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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转了一个圈,没看到有多大的变化,直到他面朝相对方向才发现,一条崎岖不平、光秃秃的山脉在远处突起。在那些山峰前面,可能是从那里到他们现在站立的地方的中点附近,一群楼房集中分布在那里,就像一堆被丢弃的盒子。那应该是个小镇,但是从远处看无法确定它到底有多大。热空气在它前面闪着微光,使得靠近地面的一切事物都朦朦胧胧的看不清楚。
头顶灼热的白日已经远远落到了托马斯的左边,看起来正在沉入地平线下面,这就意味着那个方向是西边,也就意味着前方的那个小镇和它后面的那条由黑红两色岩石组成的山脉应该是正北方向。那就是他们应该前往的地方。他的方向感令他自己都感到惊讶,就像他过去的某一部分从灰烬中升腾了起来。
“你觉得那些楼房有多远啊?”纽特问。在听惯了回声,即他们在那条漫长的隧道和台阶上说话时发出的那种空洞声音之后,他的声音现在听起来像是一种沉闷的低语声。
“那会不会有一百英里?”托马斯的问题没有特定指向哪个人,“那里肯定是北方。那是我们必须去的地方吧?”
民浩在他的床单斗篷里面摇了摇头。“不行,哥们儿。我的意思是,我们应该往那里走,但是路程根本不到一百英里,最多三十英里,到那些山那里大概是六十或七十英里的样子。”
“我可不知道你居然能不用任何工具而是光凭你的眼睛就把距离测量得这么好。”纽特说。
“我是个行者,臭脸鬼,在迷宫里就会对物体的距离养成那样的感觉,即使它的面积要小得多。”
“那个鼠人关于那些太阳耀斑的话并不是在开玩笑,”托马斯说,努力不让他的心情太过沉重,“这里看起来像是个核弹大屠杀的现场,我在想是不是整个世界都是这个样子的。”
“让我们祈祷不是吧,”民浩回答说,“我此时此刻很乐意见到一棵树。或者一条小溪。”
“只要有一小块草地我就满足了。”纽特叹了口气说。
托马斯越是多看几眼,就越是觉得那个小镇更近了一点儿。三十英里可能都多了。他移开了视线,转向其他地方。“这个实验跟他们让我们在迷宫里经历的事情比会有多大的不同?在那里,我们被困在墙内,拥有着我们生存所需要的一切。而现在,我们却没有任何能够支持我们的东西,除了到他们让我们去的地方之外,没有任何活下去的办法,这局面难道不可以用讽刺或诸如此类的词来形容吗?”
“诸如此类的形容,”民浩赞同道,“你真是个哲学界的奇迹。”他回过头去冲着通往阶梯的那个出口点了点头,“来吧。让我们把大家伙儿叫出来,开始赶路吧。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太阳快要把我们的水全部吸干了。”
“也许我们应该等到太阳下山。”纽特建议道。
“然后顶着那些金属球到处晃?不行。”
托马斯也同意他们应该动身了。“我觉得我们可以的。看起来只要再过几个小时太阳就下山了。我们可以支撑一会儿,休息一下,然后在夜晚尽可能地走远一点儿,我无法忍受在下面那地方多待一分钟了。”
民浩坚定地点了点头。
“听起来像是个计划,”民浩说,“那么现在,就让我们到那个积满灰尘的老镇子上去,希望镇上不会到处都是我们的眩疯病人兄弟。”
托马斯的胸口在那个时候猛地一紧。
民浩走回到洞那里,俯下身子。“嗨,你们这群胆小鬼、没用的家伙!拿起所有的食物,到这儿来吧!”
没有一位空地人抱怨这个计划。
托马斯注视着他们,每个人都做了他刚从台阶上出来时做的事情。挣扎着呼吸,眯缝着眼睛,看起来十分绝望。他敢说他们每个人都曾经希望那个鼠人在撒谎,希望在迷宫里的日子是最糟糕的时候。但是他很确定在那个吃人脑袋的疯狂的水银怪球之后,又看到这片荒原,没有人会再抱着如此充满希望的想法了。
他们不得不进行一些调整,为这场旅程做好准备——原来包袱的一半被用来塞入食物和水袋子,放得更加严实了;然后那些多出来的床单就被用来一次盖住两个步行的人。总的来说,这样做效果好得惊人——甚至连杰克和可怜的温斯顿都是一样——很快他们已经在步行穿越那片坚硬、多岩石的地面了。托马斯跟阿瑞斯共用一条床单,虽然他不知道事情最终怎么变成了那个样子。也许他只是在拒绝承认他曾想过要和那个男孩在一起,想过他可能会是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