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1/4 页)
�
宋廉因此灰心绝望,就在这个时候,李家突然生了一场无名大火,全家几十口,全都在那场大火中丧失了性命。
宋廉首当其冲,成了朝廷要捉拿的嫌疑犯。
逃难的过程中,宋廉被燕雀山大当家胡雷所救,打那以后,他便与燕雀山结下了不解之缘。
因为宋廉这小子特别讲义气,为人又很直率天真,尤其对墨云卿这个大当家的养女,更是尊敬爱护得如同自己的亲姊姊。
墨云卿也很喜欢宋廉这个弟弟,人前人后,对他很是关心照顾。
这次之所以会来帝都抢夺英雄令,有一半的原因,就是为了宋廉。
将门之后的宋廉,对行军打仗十分着迷,他最大的心愿,不是留在燕雀山当个土匪,而是要走上战场,用自己的能力来报效朝廷。
墨云卿也是真心希望燕雀山的那些兄弟们能够有所作为,这样,她这个燕雀山的大当家,有朝一日去了地下见到了养父,对他老人家也算是有了一个交待。
那黑小子被大当家语重心长的教训了一番,黑黑的脸上,绽出了几分害羞的红晕。
他抓着脑袋憨憨笑了两声,一个劲儿的点头道:“我知道大当家这次为了兄弟能够被朝廷所收纳,付出了不少努力,如果我们不争气,丢的不是自己的人,而是大当家和燕雀山的人……”
“是啊!大当家的,当时在演武场,您当着朝廷里诸位大人和老百姓的面,弹奏的那首战魄,真是不知感动了多少人。就是冲着这首战魄,兄弟们也一定会好好做人,绝对不能被旁人给看扁了。”
几个燕雀山的兄弟,对当初的那场英雄令抢夺大会仍旧记忆深刻。
他们忘不了,那首“战魄”,不但感动了旁人,也感动了燕雀山上所有的兄弟。^_^
第21章 龙神萌宝
离开燕雀山,并不代表忘记大当家曾给予过他们的恩情。
相反的,他们要通过自己的双手和能力,重新打造自己的人生,这才是对大当家最好的回报。
墨云卿见兄弟们对未来的生活都充满干劲儿和希望,心底也忍不升起了几分欣慰。
待众人打扫妥当,纷纷离去的时候,天阳已经下山了。
临行前,宋廉还一脸担忧。
虽然墨云卿曾经是燕雀山的大当家,但她毕竟只是一个姑娘家。#_#
这幻灵谷人烟稀少,偌大的宅子里,连一个活物都没有,真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一群大小伙子们根本就不放心。
墨云卿对此却不以为然。
的确如宋廉所说,幻灵谷这个地方是个人烟极其稀少的地方,但这里对她来说,意义却犹为重大。
因为这里记载着她太多幼年时美好的回忆,而这些回忆,全都是她爹一点一滴,亲自赐予给她的无价之宝。
“既然大当家执意如此,兄弟们也就不多加勉强了,只是大当家的,您一个姑娘家只身在外,凡事一定要小心为上,如果遇到什么困难,千万别忘了找兄弟们来帮忙。”
墨云卿对罗里罗嗦的宋廉道:“你放心,我会自己照顾自己。还有,以后再见了我,不要再叫我大当家的,难道你忘了,以前你都是怎么叫我的?”
宋廉的脸色微微一红,小声喊了一声:“云卿姐。”
墨云卿笑着拍拍他的肩:“以后就这么叫我。”
送走了燕雀山的一众兄弟们,墨云卿复又踏进自己的宅院。
经过大伙一番仔细的收拾打扫,这里已经基本恢复了从前的模样。
书房是她最衷爱的地方,书架上摆放着的那些书籍,都是她爹当年费尽千辛万苦给她找回来的宝贝。
墨云卿这辈子唯一的爱好便是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中,细细品尝着书本给她所带来的喜悦和乐趣。
她顺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翻开书页,只见上面用毛笔工工整整写着几个字:赠爱女卿儿。
这本书,是她九岁那年,她爹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没想到多年过去,这本书仍在,可是送给她书的那个人,却已经不复存在了。
她忍不住轻轻叹息了一声。
就在这时,耳边突然出现了一道略显傲慢的声音:“虽然我不想打击你的情绪,但是卿丫头,这里的环境实在是不怎么样,你确定你爹当年把你送到这个地方,是爱你而不是害你?”
空无一人的房间中,除了墨云卿之外,再也看不到第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