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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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虽然之前耍帅说了共犯……但是事后回想起来,感觉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无用的耍帅啊!
不过回来之后我有认真研究,而且还做了攻略——只是看起来稍微有些不太对。
“每天送花这点应该可以吧……啊,不过要找不同的花店!我可是听过那个经典笑话,每天送花给喜欢的人,结果喜欢的人和送花邮递员在一起了!”
“约会的话……对方现在还愿意出来吗?啊,把人骗出来……呃,这不太好吧。”
“可恶!我真的完全没有追人的经验啊!我的队友和弟弟妹妹也都没有!”
虽然并没有任何头绪,但是我的座右铭就是“想做的事情就先去做”,所以……我把送花和约会同步算上了。
当然,约会这个一开始还有些难度——因为对方每次在我说这个的时候都会顾左右而言其他,最后还是我强行装作偶遇拉着人去约会的。
虽然说是约会其实也就是逛街吃饭而已。
对方在被我“巧遇”之后倒是也没有拒绝。
其实认真相处下来,会发现灵幻新隆这家伙懂的东西真的很多,无论说什么他都能顺畅接上话题,包括我聊音乐的时候。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要成为一个成功的骗子那必定是要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那的确要什么都懂一些才能忽悠住人。
不过令我比较挫败的是,这么三个月下来,明明约会也有十几次了,但是感觉……两人的关系并没有什么进展。
就仿佛在原地踏步一般。
我通常不是一个会自我怀疑的人,但是这种时候,忍不住也要开始怀疑是不是我做的有问题,或者说灵幻他只是出于礼貌不拒绝我,并不喜欢我这类型。
而就在这种僵持之际,意外也出现了——有狗仔拍到了我和灵幻一起吃饭的照片。
【三十五】
“啊,这不就是上次那个……原来你们还一直有在交往吗?不错啊小葵,打破乐队人的男女朋友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刻板印象了!”
“队长!不是说这个话的时候吧?葵她被拍到了,这很不妙吧?虽然我觉得三个月了才被拍到,这群狗仔也有够没用的……”
“没什么吧?我们又不是偶像,不需要恋爱禁止。”我皱了皱眉,还琢磨开了,“刚好……可以趁此机会逼问他到底要不要和我交往,他同意的话我就直接官宣……”
“什么?!你们没有交往吗?!”
“等一下!这就不属于刻板印象范围了,但是这也太反刻板印象了吧?!”
“等等!居然是你在追他吗?!这不科学啊,你是不是被PUA或者遇上仙人跳了啊葵!”
我的队友们一个个开始变得无比激动。
我伸手指挠挠脸颊,有那么点心虚,不过介于她们也算是我的好友了,我还是把事情说给了他们听——当然隐去了超能力的部分,并且尽量简略了。
而在我说完之后,我的三个队友们面面相觑,一个个的脸色都称不上好看。
“……怎么了,为什么你们的表情仿佛在说我完蛋了一样?”
“不是……虽然葵你是我们的朋友……但是正因为是朋友,所以我直说了啊。”队长小心翼翼地看了我一眼,问道,“葵,我倒并不是觉得对方不喜欢你啦,但是说真的,和你交往的话有很多压力的……你的粉丝、你那有些过于横冲直撞的脾气……我是说,也许对方是对你有好感,但是并没有到抗这些的份上。”
“是啦,虽然我换位思考一下,我肯定第一下会一时冲动答应交往,但是不到一个月一定会忍不了率先提出分手吧。毕竟你是不可能会妥协的吧?你的事业也才刚起步呢。”
“的确……还有经纪人那一关呢。”
“对啊,经纪人肯定也会警告你,或者警告对方,说起来为什么经纪人小姐还没来警告你……咦?”
“……啊。”
【三十六】
我的确忘记了经纪人这一茬啊!可恶!
等我急匆匆赶到灵幻事务所的时候,看到的是……呃,我的经纪人和灵幻新隆相谈甚欢?
“哦呵呵呵,原来是这样子啊……真是的,小葵也根本没有和我们说……放心吧,我们这边肯定会做出澄清,不会影响到你的。除灵的事情就拜托你了,灵幻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