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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還有在受傷當時危及生命或者在損傷過程中能夠引起威脅生命的併發症的。」
聽木暢在背誦的時候,韓昊晨一時間誤以為自己回到考試現場,可是木暢沒有再繼續她的背誦,她很簡單下了一個聽上去輕巧卻重若千鈞的結論。
「量刑所要受的傷,太重了,達到了,人也就毀了吧。」
韓昊晨一時間不知道自己應該說些什麼,他張口試圖講一些什麼內容,可是最終他保持了沉默,電話那頭的女孩給了他一個太特別的情境,在施加暴力的時候,大多數時候是衝動而為,大部分人離這樣的暴徒,還是有著很遠距離的,可是家庭不一樣。
韓昊晨是成年人,與此同時他還在學法,因此他根本不可能天真的認為家對於所有人而言都是溫暖的港灣,某種意義上來說一旦有一個這樣的暴徒出現在你的家中,你根本避無可避,這是一場可預見卻好像難以逃避的暴力,它所帶給你的不僅是身體上的折磨,還包括精神上的壓力。
這個女孩子的未盡之意很清楚,她已經經受過暴力了,或許不只是一次,否則她不可能有要對方進監獄的想法,可是她所受的傷不足以讓對方受到懲罰。
韓昊晨沒有去問對方為什麼不逃跑這樣的廢話,因為他都能夠想到的事情對方不可能想不到,她是在困惑,為什麼警察不管這件事,甚至於換言之,她可以選擇逃跑,可是對方又憑什麼不受到應有的懲罰?
韓昊晨不是執法者,甚至於,他如今還算不上一個合格的法學生。
因為無力,所以才說不出話。
半晌的沉默後,韓昊晨忽然開口道:「你可不可以等一等我。」
木暢沒明白韓昊晨的意思,但是很快,韓昊晨就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解釋:「我的能力可能不太夠,我幫你去問問別人好嗎?」
不知道自己在急些什麼,韓昊晨繼續道:「你等我一下,大概十分鐘,可以嗎?」
在掛斷和木暢的電話後,韓昊晨立刻打電話給了教他們上刑法課的老師,第一個電話並沒有打通,於是韓昊晨立刻打電話給了另一位老師,但是沒想到這個老師在洗澡,謝天謝地師母願意幫他把老師從浴室拉出來接電話,可是韓昊晨沒有想到自己會聽到這樣一個答案。
關於家庭暴力,國內是沒有進行立法的。
那是 2004 年的初冬,有一個女孩特意打電話過來問他對方應該如何才可以受到懲罰,可是他卻得到了一個荒謬的答案。
家庭暴力的違法行為只在一些地區有所規定,刑法法典和婚姻法法典倒是有所規定,但是其中是沒有專門的法條對其量刑進行規定,甚至於在他進一步追問那是否可以按照現有法律進行處理的時候,老師和他說:「大部分的法院其實還是會以調解為主要的處理方式。」
所謂調解,是民事糾紛的處理方式,而非違法行為的刑事追責。
「家庭暴力是不是一種違法行為呢?」
「是的吧。」
韓昊晨不知道自己應該如何去和那個女孩對自己剛剛的肯定做出否定,可是他承諾了對方十分鐘內回電話。
重新撥號過去的時候,韓昊晨居然覺得自己的心很虛,他向對方說著保留相關證據的建議,可他心知肚明這些證據不一定可以派的上用場,對方很敏銳也很聰明,她很快就察覺到了他情緒不對,追問之下,韓昊晨沒有隱瞞,因為對方有權利知道真相。
可是真相如此荒唐。
這是一個太聰明也太體貼的女孩。
覺得自己的行為給他造成了困擾一樣,她還反過來安慰了他兩三句並讓他不必擔心,這通電話結束的很快,在電話掛斷之後,韓昊晨才反應過來自己應該要問清楚她的情況,與此同時,他後知後覺的意識到她對他救助的迴避是因為她太過清楚地明白一件事。
你救不了我。
那是她的家和她的家務事。
哪怕管,他管得了一時也管不了一世,更何況,他和她是再萍水相逢不過的陌生人而已。
或許是他在結束和老師的通話時表現出來的反應太大了,因此沒過多久老師又因此事重新撥過來一個電話。
他告訴他:「如果你對家庭暴力的立法這一命題感興趣,我可以幫你聯繫一下中國法學研究部,他們在去年剛剛結束一項關於反對家庭暴力的理論實踐研究,其中有涉及到關於家庭暴力的立法工作。」
韓昊晨老師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