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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汤马斯问。
「你让手下把他给打成重伤,就让他变成了受害人。检察官不会想起诉他。他还是会起诉,但是很不情愿。」
「现在的检察总长是邦德兰,对吧?」乔问。
德贾维斯点点头。「你认识他?」
「听说过,」乔说,瘀青的脸上露出恐惧。
「汤马斯,」德贾维斯问,小心翼翼看着他,「你认识邦德兰吧?」
汤马斯说,「对,我认识。」
凯文·邦德兰娶了个毕肯丘的名门千金,生的三个女儿都出落得亭亭玉立,其中一个最近嫁入了大名鼎鼎的洛吉家族,成了社交圈的一大盛事。邦德兰拥护禁酒令不遗余力,而且毫无畏惧地反对各种罪恶行为。他宣称,那些罪恶都是过去七十年涌入这块伟大土地的下层阶级和劣等民族所制造出来的。而过去七十年的移民,主要就是爱尔兰人和义大利人,因此邦德兰的意思并不难了解。等到几年后他要竞选州长时,他在毕肯丘和后湾区的金主们就会晓得他是适当人选。
邦德兰的秘书带着汤马斯进入他位于科比街的办公室,离开时带上门。原本站在窗户边的邦德兰转过头来,双眼不带感情地看着汤马斯。
「我一直在等你。」
十年前,汤马斯带人临检一家旅舍时,碰到了凯文·邦德兰。当时邦德兰身边有好几瓶香槟酒,以及一名裸体的墨西哥裔年轻男子。结果一查之下发现,那名男子除了卖淫之外,以前还是庞丘,维拉所率领的「北方联盟」的成员,正因叛国罪遭到墨西哥政府通缉。汤马斯把那名革命分子驱逐出境,然后让邦德兰的名字从逮捕日志中消失。
「唔,现在我来了。」汤马斯说。
「你把你儿子从罪犯变成被害人,真是了不起。你真这么聪明吗,副总警监?」
汤马斯说,「没有人聪明到那个地步的。」
邦德兰摇摇头。「不见得,少数几个人有,你可能就是其中之一。叫他认罪吧,那个小城死了三个警察,他们的葬礼明天会登上报纸头版。如果他对银行抢劫案认罪,另外不晓得,或许还有怠怱致危罪吧,那么我会建议服刑十二年。」
「十二年?」
「死了三个警察,这样算很轻了,汤马斯。」
「五年。」
「什么?」
「五年。」汤马斯说。
「不可能。」邦德兰摇摇头。
汤马斯坐在椅子上不动。
邦德兰再度摇头。
汤马斯翘起二郎腿。
邦德兰说,「听我说。」
汤马斯微微昂起头。
「请容我跟你解释一、两个概念,副总警监。」
「总督察。」
「什么?」
「我昨天被降职为总督察了。」
邦德兰的唇边没有露出微笑,眼中却掠过了笑意,一闪即逝。「那我原先要解释的概念,就不必多说了。」
「我没有什么概念或妄想,」汤马斯说。「我是个务实的人。」他从口袋拿出一张照片,放在邦德兰的办公桌上。
邦德兰往下看着那张照片。一扇褪色的红门,中央标示着二十九号。那是后湾区一户连栋房屋的门。刚刚闪过邦德兰双眼的笑意,此时转为相反的情绪。
汤马斯一根手指放在邦德兰的桌上。「只要我把照片交出去,你一个小时之内就会因为买淫而被调职。我知道你现在正在募款准备竞选州长,我会让你的财库更充实。口袋深的人,就能打败所有对手。」汤马斯戴上帽子。按了按帽顶,直到他确定戴正了。
邦德兰看着他桌上那张照片。「我会想办法的。」
「想办法对我来说还不够。」
「我也只是一个人。」
「五年,」汤马斯说。「只能让他坐五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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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星期后,一根女人的前臂冲上纳罕镇海滩。过了三天,林恩市海岸的一名渔人收网时捞到一根大腿骨。验尸官判定这两根大腿骨和前臂都是属于同一个女人的——年龄二十出头,大概是北欧血统,皮肤很白,生着雀斑。
麻州地检署以携械抢劫的罪名起诉乔瑟夫·考夫林,乔认罪了。他被判刑五年四个月。
他知道她还活着。
他心里明白,这是因为另一个可能性让他受不了。他相信她还活着,因为如果不相信的话,他就会觉得赤裸而毫无辽蔽,活不下去了。
「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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