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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不是一个温柔娴熟的好姑娘,白羊座人的缺点十有###被我很荣幸地占全,性格毛躁,胆汁质,一旦怒放,敢朝公安局的窗户里扔火把,谁也拦不住。
战斗力奇强,打小在人堆里就格外醒目,别人都在静止的时候,我一个人上蹿下跳。成天忙活着怎样把情敌拖下马,拽到地上,再根据对方的恶劣指数,考虑要不要起个后马蹄,把对方踹上峨眉山。
古龙说丑人多作怪,额长得不算特别扭曲,眼睛眉毛鼻子嘴巴恰好长在了它们该长的地方,耳朵也很争气,没移位跑后脑勺去。不幸的是体内虚荣之火燃烧旺盛,也就比一般人哈喇俊哥们了。
俊哥儿有多远,我的爪子就能伸多长。这是我当年的格言。
半肚子的坏水,半脑瓜子的不安守,铸就了我闹挺的青春,戎马生涯的青年时代。
硝烟滚滚的岁月里,战绩互有胜负,或者我将情敌赶跑,或者别人把我灭了,再不然就是战斗尚未打响,号角还藏兜里准备亮出来擦擦,结果谁也不争了,推来攘去尽显礼仪之邦风范,到最后均作鸟兽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一来二去,三番四次,吾来尔往,闹多了觉得挺没劲儿。
主要是随着年岁的增长,整个人生思想升华到了一定境界,很自然会对过往种种加以批判否定。从前引以为傲,热衷得跟二五八万似的,现在恨不得三把两把将它们撕个粉碎,再丢地上,响亮地唾上一大口——折腾个屁!不就是一张长得稍微出众点的皮囊,哪个男人没张脸啊?商场里绣花枕头天天特价大甩卖,我还屁颠屁颠地跟人家在地摊上抢布头!没出息的瞎样!
等到我的思想境界终于大彻大悟,已经步入青春的尾巴了。恐怕上帝是想检验我的悔恨真假,于是他扔了一条虫子下来。天真懵懂如我,哼着离愁别绪的小曲在即将毕业的校园里晃晃悠悠,晃着晃着就被毛毛虫的爱情撞了一下腰。
(2)
高纪,上帝派入凡间的毛毛虫。在他尚未变成蝴蝶之前,爱吃包子,乡土味特浓厚,吊脚西裤配回力鞋,他穿得那叫精神抖擞,还走路带风呢,外加耳朵上挂个塑胶框眼镜,他觉得自己很时尚。这身行头往火车站边上一蹲,极其正宗地诠释了装知识分子的民工形象。
记得开学第一天,高纪这样介绍自己,他说他的名字可好记了,是一道耳熟能详的政治必考题的简称——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全班同学鸦雀无声。
在众人同仇敌忾的眼光中,高纪灰溜溜滚了下来。
靠,跑这儿来的大部分人皆因文化课不过关,才报读艺术学院,你他妈拽个屁,有本事上政大演讲去。
从那时候起,我就对他没啥印象。假如当初他说他名字跟‘高级男妓’的简称读音相似,估计还会觉得这人幽默,有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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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匪语:与情敌一见钟情(2)
为什么猪不能看天空?马不能呕吐?为什么佛说,在无限的未来,魔将以佛的形式出现?为什么会有记忆这回事?为什么会爱上一个人?为什么同样是爱情,有的爱情可以自由地敞开在阳光底下,有的爱情却要躲在卑微的角落里苟活?为什么有的人可以至死不渝,有得人可以任爱泛滥?——世界上有太多我们所不能理解的事情,犹如从前死心塌地专挑俊男帅哥作为搞对象目标的我,同样不能理解日后的自己为何会喜欢上高纪。
与高纪厮混的日子,我老挤兑他:来来来,说说看,当初毛毛虫到底是如何亦步亦趋爬进老娘心上的啊?
丫又神经,挚爱答非所问,对对对,我是虫,柏原虫,善爬,特善爬。
说罢,爪子伸过来,欲在我身上作爬行状,老娘轻轻腿一抬,照着丫臀部就是一脚,“信鸟你滴邪!你柏原崇,劳资还珍芳打(达)呢!”
高纪最大的优点就是没啥特别巨大的缺点,另外人老实,性格好,主要是对我好,往死里好的那种,其他没啥。
闷骚型,大半是海水,小半是火焰,偶而浪得很,浪挺了忒不要脸。
摘掉那副万恶的塑胶框眼镜,会惊喜地发现两颗贼明亮的星星。
凭良心说,拾掇拾掇还是可以带出手的。
3)
高纪曾经画过一幅画送给我,画里的是他自己,雄赳赳气昂昂,俨然一名貌似属鸡的暴发户。
我拿着画纸琢磨老半天,问他,你干吗在裤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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