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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红对属下所下的命令,却是生擒钱方回。因为西门飞燕已经死了,已没有人知道她擅改旨意。
丁红睡在床上,翻来复去,总也睡不着。
这是在白天。大白天里血鸳鸯令的人都会休息,养足精神,晚上好杀人。
丁红摸出合欢梳,仔细看着,抚着。
这是一柄粉色的合欢梳,是由一块粉色的宝玉琢成的。
只有仔细看,你才知道,合欢梳的美丽,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只有仔细看,你才会忘记,这么美丽的梳子,原来却是一件杀人的凶器。
丁红想着合欢梳扎在钱方回心口的模样,不由浑身一颤。
“粉合欢”握在手里,温润舒适。钉在心口,那可就是冰冷痛苦了。她会么,会把合欢梳扎进钱方回心口么?
丁红是个孤儿。丁红在两岁时就成了孤儿。
丁红是被西门飞燕抚养大的,是西门飞燕收她为义女,而且把粉合欢交给了她。
丁红的武功是西门飞燕亲自传授的,现在西门飞燕又把令主之位传给了她。
丁红知道自己的母亲叫丁若珊。至于父亲是什么人,西门飞燕只说不知道,只说丁红是丁若珊死前托付给西门燕的。
丁红长大了才知道,这绝无可能。
因为血鸳鸯令的每一件事情,都充满了血腥味儿。西门飞燕从没有朋友,西门飞燕绝对不可能有耐心去收养个孤女。
所以丁红不相信了。她知道自己的身世一定很古怪,一定也充满了血腥味儿。
她不相信,但不敢追问,连查访都不敢。
西门飞燕若知道她心怀异志,一定会要她的命。
现在丁红当了令主了,她会慢慢查访的,因为丁若珊是扬州人,是扬州某一户大盐商的女儿,有了这点线索,她就会查清自己的身世。
但当务之急是不能让林梦再跟着钱方回了。
血鸳鸯令主应该拥有一切。
有人敲门:“令主,属下有要事禀告。”
丁红收起合欢梳,却没有起身:“说吧。”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尊严和威焰。那是一个血鸳鸯令主应有的声音。
“钱方回和林梦正在市上,住在源顺客栈,天字三号。”
“知道了,仔细监视,若有变动,马上来报。”
“是,属下告退。”
月上林梢。
月光下的客舍一派宁静,宁静得连刀光都那么迷人。丁红的居室自然是戒备森严,她却难以入睡。
丁红懒懒地翻了个身,摸出合欢梳,借着月光看了半晌,放在嘴边亲了亲,摸出血鸳鸯令,又亲了亲。
这两件东西,一件是杀人凶器,却又预示着她的幸福;另一件则象征着权力,象征着她的地位和名望。
丁红轻轻笑了,将合欢梳和令牌放在枕头下,解开了衣衫。
她要好好睡一觉,最好能一觉睡到天亮。
夜晚遮蔽了残杀。
夜晚又掩护着罪恶,掩护着凶杀。
她的手停在自己的胸脯上,轻轻摸了摸,软软颤颤的,让她自己神不守舍,她的手轻轻地在丰满结实的胴体上移动着。
“我会得到他的。”她已在轻微地呻呤:“会的,我会的,我要让他这样……”
合欢梳的颜色走上了她的面颊,粉红粉红的,夜晚也代表了合欢。
第十四章 三更时分
三更时分,钱麻子和林梦还没有睡着。
同行这几天,却没走多少路,是因为钱麻子身体尚未痊愈,然而,最最重要的原因是—
—林梦让钱麻子占了大便宜了。
说起来让林梦和钱麻子二人都挺害羞的。
离开林家的第一天晚上,他们就在一家客栈里住了下来,而且钱麻子颇有些心虚地只要了一个房间。
林梦红着脸进了房间,钱麻子又将门栓上了,开始傻笑。
林梦还在伤心,因为她为了钱麻子这个“死麻子臭麻子”而被赶出了林家。
钱麻子对不起她,那是一定的,不仅是对不起,而且还是“非常非常”地对不起。
因此林梦觉得好伤心好伤心,她觉得自己是个最最不幸的女孩子,天下没有人比她更孤苦无依了。
林梦哭得梨花带雨,楚楚可怜,大骂钱麻子是“臭麻子”并骂他“没良心”,然后仍是“让我怎么办”。
钱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