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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附近。”
“你看,我们从注射器上取下两个有用的指纹,已经经过了AFIS的识别;从剑上取下一个指纹,大拇指纹,也经过了AFIS的识别,两个指纹相吻合。
“是谁的?”
“是你的。”
诺斯感到被重重地击了一下。怎么回事?怎么一觉醒来,全世界都和他作对了呢?
警察的指纹是被存档记录的,当然要在检验中被剔除出去。从当时看来,发现他的指纹并不出乎意料。但是诺斯感到奇怪的是好像整起案件与他有关。
与其他地方不同,法医局隶属于纽约警察局,法医们不仅仅是普通的技术人员,他们还是警察,工作辛苦。艾什了解诺斯,知道情况不妙。
“吉姆,你为什么总想着这个案子?”
诺斯没有回答。
“没人死亡。你救出了孩子。”
“有人受伤了,还在医院。四个老百姓,两名警察,其中一个喉咙受了伤。你想不管我们自己的两个人?下一次他可能就会杀人。”
“我没说不管他们。你听到我说了吗?可是已经三天了,痕迹在两天之内就没了,那家伙很走运,你还不放手,你要自己扛这个事吗?这会儿这家伙可能已经逃出这个国家了,甚至到了地球的另一边了。”
诺斯感到了胸中的怒火,他说不清楚,但能感觉的到。“让我来决定要处理什么案子吧。”
他感到胸中有一种莫名的东西在涌动,一种强烈的复仇感,和工作并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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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血迹(3)
“他们是谁?那两个警察。”
“曼尼西·维里奥和艾迪·肯洛伊。”我是吃早饭时才知道的,诺斯心里感到强烈的负罪感。
“你认识他们?”
诺斯耸耸肩,“不认识,他们是中央公园的巡警。不过这并不重要,是吧?”
艾什的脸上显出责备的神情。他慢慢说:“你知道,你爸爸做警察的时候,他曾对我说……”
诺斯没有听下去,他把报告卷起夹在胳膊下。“你给我复制博物馆的监测录像带了吗?”
上午11点03分
第一大街520号,法医局办公楼二楼,诺斯透过窗户往外看,斗大的雨点打在玻璃上,外面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清。
诺斯坐在桌旁填写血样的监管记录。接触证据就需要填写监管记录,警察局向法庭提交证据时要对证据加以说明,必须有具体的记录。谁收集证据?在何种情况下收集?有关证据的一切事实都要详细记载。是当时就被确认为证据的,还是事后收集的?每一次接触或移动证据都要详细记载。要采取一切措施防止辩护律师说证据被动过。
诺斯认真填写着,艾什的话一直在他耳边回响:他们在剑上发现了你的指纹。我并没有碰它。我把它踢到一边去了,怎么会有一个大拇指纹?
丹谢泼德,法医物证部的负责检验员出现在门口,手里拿着诺斯要的照片。“你知道我们通常需要一周,现在只有三天,不敢说能不能告诉你你想知道的。”
诺斯收好监管记录说:“这很重要。”
“每宗案件都很重要,”他把照片递过来,目不转睛地看着诺斯的头。
诺斯觉察到了,“怎么了?”
“我可不可以…?”谢泼德抽出一把小镊子,从诺斯头上拔掉几根头发,放进一个白色的小信封里。“你血液里的东西可能已经分泌出来了。我们等等看吧。”
诺斯挠挠头,“你觉得你还会有其他发现?已经三天了。”
“要看情况。有的东西反映得快,有些则不然。苯二氮卓类药,如利眠宁和安定,可以在人体内存在30天。大麻,你视它如草芥,却能存在90天。你说你感到精神恍惚,有一些精神上的反应。二甲…4…羟钯胺磷酸(幻觉剂),这个不起眼却神奇的蘑菇,LSD(殚角酸酰二乙胺,一种致幻觉剂)和MDMA(甲撑二氧苯丙胺,一种致幻剂)可在体内存在三至五天。如果你体内有这些,我们就能检验出来。
“你确切知道要找什么吗?查明注射器里是什么了吗?”
“还没有。”
谢泼德总是掉链子,他好像喜欢故意这么做,觉得这很有意思。诺斯可不答应,“我需要你马上进行检验。”
“那你可有的等了,我们不会做的。”
他没有在开玩笑。诺斯的脑子里又嗡地响了一声,“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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