿小叶子已经能跑,跑得那个欢,基本是找个能钻的地方就钻,几眼看不到,再出来时,就是黑脸黑身,小脸上像是画了油彩,看不出个鼻子眼睛了。
“嫂子真是小女儿绕膝,生活得好不滋润啊!”
“那是,呵呵,女儿家的,就应该像我们家小叶子似的淘一点儿,像我们家金锭儿似的有倔劲,这长大才能出息!”
甜杏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况,那是相当满意了。
夫郎女儿,样样不少,要是夫郎再给自己添房长得像自己一样的儿子,那就是好上加好,可以放上三天三夜鞭炮做庆祝了。
每每这么一想,嘴都能咧到耳根去,睡着都是可以笑醒的。
甜杏这种想法,白霄实在不能苟同,白霄只觉得自己的哥哥真是操心啊。
幸好甜杏不差钱,雇得起保父,家里还养得起奴仆,这要是换个穷一点儿的人家,就这两个“狗都嫌”的孩子,就够人一受啊,难得甜杏还一脸骄傲。
抬眼往里屋望了望,白雾正拉着泽吾亲热地说话,那个叫沙加的男人安静地坐在一旁,像是在摆弄绣品,又像是在发呆。
直到现在,白霄也没有想明白冯伸倒底喜欢上那男人哪处,这可能就像别人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如此疼爱泽吾一样,自己的心上人,除了自己能体会到好,外人又怎么能看得出呢。
“我回来时,冯姐曾拜托过我,让我把她的男人带回去。”
“趁早带走吧,冯伸跳马猴子一样的性情,竟会看上闷葫芦,妹子,嫂子说话不夸张,这男人从我家里住了好几个月了,要不是冯伸告诉我说,他会说话,我一直以为他是哑巴呢,我就没听过他发出过声音。”
“这么安静?”
“安静到极致了,”甜杏一撇嘴,又接着说:“难为冯伸怎么和他过,比我家里的差远了。”
那副骄傲的表情,好像全然忘记了坐在她眼前的正是她家里那位的亲妹妹。
“那是!”
白霄连忙笑着点头,不想再把话题纠缠在男人身上,不管那个男人是自己的哥哥还是自己朋友的夫郎,都是毫无意义的,只要他们自己觉得过的好就可了。
“嫂子,事务所……还像以前那样吗?”
“算是吧,林枫倒底还是掺与了桐城机械厂的事了,现在两头跑着,事务所这边也由她的堂妹代管,听说桐城那边……贪了不少啊!”
果然还是如自己所料,人在贪欲面前,总是难以自抑的,若是没有历经一世,这样的道理自己也是无法掺透的。
“嫂子,以我看,战争要是不爆发,那家机械厂也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就怕……两国时势进一步紧张,国家为备战,会回收那家机械厂,真要是如此,林枫……就有大麻烦了!”
这也是当初白霄毅然决然离开的原因之一,白霄是一个求稳的人,半分风险也不想冒,而林枫的祸根已经埋下,谁也救不了她了。
“谁说不是呢!”
甜杏对夫妹的话也深表赞同,若不是林枫对自己有知遇之恩,自己想的又何偿不是离开呢。
“秦姐也给我写信了,她在国外的生活不错,还让我去呢!”
秦琪是在冯伸辞职不久后,离开事务所的,随着母亲一家去了爪翼国。
秦母是应那里一所知名大学的邀请,做副院长去了。
秦琪则是觉得平城的生活很无聊,没有什么奋斗的劲头,好友都走光了,连个可以说知心话的都没有,便也借着照顾母亲的名头,带着有孕的夫郎,一起移民跟过去了。
爪翼国是一个远离西华国和远烈国的地方,国土面积不大,经济却非常繁华,它的银行组织颇有白霄原先那一时空的瑞士银行之效,连这一时空的联合国总部都是座落在爪翼国的第一大城市的。
“秦琪的性子是不合适在事务所的,随着她母亲过那边去也好,做个学者,可比做个经济师,要省去不少是非的。”
对于曾经的手下,甜杏都有着自己中肯的看法和评价的,现在的事务所虽已不见当年的那份风光,她仍是坚持着,没想过要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