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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个声音的响起,我从未听过如此动听的声音,犹如森林中那个清澈的泉水一样动听的声音。
那是个小女孩的声音,“我要他!”我听着她这样说,忍不住看过去。这是我看过的最美丽的人,她的手却指在了我的方向。
“我要他!”她的声音掷地有声。
“当然,不过我并不认为他是肮脏的。”我听到她这样说。这个人是来救我的吗?救我这个‘恶魔之子’?
“我并不开价,人命不是用钱能够衡量的,也不是能任意夺取的,你开个条件,把他的卖身契给我。”
她的声音是那样的好听,我总是觉得听不够,这个女孩子,她难道不知道我是个恶魔吗?
出乎我意料的她扶起了我,我好脏,身上的血渍染红了她干净的衣服,她的脸上却是泛着柔和的笑意。她带我离开了那个让我厌恶的地方,我没有力气的身体压在她的身上,她的力气很大,她的能力也很高,这样一位拥有贵族气息的小姐为什么会帮我?
“为什么?”我终究还是问了出来。
“没有为什么啊,只是想救就救了。对了,你多大了?”她突然对着我为了一个问题。
“十四。”
“十四啊,比我还大两岁哦。”她笑起来,整张脸显得可爱无比。
我突然感觉有些不自在,这样的我在她身边还真是…
“你叫什么名字,我总不能喊你喂吧。我告诉你哦,我叫丽莎*贝普丝,你就叫我丽莎吧。”
“我没有名字。”我不想和她靠的太近,她太温暖了,而我…
“为什么?”她疑惑地看向我。
“奴隶没有资格拥有名字。”从出生就被抛弃的我,又有什么资格来拥有姓名?
“那我给你个名字可好?”她笑着问我。
我抑制不住地颤抖,我能拥有名字吗?
“你有一双桀骜的眼睛,我叫你骜如何?”
我看着她最后缓缓说了句:“好。”
以后的我就是骜,我看着我眼前的这个美好的女孩,我只是她的骜。
最后我听到的是她温柔地声音:“好了,骜,我们回家。”
我点点头,我们回家。
也许和你的相遇就注定了我的一生只会为了你而活,丽莎。
我却只敢在心中偷偷叫你的名字,而你,是我的小姐,我成了你的侍卫。
她的父亲是雷蒙特公爵,他收留我的时候说:“我知道丽莎想让你留下来,我会完成她的希望,所以,告诉我小伙子,你会用你的生命保护她吗?”
我点头,坚定地说道:“我起誓,会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她。”
“那你就成为她的侍卫吧。”
“好。”
————————相遇不是巧合,而是命定的缘分————————
她是我的小姐,我在心里如此告诫自己。心却真实的跳动的厉害,刚刚的拥抱,几乎让我有种窒息的感受,面色不变,故作镇定的走回自己的房间,脑海中却在不断回想她的笑脸,是的——她是我的小姐。
此时的我,跟随小姐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从未见过比小姐更特殊的人了。明明是个贵族,却从没有贵族的架子,甚至一些行为,都异于常人。毕竟,似乎从没有在这个时候就出门历练的贵族小姐。雷蒙特公爵的用意也不知是什么,不过,我所要做的只是保护好小姐罢了。
加入炼灭佣兵团,随着小姐认识了那样的一群人,第一次体会到伙伴的意义。每一个任务的完成都有一种满足感,尤其是在那个时候,她的笑容更为耀眼。
刚刚的一场胜利,是由小姐自己单独完成,没有让任何人帮忙。我知道,小姐一直是很骄傲的,她并不需要别人将她当做温室的花朵,她用行动证明了自己。
所以,才有了那个拥抱。
她十分开心,以至于在任务结束之后,就拥抱了我。
我的心,不知怎么就跳动的厉害,拼命告诫自己,她是小姐。是的,我也不过只是个侍从罢了。
接下来的旅程,新奇有趣。
正是这样的历练,让我知道自己要变得更强!不能让小姐受到任何伤害!
随着认识的人逐渐增多,接近小姐的人也越发多了起来。她是那么的耀眼,注意她的人自然有很多。
我曾想过,她是否会忽略我。
只不过,每次做这个假设的时候,心里就止不住的烦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