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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叶晚晴和陈云逸等人入住酒店之前,草地那边已经摆设好几张自助的餐桌,还有两套精美的闪着银光的烤炉,以及供厨师们现场烹制的各类厨具,此刻,酒会已经开始,待叶晚晴和陈云逸下来时,刘广胜已经在台上讲完了简短的祝词。
陈云逸依旧一身黑色衬衫和修身裤,孤冷如夜,峻拔英挺,而叶晚晴则换了一套亮白色的短款旗袍,正面绣着一幅牡丹富贵图,泼墨般意境唯美,淡雅宜人。
当二人出现在草坪上时,立刻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今晚来的人,都是东南亚有头有脸的人物,尽管是参加军火展会,但都带了女伴,整个酒会现场,俨然一副上流社会的交际场,个个彬彬有礼,举止高雅。
当大家的目光从陈云逸转到叶晚晴身上时,都不免微微惊愣。
听闻陈云逸素来洁癖,从不让女人近身,甚至有传言陈云逸身患疾病不能人道,可此刻,所有谣言不攻自破。
一向深沉内敛、孤傲冷僻的陈云逸,竟亲昵地搂着那名女子的腰肢,脸上露出罕见的笑容,两人沉稳不经,一步步走来。
而那名女子雍容高贵,娴静优雅,似华美乐章里最深邃的旋律。她一身亮白色底子的旗袍,领口垂着一枚红宝石项链,当大家把视线一齐定在她的脸上时,不禁心头微跳。
女人五官精致,略施粉黛,浓黑的黛眉斜插入发鬓,狂野不羁,而她那对充满野性的猫儿似的清眸,正坦率大胆地望着他们,从容自若。
难道,她就是传闻里陈云逸的未婚妻?
看样子,两人倒是十分登对。
当所有人都盯着叶晚晴看的时候,叶晚晴的目光却落在了远处。
草坪的边缘紧挨着一处巨大的游泳池,在游泳池的边上站着两名中年男人。
其中,站在前面那个看起来比较年轻,他个子很高,也很胖,高高隆起的肚腩像是一口锅的锅底扣在了他的肚子上。
他穿得太随便,与周围的人截然不同。上身是一件大花衬衫,下面是一条过膝的蓝色沙滩裤,脚上蹬着一双人字拖,看样子根本不像是来参加酒会的,倒像是准备去海滩散步。
当叶晚晴的视线与他相撞时,他那双锐利的三角眼顿时露出友好的眼神。
但吸引叶晚晴目光的不是这名胖子,而是胖子身后那名年纪稍长的男人。
显然,他是胖子的随行保镖。
他穿着严谨,神情一丝不苟,眉宇间显露出刚毅与凛然正气,站得犹如一棵傲立翠柏。炎热的气候里,他竟连衬衫领口的扣子都没解开一个,紧紧并拢的双腿,严肃认真的姿态,让叶晚晴不由想起了部队里的战友和教官们。
怎么看,这男人都像是一名军人,或者说,像是一名经过严格训练的军官。
不知怎地,看到他,叶晚晴竟想起了唐诗诗。
仔细一看,那男人眉眼间确实有唐诗诗的影子,若不是此时此地,来这里的人不是毒枭就是军阀或军火商,她会认为,这男人就是与唐诗诗失散多年的父亲。
那男人警惕的目光在叶晚晴身上只停留了片刻,便继续直视着前方,忠心耿耿地站在胖子身后。
就在这时,几个与陈云逸打过交道的人走了过来,将他们二人围住,一阵寒暄。
“这位就是嫂子吧?”
“刚才我们还说,陈少怎么还没来,没想到,这说曹操,曹操到,还带了嫂子来。”
“大嫂,您好,小弟……”
叶晚晴一一点头致意,神态自若。
这些人的名字与身份,她早就了熟于心,在陈云逸给她准备的那一摞厚厚的资料里面,全都有非常详细的说明。
自然,也包括那个胖子。
胖子是来琴岛的为数不多的华夏人,名叫沈家豪,祖籍湖南,从事的是毒品买卖,他也算得上一个有名的大毒枭,常年活动在云南一带。毒品经他入境后,经由大凉山运往内地。
因他性格多疑,狡猾多端,又十分熟悉当地地形,一度在抓捕过程中屡次被他逃逸,因而,人送外号飞毛腿。
资料中没有关于他保镖的介绍,只是简单提了一句,众多的亲信之中,飞毛腿有一个非常信任的心腹,在他身边已经有十年之久,此人没有姓名,只有一个代号,叫信天翁。
按理说,像他这种只做毒品生意,并只限于在华夏国贩卖毒品的大毒枭,基本不会做走私军火的买卖,他之所以也赶来琴岛,跟那些与他抱有相同目的的人一样,无外乎是为了