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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以前,华远的实力已经很强大了,说它是北京房地产行业的龙头老大也不为过。而华远最幸运的则是遇到了任志强这样一个领航者。1993年开始频繁针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并没有让华远势弱下去,反而由于一系列出色的动作,华远找到了实力强劲的新东家,并且境外上市成功。
华远在国家货币从紧的第一轮宏观调控中活了下来,而且还加速成长,很是茁壮。
1996—1997年,持续的经济紧缩,让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几乎陷入全面的亏损阶段。政府一看,这城市改革的成果就要付诸东流了,于是赶紧又出台政策——减免部分税收,让房地产业缓口气。
1998年,福利分房制度全面取消。同期,国家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启动市场消费,适时地推出了经济适用房。
专业地说,福利分房就是住房实物分配。简单地说,就是单位所建房屋以福利的形式无偿分配给职工居住的一种福利待遇。
全面取消福利分房这一举动结束了一个延续了几十年的分房时代,房子成了有价的商品。那时人们可能没有想到,它同样开启了另一个时代——房奴时代!那时人们可能也没想到,海南的房地产泡沫刚刚结束,全国范围内的房价疯涨就将来临。 txt小说上传分享
全民买房时代之“NO。1”(2)
此时的任志强上有人际关系,内有强大的团队,背后有实力超群的华润支持,自己兜里还有数不清的钞票。在北京的房地产界,任志强可谓是如鱼得水,呼风唤雨。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任志强已经具备了“放炮”的资本,他可以公开发言,“指点政府”了。
于是,针对1998年国家发布的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任志强连续写了《我看房改与经济适用房》和《再论房改与经济适用房》两篇文章来表达他对房改政策的不满。
这两篇文章共耗费了25张A4纸,洋洋洒洒近3万字。虽然任志强不喜欢别人对他的作品断章取义,但为了更好地理解他的观点,笔者只有冒昧点评一次了。
在《我看房改与经济适用房》的开篇,任志强首先承认,福利分房解决不了住房问题。但他又接着说,1988—1998年,这10年间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解决了许多重点城市50%以上的居民住房问题,而这应归功于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无关。至此,全文认定了房改和经济适用房是无用的,是一种错误的政策。
以此论断为基础,任志强认为政府的23号文件是要使已经形成的房地产市场重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
接下来,任志强又将政府的23号文件认真地研究了一遍,发现其中存在文件内容与指导思想相悖离的奇怪现象: 第一,既然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却又将廉租房以住房实物分配的方式分配给低收入家庭居住。第二,法律规定没有土地出让权的房屋不能转让、租赁和抵押,但又扶持没有实施土地出让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第三,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的市场化商品房被冷落了,而市场化商品房原本应该是支撑市场的主体。
三种奇怪现象一罗列下来,任志强得出了如下的结论: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的推出将会打垮一大批开发公司,这次的房改政策意在终止国家的土地出让制度而消灭房地产市场。
而在任志强眼中,中国的房地产业居功至伟,城镇的面貌改变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都得靠房地产市场的拉动。他还用数据来证明,即使没有房改政策,也能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
作为一名首都地产龙头企业的带头大哥,任志强当然最关心北京的房改及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问题。因此,在文章中,任志强特别将北京的房地产市场与上海的房地产市场作了详细的对比,以此来说明北京根本不需要建设经济适用房。另外,他还列举了经济适用房的诸多问题,例如价格不统一的问题、购房对象的选择问题等。
在这篇文章中,任志强还列举了房改的两大罪状,并将其细分为九小条。这两大罪状的第一条就是,房改加剧房屋在市场中的畸形消费。任志强指出,商品房、房改房与经济适用房是三种不同类型的房子,而其价格与性能不呈正比的关系,在同一个区域的流动,势必加大分配的不合理、不公平性。另外,由于高收入人群没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而低收入人群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中间那部分人既享受了经济适用房的优惠又分享了住房补贴,这就使得穷人更穷了。而经济适用房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