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打工(修2.0)(第2/2 页)
糟了……
他忘了,这个周末,答应了程盾,要一起去篮球馆打篮球的。
几乎能够在脑海里构想出程盾愁眉莫展的憋屈样,所以到达目的地后,段翊宸特地跑去附近的便利店买了对方最爱的快乐肥仔水和薯片,才勉强平息了这场迸发的碎碎念。
“其实,你不用特地给我买这些赔罪的,”程盾吸了一口可乐,抹了把嘴角残留的薯片渣道,“虽然你这么做也不错,让我觉得你很重视我们之间的友情,但朋友之间迟到,也不是什么严重的大事。”
“是吗?”段翊宸走在一边,双手抱着个篮球转道。
他出门前特地换了身球衣,露胳膊露腿的,加上本身皮肤白,引得路过的几个女生频频回头看。
不像一旁的程盾,白短袖加灰裤子,突出一个简约,纯靠着一张IT脸硬撑起死直男的穿搭。
“当然!”程盾吸了把鼻子,完全不顾及形象说 ,“不过还是要有限度的,像这种约定,迟到一次两次可以,多次的话,正常人都会不耐烦的。”
话落,段翊宸抱着篮球的手顿了一下,随即脱口问:“那……多次的话,你觉得多少次才会达到不耐烦的程度?”
程盾“啊”了一声,属于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问题,但还是仔细算了下:“勉勉强强六次吧,六次过后,就当迟到大王对待了。”
迟到大王……
段翊宸很少听到这样的词,他眨巴了两下眼睛,在心里算了算,想着像他这种天天催齐胜加微信,学习的,应该算是什么大王?
“咚”“咚”两声落地的球响,打散了他越飞越远的思绪。
鞋底蹭地的摩擦声交错入耳,段翊宸凝神抬了头,看见馆内不远处,两个穿着黑白球服的人正跑动着传球。
其中,穿着球衣的是个留着阿哥辫的小孩,他的步子笨重器械,大概率是个初学者。
而围在他身边,高出大半个头身的黑球衣男生倒是老道得过分。
只见他一个运球假动作后,自然起跳,手腕一扣,带着一丝诡异的熟悉感,轻松拿下了个漂亮的三分球。
“哇,教练,你刚刚的那个是什么招数,好帅!我也要学!”室内篮球馆的场地很大,这会儿人流不多,说话的人声很容易在场子上听见,更何况那小孩的语气很是激动。
黑球衣男生不为所动,只是冷淡地回了句:“等你先练会基本功再说吧。”
后面,也不管这小孩怎么缠着他拍马屁说好话,他都只是绷着身体,像个机器人一样纠正对方的运球,投球姿势。
结果没过多久,那小孩彻底绷不住了,赖在地上开始来回打滚大叫。
“啊啊啊啊,我不管,我除了你刚才那招,什么都不想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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