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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潇潇就听到他小心翼翼,但是温柔无限的声音:“潇潇,我的初吻给了你,我第一次喝醉酒是为了你,第一次吃醋是为了你,第一次让我有那种很温暖很温暖感觉的女孩子是你,第一次正式约会的女孩子是你,第一个打我的女孩子也是你,还有,我第一次爱上的女孩子,还是你――”
然后,又听到他低低的声音:“所以,潇潇,不要在意我比你小,不要想太多,试着接受我,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潇潇心中深深感动,没想到,这个一贯高傲,不肯低头的小男生,居然有如此细腻宛转的心思。她一时怔住了。
看潇潇没有反应,他的声音顿了一下,接着,有些艰难地:“我知道,我没有那个韩博士那么高的学历,没有情人节那天在那家肯德基坐着的男人看上去那么成熟,”他咬着牙,有些艰难地,继续往下说,“也没有那个叫什么沈寒培的那么事业有成,但是,潇潇,相信我,我对你是真心的……”
他看向潇潇,她仍然低着头,一直一直都不说话。
他又动了动嘴,欲言又止,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
又是一小会儿沉默。
最终,潇潇就听到他无限低沉而沮丧地,“如果,你实在――”
潇潇看着这个一贯都那么不可一世的小男生此刻这副诚惶诚恐垂头丧气的模样,不由又感动,又想笑,但是,她吸了吸鼻子,微带指控地,截住他的话:
“你狂妄自大,目中无人。”一见面就跟她结下偌大的梁子,此仇不可不报。
毫不犹豫地:“我改。”只要潇潇高兴,这个小CASE。
“你不好好上课,到处乱晃。”现在,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那时候,这个宋同学绝对是有意翘课,一天到晚在她面前晃来晃去。
还是飞快地:“我改。”这个也好办,反正整天费尽心思掐着钟点晃来晃去,倒也真的满辛苦的。
“你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一起去武夷山玩那次才发现,这个小男生刷起卡来,成千上万的,眉头皱都不皱,就连买个矿泉水,也要挑三拣四地挑剔半天,这绝地绝对不是一个好习惯,要知道,她心目中的MR。RIGHT要能跟她同甘苦共患难才行。
依然很快:“我改。”这个也没问题。只要潇潇开心,以后钱全交给她管,反正她学的专业就是管理,这个年头,人才最贵,绝对绝对不能浪费。
“你老是带女孩子出去兜风。”小小年纪就不学好,到处沾花惹草,一天到晚电话响个不停,说她心里没有酸意是不可能的,而且,绝对还不止一点点酸意,尤其是这两天,她心里的酸意一直如黄河水般泛滥。
极其迅速地:“我改。”还不是被她气的!而且,那些电话还不大都是幌子,一出门后,他就找各种理由甩掉,跟姚远之流的同学朋友们出去闲逛去了。但是,事关男子汉大丈夫的尊严,宁死不能跟她坦白交代。
还有――“你老对我动手动脚。”偷吻她,抱她,或是时不时突袭她,都不是一个和谐社会中的优秀合法公民应有的行为举止。
抱着她的身体似是僵了一下,然后,半晌无言,又过了老半天,仍无动静。按潇潇的合理推断和一直以来的亲身体验,五、四、三、二、一,对面的这个宋同学该发火了,但是,当她偷偷地瞥过去一眼时,就看到那个人神色古怪地,带有几分忍耐地,似是脑海里天人激战了很久地,又过了老半天,低低开口:“我改――”不了。
抱歉,就这一点,他改不了,绝对改不了。
但是,他前一阵子悄悄摸摸拿回来恶补的书上不是教过,女孩子要好好哄的嘛。
现在,先哄着她,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咦,以后――
他身体猛地一震,轻轻推开潇潇,接着,又将她的双臂紧紧圈住,他的眼底,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狂喜:“潇潇,你是说――”
她――愿意做他女朋友了?宋聿乐得几乎不知今夕是何夕般,晕陶陶的。
潇潇微微一笑:“傻瓜。”然后她又补了一句,“那天在KFC的,是我大学同学,人家现在已经结婚了。”
爱吃飞醋的小男生,怪不得那天喝得烂醉。
宋聿狂喜之中,不禁又要把潇潇揽入怀,潇潇敏捷地,一下跳开:“慢着,我还有话要说。”
她才不要这么便宜面前的这个小男生。
宋聿有些挫败地叹了一口气,禁不住头痛:“说吧――”
他就知道,以这个虽然实战经验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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