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第1/4 页)
“双喜!”苏彦棋大惊,当即就要越过栏杆从二楼跳下来,那女鬼看似不经意地一挥胳膊,将他掀翻在地,满室狂风顿起,桌子、椅子、花瓶……各样器物在风中飞舞旋转,毫无目的地砸在每个人身上,二楼的走廊里一阵喧闹,人仰马翻。
“吓着你了吧?来,喝杯酒,压压惊。”女鬼慢悠悠收回胳膊,倒了一杯酒送到我手里,“我叫佩珍,你要是不嫌弃,可以叫我声姐姐。”
我像个傻子一样接过酒杯,定定望着她那张血肉模糊的脸,吞下一口口水,道:“……你要真有什么想说,就赶快说吧,我听着就是了。”
“妹子,楼上那位年轻的先生,是你的男朋友吗?”
“不……不是的,你误会了,他只是我的邻居,今天帮我送菜过来。”我不敢造次,老老实实回答。
“这就对了,男人都是靠不住的,你千万别轻易相信他们,否则,下场就会和我一样。”名叫佩珍的女鬼满意地点点头,“现在你来猜猜,我活着时,是做什么的?”
我想也不想,摇头道:“我猜不出。”
“唉,我这种人,注定了上不得台面,你是好人家的女儿,猜不出也是正常的。告诉你吧,说得好听点,我是一个‘小姐’;有些人嘴里不留情面,根本不拿我们当人看,只用动物来称呼,你懂了吗?”
我直勾勾看着她,不知道做什么反应才好。
佩珍低头理了理身上旗袍的皱褶,小声道:“许晓风,他曾经是我的恩客。”
第三十五话 魂萦旧梦(三)
异灵私房菜35…第三十五话魂萦旧梦(三)
女鬼说出的这句话就像是一颗炸弹,“嘭”一声投进每个人心里,楼上喧哗的人群,瞬间安静了下来。
许晓风活在镁光灯下,人又生得帅气多金,身边最不缺的就是美女环绕,楼上的那些人,恐怕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将他和行走于烟花柳巷的男人联系在一起。但是,他们忘记了,每个人都有过去,或甜美,或晦涩,皆是我们曾在这世上活了一回的凭据。它客观存在着,容不得任何人指手划脚,当然,也更改不得,抹去不了。
“那是……七、八年前的事了吧……”女鬼窘迫地对我笑笑,手指抚摸着腕上的一个金镯子。她的眼睛渐渐失了焦,显然是陷入了回忆中。
“我跟你们这些城市里的姑娘是不一样的,我一生下来就住在深山,家里穷得叮当响,身后还有两个弟弟。初中毕业那年,我爸说我脑子笨,再念书也是白花钱,倒不如出去打工挣钱养弟弟,于是,我生平第一次进了城。那时候我才十六岁,一没学历,二没本事,哪个正经营生肯请我做事?我在锦城晃荡了两个月,身上的钱早就花得一干二净,又不敢回家,实在没有办法,便找到了当时锦城最有名的‘红百灵’歌厅,进去做了小姐。”
她垂着眼,语气平淡得似乎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手指却在微微颤抖。
“我在红百灵歌厅一呆就是四、五年。遇上许晓风时,我二十岁,在锦城逐渐有了些名头,每天晚上,都有好多男人专程跑到歌厅来,只为了和我见一面,喝两杯酒,便心满意足。许晓风,就是他们其中的一个。”那女鬼唇边绽出一抹微笑,“你知道吗?当时的他还在上大学,兜里没两个钱,模样又漂亮又害羞,每次一来,就在那傻站着,两只眼睛滴溜溜地追着我,连杯酒都舍不得点。日子一长,歌厅里的保安都把他看熟了,有好几次,他才刚刚踏进‘红百灵’的大门,迎面就被人一通乱打,轰了出去,饶是这样,他却仍然锲而不舍。”
我冷笑了一声。
作为一间私房菜馆的现任老板娘,我见过的男男女女不计其数,他们鱼龙混杂,性格各异——从这一点上说,我也算经历颇多,并不是一张白纸。我明白,人类大抵都是好色的,这是天性,不分性别,更没有人能够左右。我只是不懂,为了“色欲”二字,真的能什么也不顾,连尊严都放弃吗?
女鬼看了我一眼,道:“妹子,你也觉得他这种行为很可笑吧?那时候的我正得意,根本没拿他当一回事,只觉得他是个蠢货,连正眼都不曾看他一眼。可是,渐渐的,我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要是他两三天不来,心里居然空落落的,像丢了东西,魂不守舍。他常常蹲在歌厅门外的墙根下等我,一二来去,我便暗地里跟他交往起来,瞒着歌厅老板,偷偷和他出去了几趟。”
这时候,我的害怕与惊惧早已化为乌有,心里隐约多了几分同情。当下也不发问,只静静地看着她,仿佛她那张狰狞的脸,也不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