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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终究是欲说还休。手中握紧那三个烫手的避孕套。
他用一只胳膊推开我,对我说:“姐,我出去了。”
不及我问话,他提起书包,连奔带跑出了家门。
一夜未归。
我整个夜晚守在电话机旁,看着天色一点一点黑下去,黑到无边无际,黑到天光大灭,黑到绝望,然后再一点点转为微蓝,边缘处有炭火般的闷红,转白,转亮。我手里拿捏着从弟的书包里偷出来的小维尼熊和三个避孕套终于在稀薄的凌晨抵达之时靠在沙发上睡过去。
从那时候开始,弟的身影很少出现在操场上了,他不再来踢球,可我在艺体馆门前看球的习惯却意外地保留了下来。
我是一个乐于怀念的人。就是这样,我的天空累积了很多忧郁的云朵。
那个叫张卓群的男生总是在踢球休息的间隙向我跑来。第一次的时候,他找了一个无比荒唐的借口搪塞,他挥汗如雨,指着我抱在怀里的矿泉水恭恭敬敬地说:“我好像认识你,可以借你的水给我喝吗?”
第五回 榛·孤独站立(6)
我犹豫了一下。我从来没有想过矿泉水给除了弟以外的其他男孩喝。
我抬眼看看他,多少觉得这个人有些明目张胆了。
记忆这张网,网不住阳光了,水一样漫过来,我在记忆的水面上寻寻觅觅,终于看到这样一张脸,一张小小的黑白照片,一个瘦小且神情惶恐的男孩,紧抿嘴唇。最后的形象是,他穿着蓝色的T恤衫头破血流地躺在地上,几只麻雀从天空飞过去,他在哭,在抽泣,可我听不见任何声音。我把手中的矿泉水递给他的时候,试探性地叫了一声:“沈小朋?”声音小小的,我看见他恍惚了一下,仿佛在听别人言说一个陌生的名字。我的心又沉了下去。已经过去许多年了,肯定是记忆出了错误。我垂下头,看自己并拢在一起的双脚。倦怠。很漫长的时间,我以为他离开了,可他还在。
他说:“你怎么知道我原来的名字?”
我又确认了一次:“你是沈小朋?”
他点头,说:“是。”
“在孤儿院里的那个沈小朋?”
“是。”
他笑着,笑容融化在阳光里,像个天使,第一次觉得男孩子可以如此干净、纯良,像水一样温润。他静静凑在我身边坐下。
“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他说。
我说:“对,我就是。”
他皱起眉毛问我:“当初,你为什么不带走我?”
我说:“我不知道。也许我更喜欢桀骜的孩子吧。我弟就是。”
“潘景家?”
“是。”
他喝了几口水,还给我,说:“谢谢你的水。”
我没有说“不客气”,而是问他:“这些年,你一直在孤儿院长大?”
他说 :“不,我很快就被亲生父母找到了。我现在已经不叫沈小朋了。我叫张卓群。”
望着一脸迷惑不解的我,他笑笑说:“其实,我也不明白发生在我身上的那些事为什么如此离奇,已经很多年很多年没有人叫我‘沈小朋’这个名字了。这不过是送我进孤儿院的那个陌生女人随口说出的名字而已。我四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出门,之后把我弄丢,一切都是莫名其妙的,我被人送进了孤儿院,在那儿生活了两年多的时间,最终被父母找到,才重新回到了家。所以,我一直是张卓群。‘沈小朋’不过是我生命中的一段小插曲。”
我说:“你是幸福的,你比潘景家幸福。我当初选择了潘景家没错。”
他说:“我宁愿你选择我。”
说完这句话,他起身向操场跑去。绝尘。
我瞥见他红了脸。“我宁愿你选择我”这句话是可以有很多解释的。比如说,这“选择”并非多年前意义上的选择,而是意味着现在,甚至将来。因为毕竟潘景家已是我的弟弟。或许是我的心思太过密集了吧,我定定地望着操场上的那些矫健的身影,男孩子们,我所喜欢的男孩子们露出了健硕有力的大腿,在奔跑,像踩在我的心头,沉重而有力,我多希望其中有弟的影子,我在梦里一再见到他,还是毫无杂念的小孩子的样子,可是我已经到了用舌头去舔,去碰男孩子牙齿的年纪了。
弟越来越不像话,他酗酒、抽烟、打架、找女朋友、夜不归宿。他像个桀骜不驯的小流氓隔三差五地出现在街头。爸爸悲伤极了,从没见到他这样难过,每个黄昏,他都站在阳台上一声不吭地向外眺望,他希望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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