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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在战场上养成的好习惯,如果在战斗之前不能平心静气好好吃饭的话,就只有一辈子消化不良的命运了。
在那人离我们只剩一百米的时候,终于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哈哈哈!远远就闻到香味,是哪位高人在煮东西吃哪?”这笑声极响,声震林梢,惊动不少鸟雀飞起。
话音刚落,一个身长八尺、威风凛凛,有如天神一般的大汉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他个头虽大,身法却快到了极限,除了我之外,几乎所有人都在困惑地揉着眼睛,大概刚才这人的骤然出现把他们眼睛也晃花了。
这个大汉约有五十多岁,面目黑红,肌肉发达,四肢粗壮,一看就很有帮派头领的感觉。他在我们身边低下头,问道:“谁做的?是这个小女娃子吗?”
我吓了一跳,莫非被他看出来了?
我旁边的孟娟却连忙摇头,指着我说道:“是陆哥哥做的。”
“是这小子啊……”威猛大汉看着我说道。我这才知道刚才他其实没有看出来,只是在问孟娟……汗。
“来,给我个碗!”
我心不甘情不愿地递了个碗过去,心想待会要把这个碗放到河里冲干净。
第四十章 有手机吗
那大汉老大不客气地,自己动手,从我们的行李中拿了双筷子起来,满满乘了一碗,在树丛里找了个角落蹲着就吃。他吃得飞快,汤汁飞溅,面条乱舞,简直就像几年没吃过饭似的。他那个样子,俗气无比,和之前展现出的形象差了十万八千里。
这种难看吃像确实对不少人的食欲起到了坏影响。孟娟脸色发白地看了看,慢慢把自己的碗筷放下了。“我吃饱了。”她说。不过她碗中的饭却只少了一半。
威猛大汉吃完一碗,又急不可耐地盛了第二碗,这次他才吃的慢了点。大汉一边吃,一边抬头打量着我,把我从头到脚仔细地看了又看。我正被看得心中发虚时,大汉忽然开口了:“小兄弟,你很厉害啊!”
啥米?就这么一看,连我很厉害都看出来了?
还好他下一句说的是:“太感动了!很久没吃到如此正宗的民工饭了!”
民工?这个人在说什么啊?
只见他感激涕零地说道:“你的饭,让我回忆起了过去当民工的年代,不过那时煮的大杂烩可没小兄弟你煮的好吃。小兄弟,你真是我们民工的骄傲啊!我已经好久没有吃过如此美味又有营养的大锅煮了!”
我正待分辩,孟娟已经惊叫起来:“莫非前辈是著名的‘民工之王’?”她说着,连忙单膝跪地,向那人行了一礼:“晚辈昆仑派孟娟,拜见前辈!”
啥米跟啥米嘛!我不管那些乱七八糟的称呼了,直截了当地,向这位确实很像民工的人说道:“我不是民工!”
结果他居然不知好歹地说道:“都一样!小兄弟啊,”他说着亲热地用力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要不是我能量足够高,八成要被他拍趴下,“小兄弟你真是个当民工的料!”
汗……有这么表扬人的么?
我一时无语了……。
※ ※ ※经过孟娟的介绍,我才明白这位大伯的身份。原来他是民工出身的修真者,从小吃尽了苦头,因此加入武当派后,修真极其刻苦,再加上他天分本高,又有着良好的心态,经过了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竟一跃成为武当派第一高手。
虽然他有着诸多不良习惯,性格也非常随意或者说是民工化,但众修真者还是钦佩于他的人格与修为,尊称他为“民工之王”。
这位民工之王名叫马致富,非常通俗的一个名字,他为人也极随和,虽然早已不当民工,不过路过工地时还常常帮些忙,因此,他在民工中,声望也相当高,是名副其实的“民工之王”。
当然,孟娟也向马大伯介绍了我俩的身份,他边听边点头。
马致富连吃三碗面条,才拍拍肚子说饱了。他颇为意味深长地看了看老老实实坐在一边的两个黑衣俘虏,又看看我,然后神秘地微笑起来。
笑了半天,马致富才说道:“小兄弟可是难得的人才啊,我本来颇有收徒之意,只是我居然看不出你的深浅。因此,收徒是不敢了,只有和小兄弟交个朋友,以后有空多多切磋了。”
我有些愕然,一般人是“根本不会发现我”,可这位民工大伯居然是“看不出我的深浅”。也就是说,虽然他还是和所有人一样无法发现我的实际能量层次,但他的修为水平已经让他可以隐约察觉出我的非同一般。
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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