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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是当地的一个黑社会大哥,小弟众多一呼百应,说的话在当地很有分量,而且腰包鼓溜、身材丰肥。
人称“顾三亿”的他,体重也有三百多斤,的确从各个方面都称得上是“重量级大腕”。
等到酒席结束,不到二十岁的新娘,跟着醉的见谁都叫爹的新郎入了洞房,林涛也收拾收拾,准备干正事了。
林涛是个扒手,他来此地的真正目的,是顺点东西走。
本来他也不是本地人,凑巧路过而已,也不怕事后地头蛇追究到他身上,反正等这群人省过味儿来,林涛说不定都在千里之外了。
没有后顾之忧、跑路就在顷刻之间的林涛,别说黑道大哥,国家主席也敢偷。
林涛也懒得“踩盘子”,反正弄那些大件他一个外地人也没地儿销赃去,直接挑酒席上那些穿的比较体面、看上去比较有钱的人掏几个包也就是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当时,林涛认定,这个在人丛中没费多大劲就发现的人,就是最好的下手对象。
这不能怪林涛不开眼,只能说林涛实在是太开眼了:
谢冰那个打扮在当天那个场合,怎么看怎么招贼。
一切得从那天来宾的装束,和新郎的过去开始说起。
新郎打小在社会上混,本来就生性粗鲁,他那些钱也大都不是从正路来的。
鉴于新郎的社交圈子里并没什么很“漂亮的”朋友,不难想象参加婚宴的,都是些怎样的“混世魔王”。
那天,这些贺喜的人个个穿的都很休闲、很时尚、很前卫、很潮流,走在街上回头率百分之两百。
而当时该地“地痞界”的时尚潮流应该是很清凉的那一种,大哥们时尚敏感度又都很高,其中个别人品味又独特,所以那天来的人穿什么的都有。
只是无一例外的,都很轻薄透明。
来宾衣服薄,但都不是便宜货,林涛本来跃跃欲试的想去掏他们的兜。
但林涛一出手才发现,自己一掏兜,直接就能摸着对方屁股上的肉。
一摸,人家就回头。
既然被看见了,也就不好意思再掏钱包了。
有的人更是全身上下连个兜都没有,掏都没的掏。
还有几个还是光着膀子的,连胸前纹的带鱼都清晰可见,下身那裤子紧的,连内裤都是勉强套进去的。
林涛发现自己无机可乘,不由得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怀着一种非常阴暗的心理恶意的推测,新娘是不是为了顺应时尚的大潮,连内裤都没有穿。
就在林涛无计可施、无可奈何、无肌溜瘦(宅二家乡土话,就是无聊的够够的了的意思)的时候,他发现了一身黑色唐装、打扮保守、气度超然的谢冰。
在看到谢冰的第一眼,无数个词汇不受控制的跳进了林涛的脑海:卓而不群、鹤立鸡群、万肉丛中一点黑、羊粪球中的驴粪蛋…(咦,怎么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去了?)
林涛当时真想抱着谢冰狠狠的啵儿一口,他心中只剩一个念头:
爷,你可一定要带钱包啊!
林涛趁着酒席中的混乱挤到了谢冰旁边,在谢冰身上三摸两摸,还真叫他摸到个厚厚的皮夹子。
林涛也没敢当场打开看里面有什么,脚底抹油,直接就离开了现场。
当晚,林涛敲响了谢冰的酒店房间门,把偷的东西原封不动的送了回来。
因为他在谢冰的钱包里,看见了一个令他生出无数痴心妄想的东西:一本黑皮面烫金字的证件。
上面烫着的,是“祠部牒”三个大字。
林涛是个贼。
但林涛不是一般的贼。
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追求、有梦想、有野心的贼。
林涛特别爱看修真小说。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我们某种小说要是看的太多了,往往就会开始梦想着,自己也成为小说中叱咤风云的大英雄。
宅二想隐居山林,当个尼姑或者道姑,而林涛,他情不自禁的就想学点道法,混个神仙当当。
可惜神仙脑门上也没贴着条形码,无从分辨,所以林涛也就一直不得其门而入。
今天在乱哄哄的婚宴上,从谢冰身上偷到的这个夹子,让林涛看到了一丝“修真”的曙光。
这里可能有人要问:
谢冰那么点能耐,也能得到“祠部牒”?那这个玩意也太容易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