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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思风飞快地往四周扫了几眼,怕万一是河对岸魔法营地的魔咒泄漏,已经把他们变到别的地方去了。不,他们仍然在破鼓酒家里,墙壁满是烟熏的黑斑,地板是陈年灯芯草加不知其名的甲虫的混合物,沤着卖不出去的酸啤酒。他努力把眼前的景象往“巧夺天工”这个形容词上靠。
其实按特洛博语里的说法,这个词更准确的译法应该是,“设计得宛如奥洛海半岛上吃海绵的侏儒居住的小巧的珊瑚阁一般精美奇妙”。
他把心思从词语上拉回来。
陌生人接着说:“我叫双花。”
说着伸出手。旁边的三个人本能地低头看看他手心里面有没有钱。
“幸会。”灵思风道,“我叫灵思风。嘿,我没跟您开玩笑,这地方很危险。”
“太好了!我就想待在这种地方。”
“啊?”
“杯子里盛的是什么东西?”
“这个?是啤酒。多谢,布罗德曼。是的,这叫啤酒,明白?啤酒。”
“啊!多么有代表性的饮料!一小枚金币够了吧,您说呢?我可不想惹事。”
钱已经从口袋里掏出一半了。
“咳,咳,”灵思风干咳了两声,“不,我是说,当然惹不了事。”
“那就好。您说这里危险,那么您的意思是,勇士和冒险家们一定常来这里吧?”
灵思风想了想,“是……吧。”他应付了一句。
“太好了!我若能见着他们就好了。”
巫师灵思风茅塞顿开。“啊……”他说,“您是来招雇佣兵的么?”(特洛博语是这样说的:您是想用最丰盛的奶果子饭雇战士为部落而战么?)
“哦,不。我只是想见见勇士们。这样等我回家的时候,我就能跟别人说我见过他们了。”
灵思风想,要是双花真的见全了破鼓酒家的常客,他就回不了家了。除非他的家正好在河的下游,这样他的尸首还能顺水漂回去。
“您家住哪儿?”灵思风问,他注意到布罗德曼溜到后面的小隔间里去了,而休伊坐在近旁的桌边,怀疑地望着他们俩。
“您听说过贝斯·佩拉吉城么?”
“嗯……我学特洛博语时间不很长。我最近才……您看……”
“哦,贝斯·佩拉吉不在特洛博。我会讲特洛博话,是因为我们那边的港口有很多特洛博水手。贝斯·佩拉吉是阿加丁帝国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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