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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相隔七八年,他早已经认不清魏小花的模样,更何况因为淋雨,魏小花的头发都打湿了,垂了下来,挡住了额头上的伤痕。衣裳又被风吹干了,已看不出少女身形,只像个瘦弱小兵。从衣着上,他猜出这是两个魏营逃兵。
刘寄奴问了问题,却见那两个魏营逃兵久久不答,顿时便有些恼了,喝道:“怎么,你们还想试试某的刀口锋利否?”
魏小花脚又软了,躲在李志高身后,连忙道:“认得认得,花木懒,魏营第一勇士嘛,对吧,二牛哥?”
李志高呛了一下,咳了几声,才面色怪异道:“是。”
没错,魏营第一勇士,只不过是别人替她打出来的威风。
刘寄奴也怔了一下,狐疑道:“真的?”
魏小花拼命点头:“比珍珠还真,不信你问他。”
李志高又一次面色怪异地点头。
刘寄奴比较相信读书人的诚信,顿时开怀大笑:“好,好,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如此巾帼,不知羞煞多少男儿。幸哉,快哉,弟兄们,走!”
魏小花瞪圆了眼珠子,盯着纵马离去的刘寄奴,吓傻了。
“他他他他他……难道是……是……”
“刘家郎!”李志高补全了她说不出来的话。
魏小花一缩脑袋,不吭声了,过了半晌,她才偷偷摸摸嘀咕一句:“看着也蛮有男人味的嘛……”
李志高听得清楚,立时脸色铁青,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目送刘寄奴远去之后,魏小花二话不说,拉着李志高就此奔逃。此时她并不知道,魏王发现她和李志高失踪之后,大为震怒,派人四处搜捕,其中一支人马又与刘寄奴相遇,双方大战一场,各有死伤,倒便宜了魏小花和李志高,一路平安无事逃回了中原。
当然,说逃也不准确,正确的说法是被姚秦派出来迎接鸠摩罗什的使团,一路护送到了秦国境内,目的地直达历史上最著名的城市之一——长安。
魏小花本来是很不情愿来长安的,她更想回家,看看爹娘,但是鸠摩罗什死活要跟在她后面,而姚秦的使团显然是不可能让这位秦王请自邀请的高僧就这么跑了的,于是尽管在名义上是护送,事实是,她和李志高是一路被押送进长安的。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
魏小花如是抱怨,李志高直接翻了白眼儿,这个动作魏小花一路上不知道做了多少回,他也不自觉地学会了,很不客气地回了一句:“福祸无门,唯人自招。”
言下之意,谁让她嘴巴太快,没事吼一嗓子“佛祖化身”,麻烦惹上身甩不掉了吧。
魏小花被气得恨不能踢他一脚,什么男人嘛,难道不知道这个时候她最需要的是温言软语体贴安慰吗?
“李志高,你肯定娶不到老婆。”她毒舌了一回,带着三分恶意。
李志高斜睨了她一眼,回应道:“你也肯定嫁不了人。”
魏小花气结,指着他的鼻尖道:“刘寄奴肯定愿意娶我,他说了,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她学着刘寄奴当时的口气,虚荣心那叫一个满足。
“他也说了,如此巾帼,羞煞多少男儿。”李志高用眼白对着魏小花,故意四下张望,做出找寻的模样,“在哪里,巾帼在哪里?”
他万分肯定,那刘家郎要是知道魏小花的本性是这幅德性,肯定有多远跑多远。
“李志高,君子口不出恶言!”魏小花怒极,这个讨厌的男人,就不能让她得意一回吗?
“君子也不当谎言欺人。”李志高一幅我是老实人的表情。
自此,这一回的口头交锋魏小花完败,这是她第一次打嘴仗输给别人,这才知道,原来李志高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自从入了魏营以后,那个性是一天比一天讨厌,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被她在额头上画了乌龟也只能怒而不言的臭小子了,果然还是老话说得好,会咬人的狗平时都是不叫的。
热闹
“咦,怎么不说了?”鸠摩罗什捧着纸笔过来,“居士与佛祖对答,一言一义皆有奥妙,小僧愿录之成卷,传于后人。”
魏小花的脸顿时又绿了,抢过鸠摩罗什手里的纸,揉巴揉巴,扔进了臭水沟里。
“佛祖说了,写在纸上的都是狗屁,记在心里的才是真言,傻和尚你傻就傻吧,知不知道难得糊涂也是一种人生境界,去吧去吧,别老在我眼前晃悠,什么时候把‘难得糊涂’这层人生境界揣摩透了,什么时候你也就成佛了。”
为了证明“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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