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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来这,那就吃最好的!姐,你放心,我不会耍赖叫你付账的!”孙贝贝豪气口气,俨然就像资本雄厚的大款。
唉!在天朝,除了官二代,富二代有钱外,绝对不能忘了一直默默无闻,低调无比的‘军二代’。
孙萌萌皱了皱眉头,既然她要充大款,那就随她去吧!反正她管吃就行!
张扬的人,追求张扬的舞台,孙贝贝走到哪都能招来万众瞩目,对于追求艺术的人来说,被人注目是艺术的终结。
所以,在NO。1的餐厅里,孙贝贝可以对自己造型吸引的眼球浑然不觉,自得其乐地吃自己的饭。
孙萌萌则不一样,也许是职业的习惯,天天在摄像头监控下,对客户的一言一行都受到职业素养的约束。这会吃饭被人盯得如芒在背,恨不能快点结束饭局。
都是这个臭丫头,搞这么奇形怪状的造型干嘛,现在连着她都一起被当作是从动物园逃出来的猴子一样被看着。
“姐,你干嘛低着头,埋头苦干啊。在这样的地方吃饭,就要慢条斯理地享受,顺带搜索一下周边有没有帅哥。”孙贝贝端起酒杯,刚好看到对面的男人举起酒杯向她示意,她回了一个电眼,举起酒杯优雅地喝了一口。
“如果不是跟你一起出场,我一定会好好享受的。”欣赏帅哥是某色女郎终生的追求,从来不懈怠滴。
“哈哈,有我高调地陪衬,搞不好你还能有一段艳遇呢!”孙贝贝露出了一个非常帅气的笑容。
孙萌萌不理她继续吃她的饭,最奢侈的消费也不过如此。
吃货吃完的评价为一般,她开始怀疑来这消费的人是不是钱多得烧包了。
吃完了,终于可以走人了。
孙萌萌终于抬起头,举起酒杯递到嘴边,可是下一秒,,两眼发直一瞬不瞬地看着邻桌的男人
邻桌的男人,穿着浅灰色V领毛衣,卡其色西裤,将他修长的体魄完美的呈现出来,随性又不失尊贵。他皮肤是标准的古铜色,五官轮廓较深邃,剑眉星目,嘴唇很薄,唇角微微上翘。黑发浓密,有些自然卷,额前垂下几缕,给人一种霸气中平添几丝儒雅的感觉。
他右手执着红酒杯,轻轻的摇晃着,星目忽明忽暗,似沉思,似冥想。而坐在对面的女生则喋喋不休的在那讲个没完没了。
孙萌萌估摸这绝对是一对正在相亲的男女,因为男的一点都不热络,甚至看似有些不耐烦的样子。
那帅哥一脸矜持地举着酒杯,也不喝,只是摇着酒杯,虽然姿势非常优雅,可是看了这么久还没喝一口,他不累么?
某女非常体贴地操心着,看他样子似乎非常不耐烦了,却还那么隐忍着,他不怕憋成内伤吗?
什么臭女人这么不懂怜香惜玉啊,怎么可以这么折磨帅哥呢?
孙萌萌竖起耳朵听着邻桌女人喋喋不休的诉说。
很快得到了有效的信息:其一,这么嗲得声音如果出现在好声音的现场,四位导师都有可能误以为是林志玲来客串演出。一定要说出她们的区别,那就是隔壁这个还没进入变声期,个别词语譬如“向哥哥”还带着婴儿的奶声。
其二,女人说的都是自己的兴趣爱好。结论就是这个成熟的向帅哥正在跟一个未成年相亲,没有暴走的原因,要么是向帅哥心地善良舍不得伤害未成年,或者是幼女的背景太强大,得罪不起。
这年头不是在相亲就是在相亲的路上,不论贫穷还是富贵,不论剩男还是剩女,不论年老的还是年少的。
不过这男人长的实在是太帅了!孙萌萌忍不住多看几眼,心想这男人英俊的相貌跟许烨磊真是有得一拼。
呸,孙萌萌你瞎想什么呢?竟然还能扯上那个军痞!
孙萌萌晃了晃头,冷不丁看到对面的男人看了过来,两人四目相对,孙萌萌尴尬的红了脸,赶紧转过脸,胡乱抓了个话题跟孙贝贝扯:“嗯…那个…哈哈,你也觉得这红酒味道不错吧?”。
孙贝贝觉得一阵怪异,蓦然回首,往孙萌萌刚才视线的方向看去。
当孙贝贝看到对面一个男人的时候,猛眨了几眼,心想这人自己怎么这么眼熟啊?
“怎么这么眼熟啊?”孙贝贝觉得在哪里看过对面的男人,那个眉眼在哪见过。
于是,睁大眼睛细细端详起来。
几秒后,孙贝贝的大脑灵光一闪,转过头,对着孙萌萌狡黠地笑道:“对面那向叔叔是我一发小,我去救救场。”
“人家相亲,你去搞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