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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贾芳、贾兰、贾菌、贾芝等都可算做贾母的重孙子,刘先生又怎么知道这些人都未娶媳呢?既然他们的媳妇都应该算做贾母的重孙媳妇,那么贾母认为相对较近的可卿是其中第一得意之人是非常正常的,有什么可猜疑的呢?
读者或会说这些皆是文中不重要之人,错矣。
且看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
“只见贾府人分昭穆排班立定:贾敬主祭,贾赦陪祭,贾珍献爵,贾琏、贾琮献帛,宝玉捧香,贾菖、贾菱展拜垫,守焚池……贾荇、贾芷等从内仪门挨次列站,直到正堂廊下。槛外方是贾敬贾赦,槛内是各女眷。众家人小厮皆在仪门之外。每一道菜至,传至仪门,贾荇、贾芷等便接了,按次传至阶上贾敬手中。”
从这一段可以看出,贾府正宗嫡派草字辈可不止贾蓉、贾蔷、贾兰三个人,还有贾菖、贾菱、贾荇、贾芷也是有头有脸有名有姓之辈,可以在祭宗祠时派差使担大任的,与宝玉等肩身份。换言之,这贾菖、贾菱、贾荇、贾芷的妻子也都是贾母重孙媳妇,只不如秦可卿那般得人意而已。
刘先生又说:“也许贾母曾有过将秦可卿许配给嫡孙的考虑,但贾琏、贾珠成年后都另有更相当的女子可娶,年龄也比秦可卿大得较多,而宝玉又出生得太晚,最后形成的局面是贾蓉最合适。”
然而倘若贾母如此中意可卿,可卿的身份又如此高贵,贾琏、贾珠又有什么女子会比娶可卿更“相当”呢?刘先生推算贾蓉当年约十六七岁,而可卿似比他稍长,近二十岁的样子。这样看,两人可是一点也不相当,非但年纪不相当,连辈分也不对,就算抬高贾代善其人,把他和皇上视作一辈,那么太子的平辈人应是贾敬、贾赦、贾政,而可卿则与珍、琏、玉同辈,如今倒舍琏、珠而嫁贾蓉,这不成了孙绍祖说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吗?贾府何其欺人太甚?
总之,如果刘先生的太子之女理论成立,一则贾家收养了太子女,就不该乘人之危,娶为儿媳;二则即使娶了,也该是年纪相当的贾琏或贾珠来娶,而不会自抬辈分,让她嫁给比自己年龄还小的贾蓉;三则即使贾府如此黑心地把秦可卿许了贾蓉,也该好好珍惜她,不可能再让贾珍染指于她,“秽乱宫闱”——这已经不是欺君,简直是弑主了!这公公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这太子之女是不是有点贱得离谱?那贾家真是活该被抄一千次,就是满门抄斩株连九族也一点儿不冤。
第43节:秦可卿会是太子女吗(3)
更要命的是,他们的淫行并不避人,不但贴身丫鬟瑞珠、宝珠知道,连外围的老家丁都知道,于醉后公开骂出来“爬灰的爬灰”,对这淫奔无耻的太子女哪有半点儿尊重?可卿事败后自缢而死,尤氏气得“犯了胃病”,不愿意料理后事,只有贾珍一个人拄着拐到处颠颠儿忙活,书里用的形容词是“如丧考妣”,可谓极尽挖苦之能事。可见不仅焦大,连作者曹雪芹对这“太子女”的尊重也实在有限。
而事实上,作者对秦可卿的评语的确也不大好听。
引发刘心武“秦学”巨论的导火索在于脂砚斋的一小段评语: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儿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又道是,“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那一回有七千字,合每页七百字算的话,四五页就有两三千字。而刘心武先生猜测就在这两三千字中,蕴藏了关于可卿身世的大秘密,从而洋洋洒洒,发挥出了一场“秦学”宏论。可是脂批明明写得很清楚,删去的那段回目乃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个“淫”已经为秦可卿做了定语,曹雪芹对这个“太子之女”也太不当回事儿了,居然给了这么个封号!〖JP〗
要知道,回目中任何一个带有评语性质的词语都是不能忽视的,比如《贤袭人娇嗔箴宝玉》,脂砚就是“贤”字后批了一个“当得起”;比如《敏探春兴利除宿弊 时宝钗小惠全大体》,比如《懦小姐不问累金凤》,比如《俏平儿情掩虾须镯》,比如《慧紫鹃情辞试莽玉》,比如《勇晴雯病补雀金裘》,每个评字都不白给。
同样以“死亡”为回目,说到黛玉之母贾敏时,是《林夫人仙逝扬州城》,用一“仙”字;说到秦钟时,则是《秦鲸卿夭逝黄泉路》,用一“夭”字;身份不同,高下立现。说到金钏时,是《含耻辱情烈死金钏》;说到尤三时,则是《情小妹耻情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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