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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这之前,当你发现奇璐德小姐房间有一个可疑的男人之后,不是还到那桑侦探的房间去找过他,而他正在睡觉吗?”
“是的。所以,我虽然怀疑拉桑侦探,却不敢肯定。但是好好想想,要解释这点也并不太难。在我下梯子,返身回公馆这段时间,那桑可以迅速地回到房间,换上睡衣。我敲门时,他故作酣睡的样子。拐角走廊的尽头的窗外,搭着一个梯子,这是故意制造凶手从外部而来的假象。让我费解的是,我请那桑侦探守候在‘拐角走廊’的窗口,他为什么还要冒着危险,趁我去叫丹格森博士、杰克大叔时,重返回奇璐德小姐的房间呢?他明明知道这很危险,为什么还要这样做?我猛然想起,是不是他把什么重要的东西忘在那里了?他必须去取。我第二次在窗口窥望时,凶手不是正蹲在地上寻找什么吗?为此,我请贝尔尼大婶在打扫房间的好好找一找。”鲁雷达比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包,他打开小包取出那个鼻镜说,“就是这个,这是一个老花镜,只有在读书写字时使用。那桑侦探平日不戴眼镜,可是警察局里有很多和他关系熟悉的人,都知道这是他的眼镜。”
“那么,那桑为什么两次行凶,一定要杀害奇璐德小姐呢?”审判长问。
“这是由于他曾深深地爱过奇璐德小姐。所以,他一定要把她杀掉。”
“奇璐德小姐知道这一点吗?”
“我认为她是知道的。但是,也许她并不知道那桑侦就是那个苦苦追她的男人。否则,那桑侦探不可能堂面皇之地住进格兰弟公馆,好,下面我来谈谈黄屋案件之谜。”
“审判长,我以为在黄屋的门被破开之前,那里面本来就没有什么凶手。”
“什么,没有?可是有证据证明,凶手曾在那里,比如说:”凶手留下了脚印。“
“不,审判长。您不能让这样表面的现象迷惑住眼睛。这次事件要分两个阶段考虑,让我按照顺序来说。第一个阶段是这样的:凶手在那天下午五点至六点之间,潜入研究所。他要做一些夜间作案的准备。他偷了研究论文,以便以后做讨价还价的砝码,还脱下杰克大叔笨重的大鞋,然后钻到小姐的床底下。这时,杰克大叔来打扫门厅和实验室。杰克大叔走后,在实验室转悠,并向外张望。当时,已是傍晚了,可外面还不算很暗。所以,凶手看到了奇璐德小姐一个人回研究所来了。他认为机会来了,这时作案比夜里更容易。为了不使枪声传出去,他关上了门厅的窗户。”
“博士和看林人离研究所很远,这样一来,他们根本没有听到枪声,是吗?”
“是的。凶手看到奇璐德小姐回来了,急忙钻进小姐的房间。小姐进房间后,冷不防看到凶手,恐怖地大叫起来。凶手扑上去,掐住她的脖子。小姐从床头柜抽屉里摸出她事行准备好的手枪,就在凶手举起羊骨准备猛击她的头部时,她向凶手开了枪。子弹擦伤凶手的手。凶手手中的羊骨落到地上,他踉踉跄跄地扶住墙,在墙上留下了血手印。事后,那桑侦探手不离拐杖,是他为了掩盖手上有伤这件事情。凶手中了一枪之后,生怕再挨第二枪,于是急急忙忙地逃跑了。他穿过试验室地摆弄那个鼻镜,这个鼻镜无疑就是他竭力寻找的看得到、摸得着的线索。
是,在门厅跃窗而出。奇潞德小姐见他逃走之后,冲上去,从里面关上了窗户。危险过去后,小姐开始担心这件事情被父亲目击。当她知道没有任何人在场时,她决心对父亲保密。所以,当博士回来时,黄屋的门已经关上了,奇璐德小姐已经做好一切善后工作。例如擦去凶手滴在实验室和门厅的血迹等,重新在实验室里开始工作了。“鲁雷达比一气讲完了第一过程。稍微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下面,我们来看看事件的第二个阶段。那是几小时之后的事情了。奇璐德小姐用围巾掩饰脖子上被掐的痕迹。十点钟,杰克大叔到黄屋去关窗点油灯时,由于房间很暗,他没有发现落在地上的羊骨、贝雷帽、手绢等。可以想象,当时小姐一定很紧张,生怕出现破绽。十二点,小姐回到黄屋,从里面锁上房门。她上床之后,由于下午那恐怖的经历,她可能做了身受袭击的恶梦,大声呼叫“杀人啦!救命!”她拼命地伸手到床头拒里抓手枪,由于用力过猛,推翻了床头柜。这时,她发现手枪原来落在地上,于是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