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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
三年的时间一闪而过,一切都宛如初见,他继续用尽各种方法在险恶的社会挣扎求存,我也继续懒懒散散地做我的酒吧侍应,偶尔做一下乐队的替补吉他手,只是我不再叫他杜梦,而是梦梦,他叫我凌子。
其实我真的很讨厌这个称呼。
此刻他站在电梯外静静地看着我,一双凤眼在浓重的夜色中亮得有些诡异。
我有不好的预感。
身后,电梯的门伴着一声巨响“砰”地关上,紧接着电梯轰轰的运转声传来,听得我头皮一阵发麻。
我紧张地看着他,生怕他的嘴唇里吐出一句让人痛不欲生的话。
“我说,凌子”他摸了摸自己的脸:“我长得有这么吓人吗?你怎么怕成这样?”
我深吸一口气:“你专门守在这里到底想说什么?”
“你真的要听?”
我郑重地点点头:“说吧,我经得起打击。”
“好”他神色凝重地站直身体:“报告首长,我家的钥匙英勇就义了。”
“什么?”
“简单来说就是我家的钥匙丢了。”
我沉默了五秒,扶了一下额头说“刚才在电话里你怎么没说啊?”
“报告首长,我认为有必要让您来亲自侦查一次事故现场,所以采取了不得已的手段。”
很好,很符合他一向让人无语的作风。
我咬牙切齿地说“做的不错,不枉费我顶着严寒,走了这么久的夜路。”
“别这样嘛~”他笑着缠上来,手臂往我肩膀上一搭,挂在我身上:“我只是想跟你一起回家。”
“真令人感动”我用力拉紧他的外衣:“你到底在外面站了多久,怎么冷得像块冰似的。”
他把两只手也收进衣服里,像只蛹一样扭动着往电梯的方向挪:“不是很久,刚回来你就打电话过来了,所以我想,不如跟你一起回去。”
“嗯。”我点了点头。
他回头看了我一样,扭了扭上身,开始。。。。。。哼儿歌。。。。。。
他虽然外表高高瘦瘦,英气十足,内心却永远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喜欢疯,喜欢闹。
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像他这样一个看尽了世间险恶和黑暗的人,依然能如此纯真,或许,他其实并不单纯,只是看上去如此。
不过,我不想去深究。
他是个很可爱的人,脾气好,会做家务,即使是个男人也足以称得上贤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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