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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路·斯蒂文森
一 闯荡江湖(上)
这个故事确实够玄乎的,不过说穿了其实是意料之中,也是世人喜闻乐道的。大概是天凑其缘吧,我与这座府邸的残年暮景结下了不解之缘;对它的来龙去脉也了如指掌。而现在还活着的人中只有我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而且我也乐于绘影绘神、实事求是地把这一切公诸于世。首先,我谙熟这家的大少爷;其次,对大少爷一生中的许多隐情密踪我心里有一本账;另外,在他最后一次横穿大西洋的旅行中我几乎是他唯一的伴侣,形影不离。那年冬天,我周游的所见所闻还在国外炒得沸沸扬扬时,正是大少爷去世的时候,我就在他身边。至于我那已故的杜瑞斯迪爵爷,二十年来我一直伺候他,也很敬重他。对他的为人了解得越深就越是思念他,总之,我觉得让这么好的史料白白地湮没掉实在是大可惜了,再说把它留传给后人也算是还了我欠他的一笔感情债务。这桩心事了结了,我的晚年生活会更安稳,深夜的枕头上这颗覆盖着白发的头颅也会睡得更安宁。
杜瑞斯迪府邸的这个杜瑞家族和巴兰特拉家族从《圣经·旧约》中的以色列国王大卫一世时期开始就是苏格兰东南地区的名门望族。至今乡下还流传着一首古老的民谣:
杜瑞斯迪府,
一家真霸道。
街头驰骏马,
路上舞枪矛。
从中可以窥视其历史之悠远。此外还有一首古诗中也提到它的名字,一般认为作者是爱西多恩的托马斯。不过其真实性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诗中所讲的事情我也不知道与本故事中的人物究竟有多大的联系:
杜瑞一家两兄妹,
一个忙梳妆、一个骑骏马;
新郎骑马愁满面,
新娘抹粉乐哈哈。
除此之外的家史资料充斥着杜撰虚构的成分,在我们现代人的眼里不足为信,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这个家族和苏格兰其他的豪门一样饱经风雨沉浮,难以尽述。本故事单从令人难忘的一七四五年说起,因为悲剧就是在这一年种下的祸根。
那时候杜瑞斯迪府邸内的这一家子共四口人,他们幸免于十六世纪宗教改革运动①的弥天大祸,得以为这个家族传宗接代。府邸位于圣·白德教堂附近的萨尔威海岸上。老爷本来排行老八,年纪并不很大,但是患有先天性的老年瘫痪。他穿着一件有衬里的长衫,整天就坐在火炉旁边埋头读书。平时见人少言寡语,而且出言谨慎、惟恐得罪于人:俨然一位退休的老管家。不过他学识渊博、绝顶聪明,在乡里享有大智若愚的名声。第二位就是巴兰特拉大少爷,他受洗礼时起的教名是詹姆斯,从小在父亲的身边耳濡目染养成了勤读的嗜好,大约也学到了一些父亲的机智。不过,父亲作为权宜之计的某些策略到了他那里就成了坑人的虚伪。他长着一张讨人喜欢的脸,喝起酒来定要一醉方休,玩牌的时候更是没日没夜,乡里人都说他是一只“沾花惹草的蝴蝶”。一遇上吵嘴斗殴的事总是往最前面挤,尽管打架的时候他冲锋在前,但是从来没有遇到过什么大不了的麻烦,后果总是由同伴去承担。是运气好也罢,是他为人机敏也罢,反正有那么几个人对他心怀不满,因而他在乡里渐渐有了一点不大光彩的名气。原本是一个前途无量的后生,就这样堕落成了碌碌无为的公子哥儿,虽然事情最后总是不了了之,但他名声上却留下了难以洗去的污点,再经众人添油加醋,把他搞得臭气熏夭。我刚到他家里当管家的那会儿,犹豫了好久才决定呆下去的。如果关于他的种种传闻确有其事,年纪轻轻的他就算是完了;如果只是谣言而已、那么造谣的人也太恶毒了。我发觉他这个人特喜欢在别人跟前夸耀自己凡事不甘示弱的倔劲儿,也常常把他的大话信以为真。除了种种恶名之外,邻居因此还送给他一个雅号——老虎屁股摸不得。一七四五年,这位贵族公子年方二十四岁,却过早地成了全苏格兰知名的人物。与他相比,名叫亨利的二儿子——就是我那位已经去世的主子杜瑞斯迪爵爷——既默默无闻又平庸无能,既不是劣迹昭彰也没有过人的才华,仅仅跟左邻右舍的孩子们一样诚实而纯朴。我说他默默无闻那还不够,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人提到他。不过他倒是跟河口海边的渔民混得比较熟,因为捕鱼是他的一大爱好。此外他还擅长医马之术,从小就主管家中的房地产事宜。在那样一个家庭环境里主管房地产事务的难度有多大恐怕没有谁比我更了解了,而且在那样的岗位上最棘手的就是吃力不讨好、两面不是人:有时候无缘无故地就背上了霸道或者吝啬鬼的黑锅。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