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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婚纱的女人。
杜岢易一愣,低下头,不必看太仔细,他就认出来了。没错,是他找了九年的女生。
找这么多年了啊……他登广告、聘征信社,他把自己搞得很红,甚至做了个部落格专门寻她,可她像人间蒸发似地,让他怎么都找不到。
他想她、念她,在脑袋里勾画千百遍她的影像,终于让他看见她了……但她却穿上婚纱,变成别人的新娘。心在瞬间拧扭,好看的眉毛向中间聚皱,他像被狠狠打了一拳般,痛得低下头。
丫头看着他,轻叹。九年,够久了,他早该清醒,当头棒喝虽然残忍,总比让他毫无目的地等下去来得强。
“里面有十页丰富的内文介绍,你慢慢看,我去洗把脸。”
她把瞬间变呆的杜岢易拉到椅子坐下,再将自己的行李堆在他脚边,抽出盥洗包往厕所方向走去。
他打开杂志,看着久违的女孩,细细读取里面的介绍文。
原来他们全家移民到英国,难怪他怎么都找不到她;她果然念了她最喜欢的文
学,只可惜,她不是在台湾受的教育;她的容貌果然还是和多年前一样美丽,淡淡的笑容和高中时期一样清新。
只不过他没想到,她会变成女强人,他以为像矜贵公主的她,不是会成为小说家,就是老师。
时间改变太多事,多得让他措手不及。
只是,她怎么就要结婚了?他看着上面的日期,不对,不是“就要”而是“已经”,她在昨天就嫁给英国富商。
他听说过Edward,许多财经杂志上都曾经介绍过这号人物,他的身世、他的背景,他如何把一个将近倒闭的老公司带领出新局面。
他的传闻很多,但是照片从不登上杂志,他不传绯闻,他是所有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这号人物足以匹配得上他的子夜。
只是……他一直以为,缺了洞的心脏,老天会给他机会,没想到,到头来,仍然是晚了一步。
颓然把书阖上,他找了她那么久的时间,没有放弃过,现在还能继续固执下去吗?双手紧握拳头,青筋浮上,紧咬的牙关绷硬了线条。倘若上天肯给他机会,哪怕只有一点点,他绝不放弃,可是机会……成了奢侈的想像。
恨恨地,他把杂志用力往地上摔去,啪地,巨大声响引起许多人的注目,他才不管,他忙着和上天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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