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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闯进地狱之门,前来吞噬鬼魂。”说起这件事,地皇的确想不明白。
什么?
“群妖敢闯地狱?”天帝非常震惊,以至于想起了天魔星的事情,“难道是天魔……”又突然闭了嘴。
仅仅是一个眼神,地皇便知道天帝有意隐瞒事情的真相:“天帝若是知道始末,还请相告,不然到时候造成无法挽回的困局,怕是三界大乱,非你我所愿。”
天帝犹豫着此时该如何开口,不过……“因为天魔星。”
“天魔星?”地皇惊讶,从未听说过。“这天魔星是啥东西,为何我从来不知道?”
“天魔星是一个称呼,是三界中灰暗之气、邪恶之气、一切浑浊气息的凝结。但是此物妖气非常强烈,甚至非一般妖孽可比,所以,天界为它取了个名字,叫魔。魔刚出现的时候,只是个虚影,而没有灵魂。”
“没有灵魂?万物即是生灵,又怎么可能没有灵魂?”
“不错,因为天魔星的灵魂,在人界。”
“天帝这话,我不太明白。”
“地皇稍安,且听我一一道来。”天帝再度讲起了这件事,“天魔星在人界的灵魂,便是人类,待天魔星长大以后,他会占据那个人类的躯体,从而据为己有。为此,我便和法尊商量,结果是法尊在人界重生,为了寻找天魔星在人界的分身。重生后的法尊,认识了一个男人,那男人便是昔日弗洛帝国的郡王,赤。两人兄弟情深,本也是好事,可后来法尊发现,那人竟然就是天魔星的转世。一则兄弟之义,二则三界安宁,法尊为了无数生灵,决定用生命之泉的泉水来洗净自己的记忆。天魔星那群人找不到法尊的下落,又因为上次火灾之事知道了法尊的身份,所以找上了天界。于是我天界和他们大战于生命之泉。生命之泉周围尽是冰雪,那场战融化了雪水,以至于造成了人界的水灾。”
“那么现在呢?那个天魔星可是被擒拿了?”
“法尊虽然失去了人世的记忆,但顾念三界有好生之德,所以并且擒拿他。此人如今在何处,我便不知晓了。”
……
天界一天,人界虽一年,但是天界也尚且有白昼和黑夜。只是天界和人界时间流逝的速度不同而已。
天界的夜空,那是美景。一眼望不到边,甚至更接近繁星。清风在草地上躺着,夜晚的草地有露水,甚至浸湿了他的衣衫,也全然没有在意。
突然,清风站了起来,身影跃上云层,朝着某个方向而去。
天界景色虽美丽,但是太过空阔。而人界视线所及之处,总是有不同的风景。所以清风很喜欢。就像眼前的林子。一棵棵笔直的树木,高高耸立着。时而有几片树叶垂落,掉在人的发丝上,犹如饰件,倒也别具特色。
清风熟门熟路的来到一间竹屋旁,因为天色已晚,竹屋内并无烛光。清风思考着,那人应该已经睡着了。于是……他隐藏了自己的气息,进了房间。
这房间,清风是第一次进来,以往只是在远处偷偷地看着。因为黑夜,所以看不清房间里的一切,不过这里的摆设倒也简单。一张床、一张书桌、几个书柜。看样子他非常喜欢看书。
清风来到床前,床上的男人呼吸很均匀。
床靠近窗边,所以借着月光,清风还能看清男人的脸。
不晓得怎么回事,只是几日不见,清风觉得这男人越发地好看了。看着看着,他情不自禁地低下了头。
他的唇软软的,清风知道,因为之前碰到过。可是现在,要碰吗?在清风思考的时候,一双手,悄悄地揽住了他的腰,将他带到了床上。
理智被吓回来了,清风瞪大了眼,却见,男人早已睁开了眼。深邃的双眸,静静看着自己。
“我……”清风开口,想解释,想说些什么,却被男人伸出的食指,止住了唇:“嘘。”男人对着他吐气,“一起睡觉。”
一句话,沸腾了清风的心。
第七卷 第十一章 故友
一间竹屋、一张竹床、一条被子,被子下裹着两个人、两个人代表着两种颜色,黑色和白色。
白色如赤,他坦坦荡荡地活着,他洒脱、不拘于伦理。黑色如清风,他活得小心翼翼,他害怕赤会离开他、又因为自己法尊的身份而伦理难定。
白色从另一面,象征着赤尊贵的身份,天帝的另一半灵魂,人界之王。而黑色在象征清风是法尊,也暗藏着他体内的天魔星。
清风这一觉,前半夜是在紧张中度过的,因为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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